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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筑牢電商平臺擔責之堤
2020/12/14 15:11:15 來源:南方日報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電商平臺對問題食品擔責嗎?最高法來解答。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安全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公布,對食品安全民事責任主體如何認定、賠償責任如電商平臺對問題食品擔責嗎?最高法來解答。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安全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公布,對食品安全民事責任主體如何認定、賠償責任如何承擔等問題解釋得明明白白。
網購食品的質量不達標,電商平臺在以下幾種情形要擔責:其一,以標記自營業務方式從事經營活動;其二,雖未標記自營但實際開展自營業務;其三,雖非實際開展自營業務,但其所作標識等足以誤導消費者認為系平臺自營;其四,平臺未盡相關義務致消費者權益受損。《解釋》的詳細規定與及時出臺,正是對食品安全問題的回應。網絡購物已成為人們消費方式的主流,而“舌尖上的安全”卻因網購食品而頻頻失守。用法律厘清責任,用規則捍衛安全,是法治社會應有之義。
食品安全是“管”出來的。最高法公布《解釋》是前提,有關部門的嚴格執法是關鍵,而對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形成敬畏才能真正守護“菜籃子”“米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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