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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解讀
2021/2/10 13:36:17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為什么要實施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將實施哪些具體行動?如何推動各項行動落地見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為什么要實施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將實施哪些具體行動?如何推動各項行動落地見效?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同志進行了解讀。
實施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的意義
市場是最稀缺的戰略資源,是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的重要優勢與關鍵支撐。市場體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有效運轉基礎。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實施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行動。這是中央從發展改革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
首先,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是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基礎支撐。構建新發展格局必須利用好大國經濟縱深廣闊的優勢,把我國巨大的市場潛力轉化為實際需求,為我國經濟發展增添動力。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破除妨礙生產要素市場化配置和商品服務流通的體制機制障礙,暢通市場循環,疏通政策堵點,打通流通大動脈,推進市場提質增效,才能充分發揮大國經濟規模效應與集聚效應,貫通生產、分配、流通、消費各環節,促進國內供需有效對接,實現內部可循環,并提供強大國內市場和供給能力,支撐并帶動外循環,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撐。
其次,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動力。高質量發展要求推動實現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市場體系的基礎制度、運行效率、開放程度、監管體制等都要與之相匹配。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堅持平等保護各類所有制經濟產權,健全產權執法司法保護制度,強化競爭政策基礎地位,有利于形成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創造力,實現企業優勝劣汰,提高經濟質量效益和核心競爭力,持續增強發展動力和活力。
最后,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是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市場體系建設取得長足進展。市場規模體量快速增長,市場結構持續優化,市場環境不斷改善,市場運行更加規范,國內市場的對外吸引力明顯增強。但同時也要看到,市場體系的基礎制度仍不健全,要素市場發展滯后,市場競爭環境還不夠完善,市場內外開放廣度和深度仍需繼續拓展,市場監管還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等。以更高的標準要求來建設市場體系,是構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
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是一項基礎性改革。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名義印發《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是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的一項重大改革部署,也是新時代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又一具有標志性意義的重要成果,必將對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起到重要的支撐作用。
《行動方案》有哪些突出特點?
《行動方案》是指導今后五年推進高標準市場體系建設的行動指南,有四個方面的突出特點。
一是全面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重要講話指示精神,按照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要求,將健全市場體系基礎制度作為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根基,將堅持平等準入、公正監管、開放有序、誠信守法貫穿《行動方案》通篇,全面落實中央關于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總體要求和戰略部署。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著力從制約市場體系發展最突出、群眾反映最迫切、社會各界最關注、市場監管最薄弱的環節和領域入手,通過國家發展改革委門戶網站和“兩微一端”平臺面向社會公眾開展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問題和建議征集工作,共征集到近7000條意見建議,為制定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行動方案提供了重要參考。
三是堅持目標導向。按照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的“十四五”時期基本建成高標準市場體系的目標要求,圍繞夯實市場體系基礎制度,推進要素資源高效配置,改善提升市場環境和質量,實施高水平市場開放,完善現代化市場監管機制等五個方面重點任務,搭建高標準市場體系的基本框架,明確了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目標任務。
四是突出務實可行。以行動方案而不是指導意見形式推進,著力把中央決策部署轉化為可實施的具體行動,明確相關部門責任分工、行動路徑和推進方式,以五年為一個行動周期,壓茬動態調整具體行動,努力做到《行動方案》有行動、可行動、能行動,行動能落地、能見效,持續抓好改革落實。
《行動方案》提出了哪些具體行動?
《行動方案》從基礎制度、要素市場、環境質量、市場開放、市場監管5個方面,提出共51條具體行動舉措。
基礎制度方面,針對我國市場體系的基礎制度仍不健全,產權制度有待完善,市場準入需要更加公開透明,市場競爭需要進一步公平有序等問題,《行動方案》提出完善平等保護產權的法律法規體系,健全產權執法司法保護制度,健全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落實“全國一張清單”管理模式,加強平臺經濟、共享經濟等新業態領域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規制等行動。
要素市場方面,針對我國土地、勞動力、資本、技術、數據等要素市場化程度相對滯后,要素市場化配置程度總體不高,流動存在體制機制障礙等問題,《行動方案》提出要推動經營性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推動勞動力要素有序流動,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發展知識、技術和數據要素市場等行動。
環境質量方面,針對商品和服務質量有待提升,消費者維權能力弱,市場基礎設施區域差距較大,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不足等問題,《行動方案》提出要完善質量管理政策措施,提升商品和服務質量,加強消費維權制度建設,強化消費者權益保護,推動市場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引導平臺企業健康發展,實施智能市場發展示范工程等行動。
市場開放方面,針對服務業市場開放程度不足,制度型開放水平有待提高等問題,《行動方案》提出要有序擴大金融服務業、社會服務業市場開放,完善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深化競爭規則領域開放合作,推動消費品國內外標準接軌等行動。
市場監管方面,針對監管協同性不足,信用體系不健全,行業協會商會和公眾監督作用發揮不夠,防范市場異常波動和外部沖擊能力有待增強等問題,《行動方案》提出要推進綜合協同監管,健全依法誠信的自律機制和監管機制,大力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發揮行業協會商會作用,發揮公眾和輿論監督作用,健全社會監管機制,維護市場安全和穩定等行動。
扎實推動《行動方案》落地見效
《行動方案》重在行動,也要落到行動。實施好《行動方案》,要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穩中求進、久久為功,扎實推動各項任務落實。
一是完善工作機制。國務院有關部門建立推進落實的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確保各項具體行動落到實處。加強對各項行動落實有關情況的跟蹤分析和協調指導,強化協同機制建設,切實解決相關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
二是推進制度建設。一方面加強市場體系本身的各項制度建設,包括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等基礎性制度,以及對接國際市場規則,強化國內市場立規建制能力;另一方面加強能促進市場體系有效運行相關的現代市場監管機制等配套制度建設,包括包容審慎監管、信用監管、社會監管等。
三是強化示范引領。為更好地促使各方深入把握高標準市場體系的內涵和工作重點,將通過典型示范的方法,鼓勵一些具有較好市場體系基礎的地區,率先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及時總結、復制、推廣好的經驗做法,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四是凝聚各方合力。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是一項系統工程,要推動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圍繞重點任務,上下聯動、通力合作,形成齊抓共推高標準市場體系任務落實的良好局面。
轉自:中國市場監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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