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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筑牢保護網用愛奏響維權音
2021/11/23 12:10:20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用法筑牢保護網用愛奏響維權音———佳木斯市郊區法院佳西法庭建立婦女維權合議庭全國婦聯簡報
第42期
全國婦聯辦公廳 2021年11月10日
目 錄
【最新精神】
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加強選舉全過程監督
【工作做法】
用法筑牢保護網用愛奏響維權音———佳木斯市郊區法院佳西法庭建立婦女維權合議庭
【最新精神】
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加強選舉全過程監督
選舉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是人民當家作主的重要體現。要把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各個環節貫通起來,不斷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更好保證人民當家作主。要加強選舉全過程監督,堅決查處選舉中的不正之風,確保選舉工作風清氣正,確保選舉結果人民滿意。
———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北京市區人大代表換屆選舉投票時強調
【工作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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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郊區法院佳西法庭建立婦女維權合議庭
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全國婦聯《關于進一步加強合作建立健全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工作機制的通知》,佳木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市婦聯將郊區法院佳西法庭設立為試點單位,在提高涉婦女兒童權益民事案件審判專業化、法院訴訟與婦聯調解有效對接、建立反家暴案件處理綠色通道等方面創新工作舉措,取得了良好社會效果。
2020年6月以來,佳西法庭共審理維護婦女權益案件371起,類型較為廣泛,涉及離婚案件96起,離婚后財產糾紛65件,農村婦女土地權益類案件12起,贍養案件34起,繼承案件29起,撫養關系案件33起,健康權糾紛案件54起,其他類案件48起。其中,調解308起,調解率達83%。
一、建立婦女維權合議庭,提升婦女兒童維權類案件審判專業化水平
一是優化人員配備方案。建立由審判員和婦聯干部組成的全市首個“巾幗”維權團隊。郊區法院秉承“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理念,在佳西法庭建立婦女維權合議庭,研究制定婦女維權合議庭制度,將全區婦女維權類案件劃歸到佳西法庭統一審理。同時,建立婦聯干部與法官互為兼職的工作機制,市婦聯副主席任佳西法庭名譽庭長,市婦聯權益部部長、副部長為兼職法官助理,佳西法庭庭長、審判員任市婦聯兼職干部。
二是探索有效工作模式。明確“五細”原則。在涉及婦女兒童案件、家事案件審理中,堅持“立案審查要細、釋法明理要細、查明事實要細、開庭審理要細、裁判說理要細”的工作原則。形成“五快”模式。針對離婚、贍養、家庭暴力等婦女身處困境急需解決的案件,依法做到“快立案、快送達、快調解、快審理、快執行”,為婦女兒童開辟綠色通道。目前,佳西法庭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案件平均審限不超過30天,實現“速調+速裁”,跑出審判質效“加速度”。創設“三心”法。用愛心溫暖婦女當事人,用常理心影響案件當事人,用真心專業化解決矛盾糾紛,讓每一個案件當事人特別是婦女群眾,在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同時不失溫情和溫度。如,有一起發生在戀愛雙方間的借貸糾紛,女方借給男方一筆錢,分手后男方遲遲不還款,矛盾逐漸激化,女方遂向法院提出立案申請。承辦法官與市婦聯共同主持訴前調解,在充分調查清楚案件事實的基礎上,耐心釋法說理,最終促成男方同意還款,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并進行司法確認。該案從接收訴訟材料到調解成功,僅用了5天時間。
