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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建設1000個左右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
2011/10/18 17:07:42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建設1000個左右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指導意見指出,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在國際上發展迅速,但我國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尚處于起步階段。推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戰略意義。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節能減排效果明顯,可以優化天然氣利用,并能發揮對電網和天然氣管網的雙重削峰填谷作用,增加能源供應安全性。目前,我國天然氣供應日趨增加,智能電網建設步伐加快,專業化服務公司方興未艾,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在我國已具備大規模發展的條件。
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以提高能源綜合利用效率為首要目標,以實現節能減排任務為工作抓手,重點在能源負荷中心建設區域分布式能源系統和樓宇分布式能源系統。包括城市工業園區、旅游集中服務區、生態園區、大型商業設施等,在條件具備的地方結合太陽能、風能、地源熱泵等可再生能源進行綜合利用。
指導意見還指出:“十二五”初期啟動一批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示范項目,“十二五”期間建設1000個左右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并擬建設10個左右各類典型特征的分布式能源示范區域。未來5-10年內在分布式能源裝備核心能力和產品研制應用方面取得實質性突破。初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分布式能源裝備產業體系。
發展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的目標是,2015年前完成天然氣分布式能源主要裝備研制。通過示范工程應用,當裝機規模達到500萬千瓦,解決分布式能源系統集成,裝備自主化率達到60%;當裝機規模達到1000萬千瓦,基本解決中小型、微型燃氣輪機等核心裝備自主制造,裝備自主化率達到90%。到2020年,在全國規模以上城市推廣使用分布式能源系統,裝機規模達到5000萬千瓦,初步實現分布式能源裝備產業化。
中央財政將對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發展給予適當支持,各省、區、市和重點城市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研究出臺具體支持政策,給予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一定的投資獎勵或貼息。通過合同能源管理實施且符合《關于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0]110號要求的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項目,可享受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在確定分布式能源氣價時要體現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削峰填谷的特點,給予價格折讓。
各地和電網企業應加強配電網建設,電網公司將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納入區域電網規劃范疇,解決天然氣分布式能源并網和上網問題。國家發改委、能源局會同有關部門、電網企業及單位研究制定天然氣分布式能源電網接入、并網運行、設計等技術標準和規范;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天然氣分布式能源上網電價形成機制及運行機制等體制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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