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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資目錄修訂:整車合資股比中方不低于50%
2014/11/5 16:18:37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外商投資目錄修訂:整車合資股比中方不低于50%11月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式就《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修訂稿公開征詢,并在其官方網站登出了《目錄》修訂稿全文。
此次修訂的重點在于放寬服務業和一般制造業外資準入,大幅縮減限制類條目,進一步放開外資股比限制。鋼鐵、乙烯、煉油、煤化工設備、汽車電子、電子商務等領域的外資股比限制被取消。
不過,在《目錄》修訂稿中發現,此前一直呼聲很高的汽車領域的整車合資企業股比仍未放開,“汽車整車”仍被列于“限制外商投資產業目錄”中,明確規定“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兩家以下生產同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如與中方合資伙伴聯合兼并國內其他汽車生產企業可不受兩家的限制”。
從2013年開始,汽車行業是否應該放開外資股比開始成為熱點話題,而在圍繞此話題的爭議中,來自相關部門的表態也一直被認為是外資股比將打破50%紅線的信號。2013年底,針對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中“進一步放開一般制造業的外資準入限制”,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曾以“進一步放開鋼鐵、化工、汽車等一般制造業領域的外資準入限制,包括放寬外資在注冊資本、股權比例、經營范圍等方面的限制”來作為進一步闡述。
今年2月,工信部相關負責人在提到有關汽車合資股比問題時,同樣表態說,“工信部表示考慮放開汽車合資股比,正在制定具體辦法。”
與此同時,對于已經實行了30年的“中國汽車50:50的合資股比限制應否改變”,汽車業內的爭議也一直未停歇。而如今看來,兩部委的表態和汽車企業的呼聲并未改變發改委在汽車合資股比上的態度。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在新修訂的《目錄》中,“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的外資股比限制被取消。“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制造”成為新修訂的《目錄》中鼓勵外商投資的領域。
《目錄》中明確規定,“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制造”包括:能量型動力電池,電池正極材料,電池隔膜;電池管理系統,電機管理系統,電動汽車電控集成;電動汽車驅動電機,車用DC/DC,大功率電子器件;插電式混合動力機電耦合驅動系統。
據了解,2004年,我國已在汽車零部件領域取消對外資的股比限制。而2011年,國家發改委要求,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外資比例不得超過50%。
對于目前正處于快速發展的新能源汽車行業而言,這項外資股比的放開將帶來怎樣的影響,仍有待觀察。
而對于業界關于“傳統汽車零部件外資股比政策或生變”的猜測,并未在新修訂的《目錄》中體現,在“鼓勵外資投資”的分目錄中,仍包括“汽車發動機制造及發動機研發機構建設、汽車關鍵零部件制造及關鍵技術研發、汽車電子裝置制造與研發”等汽車零部件領域。
在今年8月國家發改委對日本12家零部件企業開出反壟斷天價罰單后,中國是否將出臺新政策限制外資汽車及零部件企業在華設立獨資公司曾一度引發猜測。
另一項值得注意的內容是,新修訂的《目錄》強調,鼓勵外資在研發環節投資。顯然,無論對傳統整車行業,還是對新能源汽車而言,通過吸引外資加快國內新能源汽車技術提升也是該修訂稿的題中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