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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等三行業營改增方案或7月出臺 估計減稅萬億
2015/6/5 8:33:21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房地產、金融、生活性服務業三大行業將出臺營改增一攬子方案。目前方案已經由財政部稅政司制定完畢,有望7月向社會公布。有業內人士透露,房地產業記者從權威渠道獲悉,房地產、金融、生活性服務業三大行業將出臺營改增一攬子方案。目前方案已經由財政部稅政司制定完畢,有望7月向社會公布。有業內人士透露,房地產業、建筑業稅率或為11%,金融業稅率和生活服務業的一般征收稅率或為6%。
專家表示,如果營改增按計劃全面推進,減稅規模有望達9000億到1萬億元。
齊發 三行業同出一攬子方案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一位接近財政部人士處獲悉,房地產、金融、生活性服務業今年均將納入營改增范圍,不同于以往分行業納入,此次改革將針對剩下的三個行業出一個營改增一攬子方案。目前方案已經由財政部稅政司制定完畢,尚未上報國務院。“一旦上國務院常務會,方案很快就會向社會公布。”上述人士表示。
但該人士也表示,就算最快6月份能上國務院常務會,準備工作也要好幾個月,所以正式實施最快也要今年下半年末期。
談及為何要三個行業一起出一攬子方案,該人士稱,增值稅抵扣涉及上下游的鏈條,各個行業間并不是完全獨立、完全割裂的,按行業改革可能造成更多人為的扭曲,所以多個行業一起改革更為科學。
安永大中華區間接稅主管合伙人梁因樂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最終的政策發布和實施將分為三步:第一步是框架性文件的發布,這一文件將僅包含最后一批行業增值稅的稅率、征收方法,以及一些過渡期的措施,發布時間預計在6月底至7月初;第二步是相關行業實施細則的發布,預計在第三季度,金融業的實施細則將出臺,而10月左右,房地產業和生活服務業的實施細則將出臺;第三步是政策的正式實施,預計建筑安裝、房地產業和生活服務業將在今年第四季度出,在今年12月或者明年1月金融業的營改增將正式實施。
梁因樂表示,金融業稅基應該是金融企業提供的應稅服務的增值。金融業應稅服務被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利息收入,第二類是金融商品買賣收入,第三類是服務費類收入,而適用于這三類的稅率均為6%。“根據目前的征求意見稿,第一類的進項暫定不能抵扣,第二類因為稅基本身就是交易差額,因此也不抵扣進項,第三類的服務則可以抵扣進項。”他說。
與此同時,據梁因樂介紹,房地產業營改增的稅率或定在11%,生活服務業的稅率或定在6%。
梁因樂表示,目前銀行都在緊鑼密鼓地進行籌備,而籌備“營改增”本身就是一項浩大的工程。例如大型銀行有上百個以上系統和上萬個服務項目,就需要梳理清楚哪項業務對應哪些系統,為未來進行分項目的納稅做準備。另外,銀行在總行層面之下,下設分行和支行,有些服務可能僅在分行層面推進,因此也需要先把這些服務對應地納入銀行系統。“這些工作半年之內完成有一定難度。”他坦言。
分歧 金融業草案內容仍存“變數”
《經濟參考報》記者從接近財政部人士處獲悉,營改增一攬子方案此前已經制定完畢,就等走程序上報國務院,不過近幾日可能會有新的變化。至于是什么變化,尚不得而知。
梁因樂也說,中國是全球第一個針對金融業全面征收增值稅的大經濟體,這是一個重要的改革,相關方案的規劃也歷時好幾年。不過,目前,金融業的征求意見稿內容仍然存在一些變數。
據記者了解,由于方案中與金融業相關的內容在不同部委之間討論時存在分歧,所以政策的發布也可能推到6月底7月初,目前爭議環節就是對利息收入部分征稅是否要抵扣進項。“除了一些本來就免稅的業務,比如涉農業務之外,如果允許進行進項抵扣的話,則銀行同業拆借的資金成本部分就可以作為進項抵扣。”梁因樂說。
梁因樂說,利息收入中能夠進行進項抵扣對于銀行業本身的稅負而言,影響并不大,但是這涉及下游抵扣的考量,尤其對于與銀行有資金業務往來的大量上下游企業而言,影響是巨大的。“比如房地產業,這是一個資金密集型行業,會大量向銀行貸款,如果銀行的利息收入不能進行進項抵扣,則它在繳納增值稅時,這部分貸款也就不能作為成本支出進行抵扣,這無形中加大了該類企業的負擔。”他說。
梁因樂還指出,對不同的應稅服務采取不同的稅收政策也可能會造成一些稅收風險和扭曲。“比如,對于利息收入這部分進項不予抵扣,但是對于服務手續費這部分進項可以予以抵扣,如此一來,一些銀行可能為了贏取更多的客戶,就有動力去把服務手續費做大。這實際上存在稅務上套利的空間。而且,與目前監管層力推的銀行減免服務費的精神相悖。”他說。
不過,也有觀點認為,不抵扣進項能夠減少稅收改革對實際利率的影響。另外,如果允許利息收入進項抵扣,則應稅金額就會減少很多,對于目前本就吃緊的財政收入而言,無疑又多了一層壓力。
“征求意見稿中規定的不能抵扣是暫時的,未來待時機合適,政策也可能會有所調整。”梁因樂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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