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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建筑產業化長期制約因素
2016/7/31 10:29:51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雖然近些年內監管層不斷提出建筑產業化相關的目標與要求,一些市場主體也的確積極配合響應,但實際效果并不顯著,產業變革長期存在阻力。綜合業內實踐經驗,我們認為法制不完善、標準和技術體系不健全、經濟政策未有效跟進是制約我國建筑產業化發展的主要因素雖然近些年內監管層不斷提出建筑產業化相關的目標與要求,一些市場主體也的確積極配合響應,但實際效果并不顯著,產業變革長期存在阻力。綜合業內實踐經驗,我們認為法制不完善、標準和技術體系不健全、經濟政策未有效跟進是制約我國建筑產業化發展的主要因素。
我國建筑產業化發展長期制約因素
資料來源:公開資料整理
1. 法制不完善。相比于德國、日本等國家,我國并未針對建筑產業化的監管、規范、考核、獎懲等方面,推出行之有效的法律機制,因而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持,造成產業變革的推動力不足,難以克服障礙、突破瓶頸。
2. 標準和技術體系不健全。建筑產業化的標準體系尚不完善,而技術往往以單項應用為主,集成效應不足,沒有形成完整的技術體系,其原因包括技術研發投入不足,國家科技攻關項目較少等。
3. 經濟政策不到位。財政、信貸、稅收政策并未對建筑產業化發展形成有效支持,缺乏激勵機制,例如早期沒有以鼓勵創新為目標對研發額外投入進行補貼,或考慮建筑產業化節能減排效應而降低排污費、垃圾處理費等,此外,預制構件還存在重復征稅。對于先行實踐建筑產業化轉型的企業而言,初期投入必然較高,如果沒有足夠的實際資金支持,必定導致半途而廢,難以持續推動。
上述因素長期以來遏制了建筑產業化的進一步發展,近年來一些問題在各方努力下已經逐步得到解決,如能進一步推動、落實,必將有助于建筑產業化突破瓶頸,進入發展快車道。
各國推進建筑產業化發展的領先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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