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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國房地產行業政策分析
2018/3/8 14:50:27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2017 年, 房地產政策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基調,地方以城市群為調控場,從傳統的需求端抑制向供給側增加進行轉變,限購限貸限售疊加土拍收緊,供應結構優化,調控效果逐步顯現。同時, 短期調控與長效機制的2017 年, 房地產政策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基調,地方以城市群為調控場,從傳統的需求端抑制向供給側增加進行轉變,限購限貸限售疊加土拍收緊,供應結構優化,調控效果逐步顯現。同時, 短期調控與長效機制的銜接更為緊密,大力培育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深化發展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在控制房價水平的同時,完善多層次住房供應體系,構建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推動長效機制的建立健全。
一. 中央堅持住房居住屬性定位, 加快制度建設促進市場平穩發展
堅持住房居住屬性,分類調控、因城施策仍是 2017 年房地產政策主基調。 3 月兩會政府工作報告堅持宏觀政策要穩、產業政策要準、微觀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實、社會政策要托底的政策思路,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適度擴大總需求,加強預期引導,深化創新驅動,全面做好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各項工作,保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報告明確今年國內生產總值增長6.5%左右的宏觀目標,強調今年要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財政政策要更加積極有效,貨幣政策要保持穩健中性。 針對房地產方面, 明確今年房地產市場的三項重點工作: 加強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因城施策去庫存、 堅持住房居住屬性。 同時, 扎實推進新型城鎮化, 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今年實現進城落戶 1300 萬人以上,加快居住證制度全覆蓋。
兩會政府工作報告關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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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委召開會議明確今年工作任務,因城分類施策成重點。 今年 1 月, 各部委工作會議陸續召開, 明確 2017 年工作任務。 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強調根據供需形勢因城因地施策,建立住宅用地供應分類管理制度,對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土地供應,調整結構,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對去庫存壓力大的三四線城市要減少以至暫停住宅用地供應。 1 月 6 日, 央行強調要因城施策,繼續落實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切實防范化解金融風險。 1 月 10 日, 銀監會提出分類實施房地產金融調控。同時,各部委積極響應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的“綜合運用金融、土地、財稅、投資、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國情、適應市場規律的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發改委表示“完善區域協調發展和新型城鎮化政策組合”。農業部強調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 財政部表示深入推進財稅體制改革。
各部委會議明確 2017 年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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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深入研究房地產長效機制,推動市場平穩發展。 2 月 28 日,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五次會議上,習近平主席強調深入研究短期和長期相結合的長效機制和基礎性制度安排。住建部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提出,現在具備了建立房地產的基礎性制度和長效機制的條件。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也明確加快建立和完善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 3 月 23 日,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 2017 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圍繞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推進公開。通知強調, 加快建立統一規范、準確及時的房地產市場信息定期發布機制,做好對差別化信貸、因地制宜調控等房地產政策的解讀工作,正確引導輿論,穩定市場預期和信心。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信息公開,嚴格規范房地產開發和中介市場秩序,防止虛假宣傳、惡意炒作等加劇市場波動。 4 月 25 日, 政治局會議指出要堅定不移推進“三去一降一補”,改造提升傳統動能,大力培育發展新動能,振興實體經濟, 強調要加快形成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的長效機制。 7 月 24 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 提出要穩定房地產市場,堅持政策連續性穩定性,加快建立長效機制。“十九大”為房地產業定調,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 10月 18 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習近平代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向大會作報告。 針對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報告提出 “房子是用來住的、 不是用來炒”的基調, 堅持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 多渠道保障、 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
