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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新規15日施行 已拆封可退貨
2015/3/11 8:34:06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已經拆封的網購商品,到底能不能無理由退貨?根據將于3月15日施行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已拆封”等不能作為拒絕退貨的理由。這一新規在消費者、專家、已經拆封的網購商品,到底能不能無理由退貨?根據將于3月15日施行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已拆封”等不能作為拒絕退貨的理由。這一新規在消費者、專家、電商從業者間引發爭議。
新規“已拆封”不能拒退貨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網站披露的信息,這份即將施行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中,最受外界關注的是有關無理由退貨的處罰辦法: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承擔無理由退貨義務,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何為故意或無理拒絕?辦法列出了四種情形——經營者以消費者已拆封、查驗影響商品完好為由拒絕退貨,或是未經消費者確認、自行規定該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以及收到貨卻不辦理退貨手續或是未退款,有以上情形之一并超過15日的,視為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違者可處以50萬元以下的罰款。
熱議消費者“已拆封”不應一刀切
是否應該對“已拆封”的無理由退貨商品分類,是爭議的焦點。網友“錢城_KAKA”等表示,“這個政策一出,是不是意味著很多人要買到二手產品?”“別人用過的水杯、吃過的零食,這些怎么解決?”網友“劉升林”認為,“已拆封”不應一刀切,對母嬰類、食品等涉及消費者健康的產品,不應相同對待。
商家
“拆封”程度需細則規定
一些網店賣家認為,除了新消法規定的不符合退貨條件的幾類商品外,還有一些商品也不適合退貨,比如內衣、耳釘等涉及個人衛生的商品,如果商品被拆封再退貨,則更難保障商品質量。
部分網店經營者表示,“已拆封”能拆到哪種程度,也需要進一步細則規定。一些產品可能有四到五級經銷商,大盒里的小盒如果被拆掉,或是帶有防偽碼、塑封的包裝被拆掉,賣家收到退貨可能就難以二次銷售,需要生產廠家進行處理。如果作為經營損耗,在實際操作中,增加的成本最終很可能還是消費者買單。
淘寶網方面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辦法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大方向應是好的,其中不少規定讓平臺日常管理也將有法可依。關于“已拆封”等情況在實際退貨操作中的模糊地帶,工商部門和網購平臺目前仍在密切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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