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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新法實施 我國出口食企及時應對
2016/2/25 8:53:08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為更好地把關因自由貿易協定簽訂而猛增的進口食品的安全,2月4日,韓國開始實施《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該法改變了韓國進口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我國食品出口企業應為更好地把關因自由貿易協定簽訂而猛增的進口食品的安全,2月4日,韓國開始實施《進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別法》。該法改變了韓國進口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我國食品出口企業應注意應對。
該法將進口食品分為3個階段管理:進口前階段、通關階段和進口后流通階段。
進口前階段在生產企業登記環節,對所有境外生產企業強制要求提前登記。未進行提前登記的,不受理進口申報。對所有境外生產企業實施實地檢查,拒絕檢查的或根據實地檢查結果可停止進口。
通關階段生產企業進行分級管理,以登記情報、以往的不良記錄及實地檢查結果為基礎,分為優秀、一般、特別管理3個等級,將檢查力度集中到特別管理企業中。產品分為一般、注意、集中管理3個等級區分管理,將檢查力量集中到集中管理產品上。
流通階段追溯管理方面,對食品、健康食品、畜產品,從進口到銷售分階段適用追溯制度;流通管理方面,確立和實施流通管理計劃,進行有體系的事后管理。利用集中監督、抽檢系統進行采集、檢查。
國家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出口韓國食品企業,要認真研究韓國進口食品新規,做好及時應對,確保企業及出口產品符合韓國要求。國家檢驗檢疫部門也將密切關注韓國新規實施情況,對相關企業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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