十九大報告核心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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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定調樓市調控,堅持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松,切實防范化解房地產風險。 10 月 25 日, 住建部與國家發改委聯合發布《關于開展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聯合檢查的通知》,針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機構, 在全國范圍內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售樓盤和房地產中介機構門店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進行聯合檢查。11 月 21 日,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在湖北省武漢市召開部分省市房地產工作座談會,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部署近期房地產工作, 進一步落實地方調控主體責任,堅持分類調控、因城因地施策,堅持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松,保持調控
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 會議繼續強調了房地產市場風險的化解問題,提出了六方面要求,包括政策的連續性、金融管控、土地供應、優化城市功能、規范市場秩序等,提出調控不能有任何“喘口氣、歇歇腳” 的念頭,未來房地產調控政策將依然從緊。同時,會議對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在租賃住房、公租房、共有產權住房、棚戶區改造、公共服務和去庫存等幾方面給予了更明確的指導。中央提出明年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長效機制建設。 12 月 8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分析研究 2018 年經濟工作,提出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長效機制建設,是 2018年要著力抓好的一項重點工作,并強調要“力爭取得明顯成效”。12 月 18 日至 20 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了 2018 年房地產重點“加快建立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 會議提出要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特別是長期租賃,保護租賃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支持專業化、機構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完善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保持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分清中央和地方事權,實行差別化調控。
2017年年末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全面總結了五年來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成就,提出今后一個時期工作總體要求,對 2018 年工作任務作出部署。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扎實推進新一輪棚改工作, 2018 年改造各類棚戶區 580 萬套。全力做好公租房工作,增加公租房實物供給,持續提升公租房保障能力。 因地制宜發展共有產權住房,多渠道解決群眾住房問題。改革完善住房公積金制度,提高住房公積金管理服務水平。二是抓好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針對各類需求實行差別化調控政策,滿足首套剛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機炒房。庫存仍然較多的部分三四線城市和縣城要繼續做好去庫存工作。加強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加大房地產市場秩序規范整頓力度,嚴厲打擊房地產企業和中介機構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市場監測分析,提高精準調控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強化地方政府主體責任。
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的核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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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地方因城施策, 調控政策分化明顯
1、以城市群為重點,保障市場穩定運行
以城市群為調控主場,從中心城市向周邊三四線城市逐步擴圍。 在“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導向下, 2017 年各地政府積極深化房地產政策調控,力度不放松、目標不動搖。截至 12 月底, 90 個地級以上城市(約 200 項政策)和 35 個縣市(約 41 項政策)出臺調控,海南、河北從省級層面全面調控。此輪調控總體上表現為持續時間更長、涉及城市更多、政策強度更大。 從政策出臺時間維度來看, 2016 年3 月以來,有三次地方強調控期, 2017 年 3-5 月是政策密集出臺高峰期。2016 年的調控城市主要是一二線熱點城市,而今年以來,從單個城市調控向城市群協同、片區聯動收緊轉變。上半年,長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三大城市群內部三四線城市聯動中心城市出臺收緊政策;下半年,三四線城市調控進一步擴圍,集中在山東半島城市群、海西城市群、安徽中部及中西部地區重點城市周邊的三四線城市。總體來看,以城市群為主體,中心城市聯動周邊三四線協同調控的城市群調控場已經形成。
