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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顛覆傳統唱片業產業鏈根基 版權問題難解
2015/5/7 8:36:07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互聯網對傳統行業的顛覆,某種程度是源于將有價值的傳統資源免費化,將精英文化平民化,流行音樂市場就是一個典型。近幾年《中國好聲音》與《我是歌手》的大熱,其中都有互聯網對傳統行業的顛覆,某種程度是源于將有價值的傳統資源免費化,將精英文化平民化,流行音樂市場就是一個典型。
近幾年《中國好聲音》與《我是歌手》的大熱,其中都有一個元素,將往昔經典重新演繹,當選秀節目都在重新演繹傳統經典曲目的同時,我們卻發現:目前流行樂壇似乎再難創造經典,流行樂壇的新興巨星再難復現,這背后的根源則是,互聯網讓音樂唾手可得,音樂人創作新歌的動力源消失了。一首當紅歌曲紅遍大江南北越來越不常見的時間節點,卻幾乎與互聯網的發展興盛重合。
互聯網顛覆了傳統唱片業產業鏈的根基
互聯網改變了音樂的載體。在唱片工業時代,音樂的載體是黑膠、卡帶、CD、MP3。互聯網興盛之后,音樂的載體變成了互聯網免費視聽、下載資源網站與平臺、客戶端以及音樂資源獲取的移動APP、視頻網站。
當音樂產業平移到互聯網,卻發生了諸多變化。其中的變化之一是,載體的改變導致音樂的價值變廉價了,音樂從一種具備價值的稀缺資源變成了互聯網免費獲取的資源。因為互聯網的本質是分享與創造,音樂產業由互聯網平臺充當載體,用戶可以是消費者、傳播者,也可以是創作者,這樣一來,用戶自由創造音樂與內容的互聯網機制沖擊了原有傳統的高冷的流行音樂制作發行機制。即互聯網顛覆了音樂的傳播、發行、創作、錄音制作及藝人經紀等各個領域。
在唱片工業時代,音樂產業鏈上游是唱片公司即內容提供商與服務提供商即分發渠道,下游是消費者。歌手靠賣唱片就能賺的盆滿缽滿,演出可接可不接。互聯網多元化的以流媒體為媒介的線上渠道輕而易舉的顛覆了唱片業的分發渠道與內容提供商。也就是說顛覆了唱片業的盈利根基。面對新的市場規則與商業模式,傳統中唱片業的優勢蕩然無存。
互聯網草莽時代,版權問題難解
伴隨著載體變化,音樂產業還要面對的是版權危機。因為互聯網開始沖擊唱片工業的時候,恰恰是互聯網的草莽時代,在這個時代,談版權是奢侈的,更別提版權費用。而傳統音樂人面對無序分享、自由而混亂的互聯網,則變得茫然失措,打擊盜版的難度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向音樂平臺談版權收費則往往因為缺少相關版權法律體系的支撐以及平臺的強勢而得不到應有的回應。根據相關的業內機構發布的《2015年音樂產業發展報告》中顯示,正版CD的市場份額以每年40%的速度下降。
唱片業時代曾經依賴賣唱片就可以賺的盆滿缽滿,但如今的互聯網時代,這種盛世早已成為歷史。要知道,就在去年,陳奕迅的唱片只賣900張,心酸之下,放話兩年后退出歌壇。在互聯網時代,理想狀況下,音樂人的盈利模式可以源于版權購買、數字發行、廣告盈利、付費下載。但在目前,前三者盈利都異常艱難,尤其是廣告盈利。音樂不像電視劇,可以插播廣告,也不像電影,有著海量的“影院”觀影人群以及線下資源的鋪設與支撐。因此,盡管每天通過網絡下載的音樂超過兩億次,但音樂從業者很難從這些龐大的數字中獲得應有的回報。總體來說,問題的根源并非是互聯網稀釋了音樂的價值,對原有產業鏈實現了破壞式攻擊,毀掉了原有的產業鏈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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