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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三角小餐飲治理的借鑒意義
2020/12/30 11:28:14 來源:經濟參考報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近年來,長三角地區持續深化食品經營領域的“放管服”改革,滬蘇浙皖四地聯合印發《2019年長三角食品安全區域合作工作計劃》等文件,推動區域食品安全監管一體化建設,積極探索小餐近年來,長三角地區持續深化食品經營領域的“放管服”改革,滬蘇浙皖四地聯合印發《2019年長三角食品安全區域合作工作計劃》等文件,推動區域食品安全監管一體化建設,積極探索小餐飲登記備案、輕微違法行為免罰清單等制度,為小餐飲食品安全治理提供了一條可行之路。
小餐飲等小微業態在滿足民生需求、生產地方特色食品、擴大就業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因自身條件所限,有些無法達到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安全條件。食品安全法明確授權地方對小餐飲等小微業態管理作出符合地方實際的規定,并未要求其必須獲得食品安全生產許可證,只是要求應當符合“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這為地方探索小餐飲登記備案改革提供了法律基礎。
長期以來,很多小餐飲即使具備食品安全衛生條件,但因房屋權屬、占地面積、位置等非食品安全因素仍然面臨“辦照難”“準入門檻高”等經營難題。長三角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創新舉措有效破解了這一難題。早在2017年1月,《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就明確對符合食品安全衛生要求但因房屋性質等原因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臨時備案管理,同年11月新修訂的《上海市網絡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辦法》明確了臨時備案的小餐飲可以從事網絡經營。
2020年1月,《上海市小型餐飲服務提供者臨時備案監督管理辦法》正式施行,重申了小餐飲可以入網經營,并且規定辦理臨時備案的小型餐飲商戶無須營業執照前置。在長三角地區,安徽修訂《安徽省食品安全條例》,浙江實現“三小”行業“多證合一”改革,江蘇通過關于加強小餐飲管理的決定,都推進了小餐飲登記備案改革,允許小餐飲經備案后從事網絡經營服務,極大減輕了小餐飲的經營負擔。允許入網經營,拓展了小餐飲服務區域和網絡運營新模式,在便利附近居民生活需要的同時,也為小餐飲發展提供了新的增長點。
除此之外,長三角地區還持續探索出臺行政違法行為“輕微免罰”“首違免罰清單”等制度,這為很多新設不久、合規意識和能力較弱的中小企業提供了改錯、糾錯的機會,很多小餐飲商戶成為“免罰”的受益者。
需要指出的是,降低準入門檻,并不意味著放任不管。長三角地區在采用“寬進”便民政策的同時,也加強了事中事后“嚴管”措施。上海在實施臨時備案的同時,建立了違規小餐飲的退出機制和懲戒機制,引導小餐飲規范發展。浙江則規定監管部門要在小餐飲備案登記后的一個月內,對其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進行全面檢查,此外還通過抽樣檢驗、信用懲戒、智慧餐飲監管等多種創新手段加強了監管。
長三角地區在小餐飲登記備案、入網經營、輕微違法免罰等方面的探索,解決了小餐飲長期面臨的準入難題,保障了餐飲業態的多樣發展。強化事中事后監管也實現了食品安全與行業監管的雙提升,是“放管服”改革中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集中體現,為全國其他區域小餐飲治理提供了值得借鑒的經驗。
(作者為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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