2016 年 3 月以來三次地方強調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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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城市群:環京、環雄安限制力度最為嚴格,調控政策向山東城市群三四線城市深入環京周邊多個縣級市密集收緊。 3 月,北京調控進一步升級,非京籍納稅年限由5 年調整為連續 60 個月,同時將商住納入限購范圍,將有貸款記錄的無房人群、離婚一年以內的購房者也視作二套房需求,購買非普通自住房不低于 80%。政策升級后,北京首付比例已達到一線城市最高水平。北京出臺調控政策后,環京周邊縣市也集中出臺調控措施, 其中,河北實行統一限購,其中針對環雄安新區和環首都重點地區, 非當地戶籍居民購房需提供當地 3 年及以上社保或個稅繳納證明。 廊坊、 承德擴大限購范圍。 張家口崇禮調控升級。 保定市區、涿州、淶水、滄州、石家莊、天津、秦皇島、唐山市中心區、 張家口中心城區等地開啟限購限貸。 邢臺開展整頓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營行為專項行動。環雄安新區的區域調控升級。 4 月 1 日, 國務院決定設立河北雄安新區,規劃范圍涉及河北省雄縣、容城、安新 3 縣及周邊部分區域。中央指出規劃建設雄安新區堅決嚴禁大規模開發房地產,目前新區三縣均已凍結全部房產過戶,周邊市區縣也同步限購限貸,包括廊坊下轄霸州市、文安縣、保定下轄徐水區、滿城區、清苑區、定興縣、高陽縣、白溝新城、高碑店市以及滄州下轄任丘市等,形成了環雄安新區限購范圍。山東城市群三四線城市調控擴圍。 青島針對本地戶籍居民開始限購, 并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 濟南提高貸款首付比例,同時針對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購房者, 出臺享有本地常住戶口居民同等購房的政策。 10 月以來,山東樓市調控政策向三四線城市繼續深入,截止 12 月末, 山東已有青島、濟南、威海、聊城、德州、濱州、菏澤、東營等 8 城發布樓市限售措施。 淄博、煙臺、東營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濰坊、德州開始調整個人商貸利率; 除調整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外,威海、泰州同步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 臨沂嚴格規范商品房預售管理,實行一房一價申報, 3 個月內不得漲價,并全面監管二手房交易, 溢價率達到 150%(含)以上的,項目竣工驗收通過后方可申請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房價年度漲幅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本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
長三角城市群: 中心城市調控加碼,調控收緊趨勢向周邊持續深入
中心城市中上海加強商住管理,南京將限購范圍擴至六合、溧水、高淳, 杭州提高非本市戶籍居民社保或個稅繳納年限。 中心城市收緊調控同時, 其周邊三四線城市也連續收緊。上海、南京、杭州周邊城市調控。 上海周邊嘉興及嘉興下轄嘉善、海寧、平湖(包括港區)針對非本地戶籍居民限購 1 套, 桐鄉限購 2 套,海鹽縣限購 3 套,昆山非戶籍居民購二套房需 1 年社保或個稅; 南通針對二套房調整公積金首付比例, 啟東市開始限售;蘇州張家港市加強市場監管。 南京周邊鎮江句容要求非本地戶籍居民購房需繳納 1 年社保或個稅, 并于 9 月宣布此限購政策繼續執行。 無錫、 淮安針對本地和非本地居民實施差別化限購政策; 滁州開始限貸; 揚州將非普通商品住房及車位、車庫、儲藏室納入價格備案范圍;鎮江、常州調整公積金首付比例;泰州開始實施限售政策。杭州周邊城市紹興開始限售。安徽省內及其他城市調控深入。 安徽省內蕪湖加入限售陣容, 其下轄蕪湖縣進一步調整進城購房補貼政策, 阜陽臨泉縣開始限價,亳州嚴格商品房預售審批,六安出臺商品住宅限價限售政策,銅陵實施“認房又認貸”,完善差別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適度提高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并停止發放第三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另外,其他城市也陸續收緊。 寧波限購限貸, 徐州限售,麗水提升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溫州也收緊調控政策。
珠三角城市群: 環廣州深圳、 海西城市群、 海南等幾大城市圈協同調控
環廣州、深圳周邊城市調控加碼。 3 月, 廣州限購升級并擴大限購范圍, 深圳對商辦進行調控。 隨后, 環廣州、環深圳兩市周邊的珠海、惠州、佛山、東莞、江門、中山等市同步限購。 其中, 針對非本地戶籍居民購房的社保或個稅繳納年限,東莞、中山、江門、佛山實施差別化政策; 珠海最為嚴格, 提高至 5 年,并將全市范圍內的所有戶型住房納入限購范圍。 泉州開啟限售, 清遠、惠州嚴格加強監管。海西城市群雙核廈門、福州繼續加強調控。 廈門連續出臺政策升級限購門檻,限制本市單身人士購房,將非本市戶籍家庭納稅或社保繳納年限提至 3 年,并要求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后再次購買住房需滿 3 年。廈門制定廈漳泉房地產調控聯動機制實施方案,與周邊城市聯動調控。 福州同期出臺限貸升級措施,本市戶籍家庭購買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提至 50%。福州周邊連江出臺限購限貸等收緊政策, 其下屬長樂、閩侯縣、 閩清縣、福清受溢出需求影響開始限售。 平潭縣、莆田對公積金進行調整。海南開啟全面調控。 4 月海南全省限購, 暫停向在海南已擁有 1 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本省戶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調整房貸首付比例,并開啟限售模式。 隨后瓊海市、 海口、三亞、五指山、保亭、瓊中、白沙等市縣陸續跟進加強調控。六地均將產權式酒店和二手住房納入限購范圍,提高了產權式酒店的經營比例,且多對外地居民購房提出需 2 年以上社保或個稅繳納證明要求。9 月海南發布《關于進一步深化“兩個暫停”政策促進房地產業平穩健康發展的意見》和《關于嚴格控制小戶型商品住宅審批有關問題的通知》,永久停止五指山、保亭、瓊中、白沙四個中部生態核心區市縣開發新建外銷房地產項目;停止批準套型建筑面積在 100 平方米以下(含 100 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建設。 10 月除繼續限制島外投資性購房外, 海南延長海口、三亞、萬寧和陵水等四個市縣的限售年限。 進入 12 月, 海南再次從全省升級調控措施加強商品住宅銷售價格備案管理, 要求逐步推行網上公示制度。