三是創新群眾工作方法。撰寫“庭長日記”。辦案法官、人民陪審員、家事調解員、家事調查員、婦聯干部共同撰寫工作日記,記錄涉婦女兒童權益和家事案件的審理情況,梳理工作、總結經驗、改進不足,不斷提升辦案水平。設立“公眾開放日”。定期舉辦“公眾開放日”活動,積極組織各界婦女代表、婦女群眾走進法庭參觀、旁聽庭審,以案釋法,進一步增強轄區婦女的法律意識,提高婦女法律素養和維權能力。截至目前,已舉辦6次“公眾開放日”活動,100余名婦女走進法庭,為17名婦女提供維權建議45條。一名曾多次遭到丈夫家暴的婦女,在受邀參加活動后,終于鼓起勇氣尋求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二、建立法院訴訟與婦聯調解對接機制,促進家事糾紛源頭化解
一是加強合作機制建設。佳西法庭與區婦聯建立家事案件溝通聯絡機制,定期通報案件情況,共同研究新情況新問題,在家事調解、家事調查、心理疏導及反家庭暴力等領域開展密切合作,選任和培訓婦聯陪審員、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員、調查員等。截至目前,與區婦聯共召開3次研討會,形成2份調研報告,組織開展人民陪審員培訓2次、人民調解員培訓1次、家事調查員培訓1次。
二是強化專群人員結合。一方面,吸納5名優秀婦聯干部擔任人民陪審員,參與家事案件審理;與婦聯建立調解組織,選聘6名人民調解員,深入開展婚姻家庭糾紛調解;聘任3名婦聯工作人員擔任家事調查員,最大程度為婦女兒童爭取權益。婦聯干部參與審理的案件無一上訴、上訪,全部做到“案結事了”。另一方面,派法官定期到婦聯“理大姐”姐妹港灣———婦女維權服務站開展普法講座,以案釋法,面對面解答社區群眾法律問題。截至目前,共開展普法宣傳活動8次,開辦講座3場,累計解答群眾法律咨詢300余次。
三是共建調解服務平臺。佳西法庭秉持“和為貴、調為先”的家事審判理念,與市婦聯共同建立婦女維權愛心調解室,促成省婦聯“家+和”巾幗婚調坊服務項目落地,將婦聯維權工作理念和婦聯婚調工作經驗應用到審判實踐。同時,注重與線上人民調解平臺對接,方便當事人獲得專業、便利的調解服務。如,在一起贍養費糾紛的案件中,母親將四個不愿承擔贍養責任的兒女訴至法院,兒女均不在本市,往返應訴、開庭有諸多不便。承辦法官與特邀婚姻家庭人民調解員依托人民調解平臺,共同主持線上調解,調解員從嘮家常開始,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喚醒兒女對母親的感恩之情,最終促成調解協議,四個兒女均同意支付贍養費。
三、探索審判新路徑,加大反家暴延伸服務力度
一是優先辦理涉家暴案件。佳西法庭為涉家暴案件開通綠色通道,受理后一律優先立案、優先送達、優先排期,及時開庭審理判決,確保案件得到快速有效處理,同時不因審判流程影響對家暴的干預和制止。截至目前,共為10名涉家暴婦女當事人開通綠色通道,平均審限不到20天。如,當事人趙女士來法庭提交材料,當工作人員了解到趙女士是因受到家暴而起訴離婚時,審查材料合格后馬上立案,當天完成送達,優先排期開庭,承辦法官在充分審查證據及雙方當事人的供述后,厘清案件事實,當庭進行宣判。
二是幫助婦女兒童解決舉證難問題。受案后積極引導受害方正確取證,依法適度擴大依職權主動調取證據的范圍,適當減輕受害方的舉證責任,同時注重發揮家事調查員、網格員作用,幫助受害人收集證據。如,當事人趙女士曾因家暴起訴離婚,但因沒有充足的證據被判決不準予離婚。承辦法官了解到她的遭遇后,請婦聯家事調查員注意跟蹤趙女士情況。再次發生家暴時,調查員幫助趙女士及時報警、送醫,固定證據,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法官據此判決準予離婚。
三是開辟審理“綠色通道”。從保護受害人的角度出發,規定經受害人申請,承辦法官可單獨聽取受害人口頭陳述意見并提交書面意見,開庭時由代理人代為出庭,防止因受害人對施暴人恐懼而影響正常庭審。如,當事人張女士受丈夫家暴二十余年,一直忍氣吞聲,對丈夫十分懼怕,雖在女兒的鼓勵下提起離婚訴訟,但仍不敢與丈夫對簿公堂。承辦法官在庭前聽取了張女士的陳述,受理其提交的書面意見,由其女兒作為訴訟代理人代其出庭,更充分地表達意見,維護她的合法權益。
四是普法教育與社會觀護并用。鼓勵受家暴婦女及時申請人身保護令,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對施暴人進行普法教育,維護受害人權益的同時幫助修復受損的家庭關系。根據案件需要,與家事調查員、人民陪審員、人民調解員共同參與案件審結后的回訪觀護,監督施暴人,防止家暴反彈。如,在一起離婚糾紛中,當事人李女士因多次遭受家暴將其丈夫訴至法院并申請人身保護令,承辦法官及時受理申請,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并對施暴人進行了大量的教育和調解工作,使其主動保證不再實施家庭暴力,最終獲得李女士的諒解,撤回申請。承辦法官事后多次回訪,未發現再次發生家暴。
來源:全國婦聯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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