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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發布《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意見
2018/4/29 10:36:02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意見指出,鼓勵醫療機構應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拓展醫療服務空間和內容,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后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促進“互聯網+醫療健康”發展的意見。意見指出,鼓勵醫療機構應用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拓展醫療服務空間和內容,構建覆蓋診前、診中、診后的線上線下一體化醫療服務模式。
允許依托醫療機構發展互聯網醫院。醫療機構可以使用互聯網醫院作為第二名稱,在實體醫院基礎上,運用互聯網技術提供安全適宜的醫療服務,允許在線開展部分常見病、慢性病復診。醫師掌握患者病歷資料后,允許在線開具部分常見病、慢性病處方。
醫療聯合體要積極運用互聯網技術,加快實現醫療資源上下貫通、信息互通共享、業務高效協同,便捷開展預約診療、雙向轉診、遠程醫療等服務,推進“基層檢查、上級診斷”,推動構建有序的分級診療格局。
鼓勵醫療聯合體內上級醫療機構借助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面向基層提供遠程會診、遠程心電診斷、遠程影像診斷等服務,促進醫療聯合體內醫療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實時查閱、互認共享。推進遠程醫療服務覆蓋全國所有醫療聯合體和縣級醫院,并逐步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延伸,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和效率。
推動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在線查詢和規范使用。以高血壓、糖尿病等為重點,加強老年慢性病在線服務管理。以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兒童為重點服務對象,整合現有預防接種信息平臺,優化預防接種服務。鼓勵利用可穿戴設備獲取生命體征數據,為孕產婦提供健康監測與管理。加強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信息管理、隨訪評估和分類干預。
鼓勵醫療衛生機構與互聯網企業合作,加強區域醫療衛生信息資源整合,探索運用人群流動、氣候變化等大數據技術分析手段,預測疾病流行趨勢,加強對傳染病等疾病的智能監測,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能力。
善“互聯網+”藥品供應保障服務。對線上開具的常見病、慢性病處方,經藥師審核后,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可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機構配送。探索醫療衛生機構處方信息與藥品零售消費信息互聯互通、實時共享,促進藥品網絡銷售和醫療物流配送等規范發展。
研發基于人工智能的臨床診療決策支持系統,開展智能醫學影像識別、病理分型和多學科會診以及多種醫療健康場景下的智能語音技術應用,提高醫療服務效率。支持中醫辨證論治智能輔助系統應用,提升基層中醫診療服務能力。開展基于人工智能技術、醫療健康智能設備的移動醫療示范,實現個人健康實時監測與評估、疾病預警、慢病篩查、主動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