中西部城市群: 中心城市調控升級, 周邊三四線城市跟進調整
中西部地區出臺調控措施的城市數量進一步增加。 長沙、贛州、蘭州、貴陽等在2017 年新出臺調控政策的城市, 均在 8 月末以后繼續調控升級。 南昌、南寧、成都、西安、武漢等結合此前調控力度, 進一步升級調控政策,其中西安在一年內 5 次調控加碼。 湖南省從全省進行調控, 就省直公積金貸款實施細則內容進行了更新,確定合理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 30 年,最高貸款額度不超過 60 萬元。 針對不同城市、城市內部的不同板塊,政策都體現出差異性。 成都對限購區域和非限購區域信貸政策作差異化調整, 長沙在非本地戶籍限購方面針對的湖南省內外戶籍家庭作進一步區分。 鄭州將新鄭市、滎陽市、中牟縣也納入限購區域。 昆明、重慶同步限售。周邊三四線城市也陸續開始調整。 鄭州周邊開封限售并限制房價漲幅, 洛陽將建立房地產調控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實施價格備案。 江西省內九江開啟限購, 贛州調整限購政策,將限購范圍擴大至章貢區、贛州經濟技術開發區、蓉江新區。廣西省內桂林限售, 北海針對非本市戶籍居民購房執行限購政策。 其他城市天水、長春、沈陽等市則對公積金進行調整,襄陽、岳陽開始限售, 內江加強房地產預售、資金監管。(當前進行調控的城市詳見附表)
2、創新限售模式成新一輪調控升級主要手段
通過限售抑制需求成為重要方式之一。 2017 年, 地方調控密集出臺, 繼限購、限貸后,部分城市開啟“限售”模式,抑制短期投機需求穩定市場預期。 3 月 24 日,廈門率先針對個人出臺限制交易的措施,明確新購買住房的,需取得產權證后滿 2 年方可上市交易。此后多地效仿, 限售城市逐漸從熱點一二線向周邊三四線深入,至 12月末, 全國已經有超過 50 個城市實行限售措施。從限售年限來看, 限售分化為 2 年、 3 年、 5 年,甚至有特定地塊 10 年限售, 大部分城市限售期為 2-3 年。 海南全省及廣州、承德、 紹興、重慶、南昌、太原、襄陽、岳陽、柳州等 29 個市縣均要求滿 2 年; 珠海、南京、鄭州、開封、張家口、長沙、貴陽等 13 個市縣地要求滿 3 年。而保定白溝新城、石家莊、泉州及海南下轄四市縣海口、三亞、萬寧、陵水限售政策更為嚴厲, 要求滿 5 年。 保定主城區出臺目前最為嚴厲的限售政策,除限取得產權證滿 2 年方可買賣外,還新提出對通過“雙限雙競”模式取得土地后開發建設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未滿 10 年的,不得買賣。此外,珠海也四宗推出 10 年限售地塊。從限售范圍來看,針對不同戶籍性質、住房性質及城市內部不同區域等方面做出不同限售規定。 部分城市如北海、德州、聊城、濱州、菏澤、沈陽、揚州、徐州等均對本地和非本地戶籍居民售房設置了不同的“禁售期”,政策對非本地戶籍購房的住房限制轉讓年限較本地戶籍更長; 威海、泉州、南通啟東、保定白溝新城主要針對非本省戶籍居民進行限制; 西安、沈陽則對購買新房和二手房作差別化限制。 另外, 南昌針對“三限房”做出 5 年限售的規定; 石家莊將限售政策擴展至經濟適用房領域,以 2017 年 5 月 1 日為時間點,規定取得預售證或建設規劃批文在 2017 年 5 月 1 日前的,購房人在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 2 年方可上市轉讓,在這之后的則需滿 5 年方可上市轉讓。
2017 年個人限售城市一覽
-城市限售全 面 限 制廈門、 廣州、青島、 保定徐水區、 東莞、福州(五城區、閩侯縣、長樂市、閩清縣、福清市)、常州、海南全省、承德、濟南、 六安、 蕪湖、無錫、嘉興、泰州、重慶(主城區) 、襄陽、岳陽、昆明(呈貢區)、 太原、 紹興、寧波新購買住房的,取得不動產權證未滿 2 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辦理轉讓公證手續。惠州、南京、成都、鄭州、開封、張家口、長沙、貴陽、東營新購買的住房須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滿 3 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石家莊新購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的,五年內不得上市交易,購房時間以交易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分 類 限 制南通啟東市非啟東籍居民在啟東購買一手房的,從網簽之日起三年內不得上市交易;購買二手房的,從產權變更之日起三年內不得上市交易。揚州、徐州在市區范圍內戶籍居民家庭擁有第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區范圍內戶籍居民家庭擁有第一套住房及以上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未滿 2 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公證機關不得辦理協議手續。保定白溝新城、泉州非本地戶籍家庭購買新建住宅或二手房,該房產自登記之日起 5 年內不得轉讓。保定主城區(蓮池區、競秀區、高新區)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 (《房屋所有權證》 )未滿 2 年的,不得買賣。其中,對通過“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雙限雙競”模式取得土地后開發建設的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書》 (《房屋所有權證》 )未滿 10 年的,不得買賣。珠海新購買的住房須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滿 3 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轉讓)。特定地塊土地出讓條件 10 年限售。西安、沈陽在規定區域范圍內購買的商品住房,自購房之日起滿 5 年方可上市交易;購買的二手住房,房屋產權人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后滿 2 年方可上市交易。南昌在全市范圍內,所有新交易的住宅(含新建商品住宅和存量住宅,以合同網簽時間為準),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 2 年后方可轉讓。“三限房”購房人自《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之日起, 5 年內不得轉讓。北海新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動權屬證書滿 2 年后方可轉讓,新購買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動權屬證書滿5 年后方可轉讓。購房時間以商品住房簽約時間為準。南寧、桂林在市區購買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的,須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兩年后方可轉讓。