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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臺措施優化環評服務工作助推重點項目加快建設
2020/2/21 17:09:55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從成都市生態環境局獲悉,該局從環評服務前移、審批專人負責、推行對口幫扶、深化區域評估、拓展改革成果等10個方面進行梳理,出臺《優化環評服務工作保障重點項目建設十條措施》,從成都市生態環境局獲悉,該局從環評服務前移、審批專人負責、推行對口幫扶、深化區域評估、拓展改革成果等10個方面進行梳理,出臺《優化環評服務工作保障重點項目建設十條措施》,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環評服務前移。《措施》要求,生態環境部門提前介入重點產業、企業、區域項目招商,與發改、投促、經信等部門的工作對接,從環境準入、環保標準、審批條件、運行管理等方面提好建議,助推項目精準落地。
審批專人負責。針對環保審批驗收,《措施》明確,建立重大項目審批責任制,落實專人全程跟進,開辟重點項目綠色通道,全力助推重點項目加快建設實施進度。
保障疫情防控。在前期實行“承諾制”的基礎上,進一步創新承諾制范圍、內容、時效、責任,將10類環境影響報告書建設項目納入“承諾制”范圍。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要求,簡化環評手續支持疫情一線,對臨時應急病房、疫情防控物資、疫情防控醫療衛生用品等項目分別采取豁免、備案、告知承諾、綠色通道方式特事特辦。
推行對口幫扶。對于跨區(市)縣環保項目審批手續繁瑣問題,《措施》明確,加強指導和協調,實行分組對口聯系區(市)縣,主動解決項目環評審批過程中的難點和問題。面對同一區域、同一園區的項目評估,以工業園區為重點,以園區管委為主體,入駐項目在規定期限內共享區域評估成果。
切實服務小微企業,《措施》規定,更新不納入建設項目環評管理清單,對列入清單的70類建設項目免于辦理環評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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