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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加碼電網企業成本監管 推進輸配電價改革
2015/6/19 8:34:55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國家發展改革委17日消息,為推進輸配電價改革,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了《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這是我國第一個針對超大網絡型自然壟斷行業的成本監國家發展改革委17日消息,為推進輸配電價改革,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了《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辦法》。這是我國第一個針對超大網絡型自然壟斷行業的成本監審辦法,標志著國家對電網企業成本監管全面進入科學監管、制度監管的新階段。
據了解,參與電力市場用戶的購電價格由市場交易價格、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三部分組成,但是在過去的12年里,我國一直沒能確立一套合理的輸配電價標準及核定方法。目前的輸配電價只是購銷差價,并不是按照輸配成本核算出來的,電網的盈利模式主要就是低買高賣吃差價。
3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下發《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延宕十三年后新電改正式重啟,其核心是電價改革,最關鍵一環是輸配電價。
9號文提出,政府主要核定輸配電價,使其逐步過渡到按“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分電壓等級核定。可以說,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是加強電網企業監管、建立成本約束機制的重要手段,是科學制定輸配電價的重要前提。
為此,《辦法》明確了輸配電定價成本構成、歸集辦法以及主要指標核定標準,體現了四方面原則:一是合理歸集。明確電網資產應與輸配電業務相關,成本費用按電壓等級、服務和用戶類別合理歸集,為分電壓等級、分用戶類別核定輸配電價及測算電價交叉補貼提供依據。二是從嚴核定。所有成本費用都要剔除不合理因素,明確八項費用不得列入定價成本,管理性質費用從嚴核定,高于行業平均水平較多的費用要適當核減。三是新老分開。區分存量和增量資產,增量部分核定標準嚴于存量部分,積極穩妥推進改革。四是共同監管。在資產和部分成本費用的審核方面,充分發揮各部門合力,共同加強對電網企業成本的監管。
據了解,目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已經組織部署成本監審人員對安徽、湖北、寧夏、云南和貴州5個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省份按照《辦法》開展成本監審工作。隨著改革深入推進,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根據實施情況不斷修改完善《辦法》,逐步建立健全適合我國國情的壟斷行業定價成本監管制度。(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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