德州、聊城、菏澤、濱州本市居民新購住房自取得產權證書滿 2 年后方可上市交易,非本市居民新購住房自取得產權證書滿 3 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威海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環翠區環翠樓、竹島、鯨園街道辦事處,高區怡園、田和街道辦事處,經區皇冠、鳳林、西苑街道辦事處范圍內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動產權屬證書滿 3 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海南全省居民家庭新購買的第 2 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 2 年后方可轉讓。海口、三亞、陵水、萬寧新購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 5 年后方可轉讓。數據來源:公開資料整理
3、供給側同步調整, 增加有效供應
優化土地供應機制,提高土地招拍掛限制。 1 月 12 日, 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指出, 對保障性住房用地應保盡保, 對商品房根據供需形勢因城因地施策,建立住宅用地供應分類管理制度。 對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城市合理增加土地供應,對去庫存壓力大的三四線城市要減少以至暫停住宅用地供應。 4 月 1 日, 住建部、 國土資源部聯合印發《關于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提出各地要根據商品住房庫存消化周期,對消化周期在 36 個月以上的,應停止供地; 36-18 個月的,要減少供地; 12-6 個月的,要增加供地; 6 個月以下的,不僅要顯著增加供地,還要加快供地節奏。 5 月 10 日, 國土資源部印發《2017 年全國土地利用計劃》,規定對房地產庫存壓力過大的城鎮要減少乃至停止下達住房建設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地方積極響應中央政策。 北京發布《2017-2021 年及 2017 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和《2017 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規劃未來 5 年供應住宅用地 6000 公頃,以保障 150 萬套住房建設需求。 6 月北京《關于辦理商品住宅項目預售許可有關事項的通知》 要求, 全力推進“拿地未開工和開工未入市項目”盡早開工入市。河南《關于貫徹落實建〔2017〕 80 號文件加強近期住房及用地供應管理和調控有關工作的通知》 要求, 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應, 科學把握住房建設和上市節奏,增加有效供應,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此外, 上海、 福州、南昌、贛州、滄州、天津、鎮江、揚州、北海等城市也陸續提出措施要求按實際消化周期合理安排土地供應。 同時, 各地土地拍賣的方式也普遍采用了“限房價、競地價”、“限地價、競房價”、競配建、競自持、限銷售、搖號等模式,嚴防高價地擾亂市場預期。保定市采用“雙限雙競+10 年限售”出讓方式,成都要求競無償移交租賃住房與競自持商品住房,長沙以“熔斷”和“搖號”限制地價,開展‘限房價+競地價+搖號’的試點。 海南省則提出暫停辦理土地二級市場轉讓交易有關用地手續,但因依法轉讓房屋所有權、司法機關依法裁定及國有企業改制改組涉及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的三類情況可不列入暫停轉讓范圍。
4、強化房地產市場監管
加強樓市監管力度, 規范市場交易秩序。 上海、南京、長沙、成都四城開啟公開搖號購房模式。 針對房價管控, 無錫、 徐州加強市區商品住房價格管理,規定在限期內不得調價,濱州、清遠、開封、六安則對備案價格浮動區間進行嚴格規定。 武漢要求全裝修住房實施分段限價,嚴控開發商通過裝修變相漲價。 佛山對超過區域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標準的商品住房項目,影響區域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暫不辦理價格備案、暫停核發預售許可證、暫不辦理現房銷售備案。 開封對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縣(市)政府, 提出要適時進行階段性限購工作; 針對規范房企, 泰州、贛州、北海、洛陽對哄抬房價、虛假宣傳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加強監管, 嚴肅查處商品房銷售違法違規行為。青島禁止強制捆綁車位儲藏室銷售。無錫要求嚴肅查處“首付貸”及其他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的行為。 臨沂調控政策提出, 建立購地資金審查制度,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使用合規自有資金購買土地。 內江加強房地產預售、資金監管。 揚州、亳州常州、 對違法違規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一律納入不良信用檔案;針對違規購房行為, 威海、承德泰安、臨沂、德州加強商品房預售監管。南昌開展房地產開發和中介行業整頓規范工作。東莞嚴肅查處弄虛作假和用不正當手段騙取或偽造購房證明、規避限購等行為,加強對首付資金來源、收入證明真實性等審核。南通嚴禁期房轉讓。加大聯合懲戒, 維護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權益。 12 月 26 日,住房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土資源部聯合印發《關于維護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房貸款權益的通知》,提出要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房時,要提供不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書面承諾,不得以提高住房銷售價格、減少價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撓、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得要求或變相要求購房人簽署自愿放棄住房公積金貸款權利的書面文件。地方積極響應中央政策,濟南、福建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住房時,應當充分尊重購房人選擇購房貸款方式的權利,不得阻撓或者拒絕購房人選擇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條件或附加條件,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與其他貸款方式購房享受同等權利。 