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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立法明確餐飲從業者工作時應佩戴口罩
2021/1/22 17:19:14 來源:新華社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新華社福州1月22日電(記者陳弘毅)記者從福建省人大常委會獲悉,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的規定》,將從2月1日起施行,其新華社福州1月22日電(記者陳弘毅)記者從福建省人大常委會獲悉,福建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福建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的規定》,將從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從事加工制作、傳菜等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在工作時應當規范佩戴清潔的口罩。
規定還明確,餐飲經營主體應當接受社會公眾、行業協會以及媒體輿論監督。從業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口罩的,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個體工商戶處50元罰款,對其他餐飲經營主體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表示,對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進行規定,原來都是在行業規范層面,此次是以立法形式明確將“戴口罩”入法。規定全文共四條,300多字,是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在立法“小切口”“小快靈”上進行的探索,力求少而精,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是以法治保障常態化疫情防控的一個重要舉措。規定的出臺,將進一步提升福建省餐飲服務衛生水平,更好地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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