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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五部門聯合推出債券市場信用評級新規
2021/12/2 17:36:15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債券市場信用評級迎來嚴監管。為促進債券市場信用評級行業規范發展,提升我國信用評級質量和競爭力,近日,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發布《關于促進債債券市場信用評級迎來嚴監管。為促進債券市場信用評級行業規范發展,提升我國信用評級質量和競爭力,近日,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發布《關于促進債券市場信用評級行業健康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改革方向,從加強評級方法體系建設、完善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機制、強化信息披露等方面對信用評級機構提出了明確要求,同時強調優化評級生態,嚴格對信用評級機構監督管理。
《通知》提出,要加強評級方法體系建設,提升評級質量和區分度。要求信用評級機構應當長期構建以違約率為核心的評級質量驗證機制,制定實施方案,2022年底前建立并使用能夠實現合理區分度的評級方法體系,有效提升評級質量。
這意味著,能夠實現“合理區分度”的評級方法體系,有了明確的推出時間表。此前,在我國信用債市場中,低評級的發行人難以受到青睞。由此形成了目前AA以上評級占絕對主流的現狀,影響了我國信用評級的區分度,一些投資者已經更傾向于依賴內部評級。
與此同時,在信用評級機構監管方面,也對“評級區分度”予以更多關注。《通知》明確,對評級區分度明顯低于行業平均水平、跟蹤評級滯后、大跨度調整級別、更換信用評級機構后上調評級結果等情形進行重點關注。
不少市場人士關注到,目前信用評級對違約行為的預警靈敏度不高。針對這一現象,《通知》要求,信用評級機構應當切實提升初始評級和跟蹤評級的有效性和前瞻性,通過多種渠道、多種方式加強動態風險監測,及時掌握信用風險因素的變化情況。
為促進信用評級行業公平競爭,《通知》鼓勵發行人選擇兩家及以上信用評級機構開展評級業務,繼續引導擴大投資者付費評級適用范圍。鼓勵信用評級機構開展主動評級、投資者付費評級并披露評級結果,發揮雙評級、多評級以及不同模式評級的交叉驗證作用。
《通知》采納了社會公眾關于“加大對投資者付費評級機構的政策引導力度”的建議,增加了“在債券估值定價、債券指數產品開發及質押回購等機制安排中可以參考投資者付費評級結果,可以選擇投資者付費評級作為內部控制參考”的相關表述。
國金證券固定收益團隊報告稱,目前我國的信用評級主要由發行人付費,由“投資者付費”的第三方評級機構較少,如果后續投資者付費評級能逐漸推行,則部分信用債的主體和債項評級可能被下調,或將加大信用債收益率的分化。
人民銀行表示,下一步,將繼續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信用評級行業的監督管理,推動信用評級機構切實發揮債券市場“看門人”作用,助力債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
轉自: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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