襄陽也提出在銷售商品房時,開發商不得以要求購房人一次性付款,或采取一次性付款優先選房等方式,拒絕購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購房嚴控商辦項目用地,禁止擅自改為居住用途。 北京明確商辦限售,已銷售的商辦類項目再次上市交易時,可出售給個人,但需符合名下在京無住房和商辦類房產記錄、在京已連續五年繳納社會保險或者連續五年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條件。同時嚴禁商辦項目擅自改為居住用途,堅決打擊利用產業用地炒地炒房的投機行為。隨后,廣州、 深圳、南京、成都、東莞也發文嚴禁將商辦類項目擅自改變為居住用途。上海分類開展商辦項目清理整頓。 此外, 溫州、成都進一步規范商業辦公類用房分割和轉讓, 禁止以任何虛擬、劃線等無實體墻的形式進行分割和轉讓。針對依法出讓的商業商務用地或商住用地的情況, 重慶規定申請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屬于整宗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用地性質)的情況,國土部門應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2017 年商辦調控城市
城市內容北京商業、辦公類項目不得擅自改變為居住等用途。開發企業在建(含在售)商辦類項目,銷售對象應當是合法登記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已銷售的商辦類項目再次上市交易時,可出售給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也可出售給個人,但需符合名下在京無住房和商辦類房產記錄、在京已連續五年繳納社會保險或者連續五年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條件。在政策執行前,已取得預售許可證、有實際成交并完成網簽的商辦類項目,開發商可保持現有設施;已購買的商辦類房屋,購房者可保持現有設施。嚴禁擅自改變產業項目規劃用途作為居住使用。堅決打擊利用產業用地炒地炒房的投機行為。嚴格產業用地供應管理,產業項目應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實施產業項目退出機制。上海停止審批公寓式辦公項目。重新審核尚未上市銷售的項目。對已批未建的項目,要重新審圖,發現違反規范和標準的,應依法予以撤銷調整。對在建未售的項目,從房型設計以及水、電、燃氣配套等方面進行全面檢查,發現建設行為違反相關規定的,應責令整改;在項目交付使用前,相關部門要再次進行聯合驗收,不符合商業辦公要求的,不得交付,不得辦理房屋交易登記手續。對在售商業辦公項目區分不同情況,分類清理整頓:對已售未交付入住的項目,要按照商業辦公房屋功能進行全面整改,整改符合規定的項目中有剩余未售房源的,可繼續按商業辦公房屋對外銷售,同時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持出租。對已交付入住的項目,從嚴管控,開發企業和業主承擔整改責任以及房屋使用安全責任。商業辦公房屋不得在人口戶籍、入學、公用事業收費等方面參照住房執行。未按照規定整改存在插層等違法建筑的,在房屋登記時予以注記,限制交易。清理整頓工作的對象,是違法違規的商業辦公項目和相關開發企業。已網簽的,購房人要求退房,開發企業必須積極配合;已網簽的,購房人要繼續履行合同,可交付使用,相關信息記入房屋交易登記系統。廣州商服類(商業和辦公)房地產項目不得改變為居住用途,最小分割單元不得低于 300平方米。商服類物業銷售對象應當是法人單位,再次轉讓當轉給法人單位。此前已購買商服類物業可轉讓給個人, 個人取得不動產證滿 2 年后方可再次轉讓。深圳建筑平面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設計。單棟(座)建筑同一樓層內,設有套內專用衛生間和茶水間的辦公用房總建筑面積不得超過該樓層建筑面積的三分之一,套內建筑面積≤150 平方米的單套辦公用房建筑面積之和, 不得超過該層辦公建筑面積的50%。研發用房單套套內建筑面積不得小于 180 平方米。南京加強商業辦公等非住宅類建筑規劃管理。商業辦公類非住宅類建筑不得按單元式或住宅套型設計;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利用層高加建隔層。 住宅、公寓層高超過 3.6 米要另算面積。成都商業、辦公類建設項目嚴禁擅自改變為居住用途。商業、辦公類建設項目不得采用住宅套型式布局與功能設計。標辦公用房不得接入天然氣。不得以任何方式違規宣傳房屋可以用于居住。2017 年 4 月 21 日以后的商業、辦公類用房,應按照房屋基本單元進行分割和轉讓,禁止以任何虛擬、劃線等無實體墻的形式進行分割和轉讓。東莞商業、辦公類建筑開發企業不得改變項目為居住用途。 商業、辦公類建筑如因功能需要,確需設置套內帶獨立衛生間的商業、辦公單元,每一分隔單元的套內建筑面積不得小于 250 平方米(首層商鋪除外)。溫州在商業、辦公類項目中,《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未明確的或約定不可分割銷售(轉讓)的,只能整體銷售(轉讓),不得分割銷售(轉讓)、辦理不動產登記,也不得以任何虛擬、劃線等無實體墻的形式對項目進行分割和銷售。重慶申請修改控制性詳細規劃屬于整宗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用地性質)的情況,國土部門應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數據來源:公開資料整理
地方因地制宜去庫存。 1 月 11 日, 河南省發布《關于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 強調增加住房租賃市場供應。 1 月 12 日,《南京市“十三五”國土資源保護和利用規劃》 圍繞“去庫存”,適度控制市場不成熟區域住宅用地上市量,根據需求精準投放商業辦公類用地。 3 月 15 日, 河南省召開農民工工作領導小組會議, 著重農民工市民化工作,積極有序推動農民工在城鎮落戶。 沈陽出臺的《關于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繼續對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新畢業生(畢業未超過 5 年,下同)購買商品住房給予契稅全額補貼政策。6 月 13 日, 邵陽市人民政府出臺《關于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意見》,提出根據房地產庫存情況,科學調整土地供應規劃和規模, 加大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力度。部分省市大力推進商辦庫存去化。 1 月 9 日, 蘇州出臺《關于加快引導推進蘇州市區商業辦公用房去庫存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針對建設單位已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尚未開發建設完成或已竣工尚未實現銷售的商業辦公用房或項目,實施分類處置政策,通過調整用地規劃政策、促進銷售利用政策,加快推進商辦庫存去化。2 月 28 日, 莆田市日前下發《關于加快化解商業辦公房地產庫存的通知》, 通知提出對尚未開發建設的商業辦公房地產項目用途轉型。 5 月 16 日, 安徽省七部門發布《關于推進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的若干意見》, 要求進一步加強非住宅商品房供應管理、多渠道消化非住宅商品房庫存、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和風險防控。其中,個人因房屋被征收選擇貨幣化安置的,被征收人可用其持有的“購房券”購買非住宅商品房。
