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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計委:2016年衛生計生工作要點出爐(全文)
2016/1/29 9:00:08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2016年是“十三五”開局之年,也是全面貫徹落實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健康中國建設,促進人口均衡發展的重要一年。衛生計生工作的總體要求是:高舉中國特色社2016年是“十三五”開局之年,也是全面貫徹落實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健康中國建設,促進人口均衡發展的重要一年。
衛生計生工作的總體要求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加快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穩妥有序實施全面兩孩政策,進一步健全全民醫療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加強公共衛生和重大疾病預防控制,大力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大力推動醫藥科技創新,大力發展健康服務業,實現衛生計生事業科學發展。
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編制醫改“十三五”規劃,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完善醫藥衛生管理、運行、投入、價格政策,強化醫療、醫藥、醫保聯動,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推動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動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和明顯成效。
(一)全面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鞏固擴大完善三級試點,鞏固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加強分類指導,開展改革效果評估,樹立若干個綜合改革示范縣。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城市增加到200個,試點區域內所有公立醫院納入改革范圍整體推進。增加綜合醫改試點省份,發揮連片帶動效應。
參與改革的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健全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和增加政府補助、醫院加強核算、節約運行成本等多方共擔的補償機制。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和“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的步驟,加強與藥品采購、醫保支付、薪酬制度、分級診療等政策的銜接。
落實政府投入責任,研究制訂公立醫院債務化解的政策措施。制訂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框架文件,以加快建設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為核心,理順醫藥價格體系,建立符合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落實公立醫院人事管理、內部分配、運營管理等自主權,建立健全公立醫院綜合性績效考核制度,強化院長年度和任期目標管理。
深化編制人事制度改革,會同中央編辦開展公立醫院編制管理創新研究,逐步實行編制備案制。制訂委屬委管醫院績效考核的指導性文件,推進委屬委管醫院參與屬地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二)健全全民基本醫保體系。
繼續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建立健全穩定可持續籌資和待遇水平報銷比例調整機制,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穩定在75%左右。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人均籌資進一步提高,支付比例提高至50%以上。
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量力而行,適當擴大合規醫療費用范圍,探索對貧困人口的傾斜政策。完善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做好急危重傷病患者的緊急救治,對符合條件的身份不明或者無力支付醫療費用患者提供救助資金保障。
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逐步統一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和基金管理。鼓勵商業保險機構參與經辦服務。制訂政策措施,加大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力度,實行按病種、按人頭、按服務單元、按疾病診斷相關組等復合型支付方式,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
持續拓展新農合跨省就醫核查和異地即時結報試點。推動建立基本醫保、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疾病應急救助、醫療救助等制度的信息互通和操作銜接機制。
(三)加快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
優化醫療衛生機構布局,合理配置醫療資源,健全上下聯動、銜接互補的醫療服務體系。
在70%左右的地市開展分級診療試點,綜合醫改試點省和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城市要全面推開。制訂規范城市及縣域內醫療聯合體建設的政策措施,明確分工,推動形成利益和責任共同體,貫通上下聯動。
提升縣醫院綜合能力,完善基層醫療服務模式,擴大二級以上醫院醫師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醫務人員組成團隊簽約服務試點。制訂指導急慢分治工作的指導性文件,繼續擴大慢性病分級診療試點工作。
(四)鞏固完善基層運行新機制。
健全多渠道補償機制,落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建設、設備購置經費。提高統籌力度,合理使用公共衛生服務資金、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完善醫保支持政策和價格政策,探索完善基層財務收支管理制度。推進基層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強化績效考核,調動基層醫務人員積極性。
落實鄉村醫生補償、養老相關政策,穩定鄉村醫生隊伍。繼續開展基層衛生綜合改革重點聯系點工作,深入開展建設“群眾滿意的鄉鎮衛生院”活動和社區衛生服務提升工程,組織開展全國基層衛生技能競賽。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繼續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財政補助標準,新增部分全部用于全科醫生(鄉村醫生)簽約服務。
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分工協作機制,繼續擴大服務受益面,提高服務成效。開展流動人口健康促進行動,提高流動人口基本公共衛生計生服務均等化水平。
(五)健全藥品供應保障機制。
全面實施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和高值醫用耗材網上陽光采購,鼓勵和引導跨區域聯合采購,切實降低虛高藥價。增加國家藥品價格談判藥品品種,降低專利藥品和獨家生產藥品價格。
擴大國家定點生產藥品范圍。配合推動小品種藥品生產基地建設。建立生產、配送企業約談制度,完善低價、短缺藥品配送管理,重點提高鄉村、邊遠地區藥品配送能力。
推動保障兒童和老年人基本用藥工作。開展基本藥物和兒童用藥臨床綜合評價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國家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管理信息平臺和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規范化建設,建立預警機制。
(六)完善人才培養評價機制。
推進醫教協同,構建以“5+3+X”為主體的臨床醫學(含中醫學)人才和以全科醫生為重點的基層衛生人才培養體系,全面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繼續開展第三方評估。開展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試點和公共衛生醫師規范化培訓。
啟動“3+2”助理全科醫生培訓試點。進一步改革完善基層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審工作,健全基層衛生人才考評機制。加強精神醫學、產科、兒科、康復、病理、藥學、老年醫學、老年護理等緊缺專業人才培養,深入推進繼續醫學教育。實施衛生計生經濟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工程、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人才工程。
(七)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
進一步優化社會辦醫的發展環境,落實同等待遇,優先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加快形成多元化辦醫格局。簡化醫師多點執業程序,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平穩有序流動。實施健康老齡化工程,啟動醫養結合項目試點,大力發展健康養老等生活性服務業,推動發展護理、康復、臨終關懷等延伸服務,完善政策措施,推動國產醫用設備發展應用,積極發展醫療旅游。
(八)加快衛生計生信息化建設。
統籌推進國家、省、地市、縣級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建立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管理、綜合管理業務應用信息系統,盡快形成全國人口信息庫,促進互聯互通、業務協同。
啟動實施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一期項目,推進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在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之間授權使用。積極發展遠程醫療、疾病管理等網絡業務應用,整合健康管理及醫療信息資源,推動預約診療、線上支付、在線隨訪以及檢查檢驗結果在線查詢等服務。開展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試點示范工作,積極實施“互聯網+健康醫療”服務,通過信息化手段,放大群眾的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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