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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照付不議中的核心風險
2013/7/23 13:38:00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天然氣照付不議中的核心風險隨著進口天然氣供應比例的增加,需要建立一個明確、穩定的定價機制。目前,天然氣銷售長期合同中普遍采用的“照付不議”合同條款,如何把握該類合同的獨特機制、平衡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防范相關的法律風險,對于各類天然氣統購商、分銷商、工業用戶、電廠用戶等企業而言,需要把握“照付不議”合同的發展脈搏。
“照付不議”(take or pay)是天然氣供應的國際慣例和規則,是將天然氣產業鏈的資源開發方、輸氣方與市場用戶捆在一起,共同克服生產、輸配和使用的風險問題。其目的是保證供氣方有一個長期穩定的市場并獲得穩定的銷售收入。
處于產業鏈上游的氣田勘探開發、管道工程建設、LNG運輸船舶及港口儲氣等業務領域,風險高、所需資金量巨大,如長達4000多公里的西氣東輸國家干線管道的總投資額達到上千億元,一艘LNG專用運輸船舶的造價超過一架波音767飛機。為了化解上游領域的投資風險,上游供氣方、輸氣方采用“照付不議”合同鎖定了足夠數量的下游用戶,并且獲得了下游用戶在一定時期按照一定價格最低消費一定數量天然氣的承諾。
合同氣量設置不當有風險
“照付不議”合同的核心條款都是和合同氣量相關的,通過設置用氣方的最低用氣數量和最低付款義務,看似對用氣方不公平,其實不然。因為與“照付不議”相對應的是供氣方的“照供不誤”責任,即供氣方負有在合同期限內按照約定價格、約定數量和質量長期穩定供氣的義務。但往往由于供氣方的專業優勢和資源優勢,在其提供的合同版本中片面強調用氣方“照付不議”義務而有意弱化自身“照供不誤”的責任,對此,用氣方應引起足夠的警惕。通過設置違約氣量用以平衡雙方的利益,是一種非常有效的手段。比如對于供氣方而言,如果其未按約定數量進行供氣,則其差額部分稱之為“短缺氣量”,對于年度累計的“短缺氣量”,應當在合同中設置充分的違約金。用氣方應當意識到,如果不對供氣方的“照供不誤”責任加以約束的話,在供不應求的形勢下,供氣方將為了商業利益而將本應供給你的天然氣以高價轉賣給其他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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