三. 嚴控房地產金融業務,加大監管力度防范金融風險
1、中央強調維護金融安全和穩定, 促進金融財稅改革持續推進
貨幣政策強調注重穩健中性。 1 月 6 日,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強調, 要保持貨幣政策穩健中性,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調節好流動性閘門,保持流動性基本穩定。 2 月 21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指出,實現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要穩定和完善宏觀經濟政策,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4 月 1 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 2017 年第一季度例會,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實施好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維護流動性基本穩定,引導貨幣信貸及社會融資規模合理增長。 7 月 4 日, 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7)》 指出, 要實施好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保持流動性合理適度、基本穩定,為實體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 8 月 11 日, 2017 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明確, 下一階段繼續實施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處理好穩增長、調結構、控總量的關系。 12 月 18 日至 20 日在北京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 2018 年穩健的貨幣政策要保持中性,管住貨幣供給總閘門,保持貨幣信貸和社會融資規模合理增長。
中央關于保持貨幣政策穩健中性表態
時間事件關鍵內容1 月 6 日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要保持貨幣政策穩健中性,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調節好流動性閘門,保持流動性基本穩定。2 月 21 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實現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要穩定和完善宏觀經濟政策,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3 月 10 日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等答記者問時表示住房貸款在中國還會以相對比較快的速度發展,但是確實要適當平衡。隨著住房產業的政策調整,估計會適當放慢。4 月 1 日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召開 2017 年第一季度例會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實施好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維護流動性基本穩定,引導貨幣信貸及社會融資規模合理增長。7 月 4 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中國金融穩定報告(2017)》要實施好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保持流動性合理適度、基本穩定,為實體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7月24日-25日2017 年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行長座談會召開繼續實施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處理好穩增長、調結構、控總量的關系,保持貨幣信貸適度增長和流動性基本穩定,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營造適宜的貨幣金融環境。8 月 11 日2017 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下一階段繼續實施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處理好穩增長、調結構、控總量的關系。12 月 18 日-20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2018 總閘門,保持貨幣信貸和社會融資規模合理增長 年穩健的貨幣政策要保持中性,管住貨幣供給。數據來源:公開資料整理
加強金融管控,防范金融風險。 2017 年以來, 各部委多次強調防控金融風險,均強調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2 月 14 日,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發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范第 4 號》文,對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熱點城市普通住宅地產項目、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融資用于支付土地出讓價款或補充流動資金等 5 種行為進行規范。 2 月 17 日, 央行發布 2016 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要求嚴格限制信貸流向投資投機性購,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強對企業債務風險、銀行資產質量和流動性變化情況、房地產泡沫風險等領域的風險監測分析。 