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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正式發布新能源汽車示范條款
2021/12/14 9:09:55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12月13日獲悉,為進一步落實《中國銀保監會關于印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和高質量發展要求,深化車險市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國保12月13日獲悉,為進一步落實《中國銀保監會關于印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和高質量發展要求,深化車險市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組織行業力量,在深入調研基礎上開發完成《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專屬條款(試行)》(下稱《新能源汽車示范條款(試行)》),包括《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示范條款(試行)》和《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新能源汽車駕乘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示范條款(試行)》,并于近日印發給各保險公司。
據悉,按照新能源汽車商業保險示范條款費率切換時間,所有新保和續保的新能源汽車(不包括摩托車、拖拉機、特種車)統一適用《新能源汽車示范條款(試行)》承保,不再適用《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機動車商業保險示范條款(2020版)》。非新能源汽車不能適用《新能源汽車示范條款(試行)》承保。
《新能源汽車示范條款(試行)》顯示,新能源汽車主險包括新能源汽車損失保險、新能源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新能源汽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共三個獨立的險種。投保人可以選擇投保全部險種,也可以選擇投保其中部分險種。
新能源汽車損失保險保險主要保障,被保險人或被保險新能源汽車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新能源汽車過程中,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燒)造成被保險新能源汽車下列設備的直接損失。車身,電池及儲能系統、電機及驅動系統、其他控制系統,其他所有出廠時的設備均在保障范圍內。
新能源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主要保障,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新能源汽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燒),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對第三者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新能源汽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主要保障,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使用被保險新能源汽車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含起火燃燒),致使車上人員遭受人身傷亡。
《新能源汽車示范條款(試行)》還明確,新能源汽車行駛、停放、充電及作業的過程,均在新能源汽車三個主險的保障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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