4 月 10 日,中國銀監會關于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建立全口徑房地產風險監測機制, 將房地產企業貸款、個人按揭貸款、以房地產為抵押的貸款、房地產企業債券,以及其他形式的房地產融資納入監測范圍,定期開展房地產壓力測試。 7 月 14 日-15 日, 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出要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風險能力, 以強化金融監管為重點,以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為底線, 同時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強化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風險防范職責。 8 月 15 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發布《關于在企業債券領域進一步防范風險加強監管和服務實體經濟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積極防范企業債券領域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12 月 18 日,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做好重點領域風險防范和處置,堅決打擊違法違規金融活動,加強薄弱環節監管制度建設。
各部委關于金融風險表態
時間事件關鍵內容1 月 6 日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會議因城施策,繼續落實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切實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1 月 10 日全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工作會議堅持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2 月 10 日2017 年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2 月 14 日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范第 4 號文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設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于房地產價格上漲過快 16 個熱點城市普通住宅地產項目的,暫不予備案。2 月 17 日央行發布 2016 年第四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嚴格限制信貸流向投資投機性購房,把防控金融風險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2017 年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工作會議要繼續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加強房地產金融宏觀審慎管理,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2 月 28 日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十五次會議防控金融風險,要加快建立監管協調機制,加強宏觀審慎監管,強化統籌協調能力,防范和化解系統性風險。3 月 2 日國新辦新聞發布會銀監會表示,對帶有泡沫和投機性的房地產信貸需求要加以限制。3 月 5 日兩會政府工作報告穩妥推進金融監管體制改革,有序化解處置突出風險點,整頓規范金融秩序,筑牢金融風險“防火墻”。4 月 1 日2017 年中國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委員會第一季度例會實施好穩健中性的貨幣政策,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維護流動性基本穩定,引導貨幣信貸及社會融資規模合理增長。4 月 10 日中國銀監會關于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分類實施房地產信貸調控、 強化房地產風險管控、 加強房地產押品管理。4 月 21 日中國銀監會召開一季度經濟金融形勢分析會合理控制房地產融資業務增速,有效防范集中度風險,嚴禁銀行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5 月 3 日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地方政府不得承諾將儲備土地預期出讓收入作為融資平臺公司償債資金來源,不得利用政府性資源干預金融機構正常經營行為。5 月 8 日中國銀監會關于印發商業銀行押品管理指引的通知商業銀行應審慎確定各類押品的抵質押率上限,并根據經濟周期、風險狀況和市場環境及時調整。6 月 1 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地方政府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管理辦法(試行)》明確發行土地儲備專項債券的土地儲備項目,應當有穩定的預期償債資金來源,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應當能夠保障償還債券本金和利息。6 月 9 日中國銀監會、國土資源部聯合下發《關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機構業務經營中不動產抵押權登記若干問題的通知》地方政府不得將公益性資產、儲備土地注入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承諾將儲備土地預期出讓收入作為融資平臺公司償債資金來源,不得利用政府性資源干預金融機構正常經營行為。6 月 19 日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關于規范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資產證券化有關事宜的通知》重點支持符合雄安新區和京津冀協同發展、 “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等國家戰略的 PPP 項目開展資產證券化。鼓勵作為項目公司控股股東的行業龍頭企業開展資產證券化,盤活存量項目資產,提高公共服務供給能力。7 月 14 日-15日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風險能力,以強化金融監管為重點,以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為底線;設立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強化人民銀行宏觀審慎管理和系統性風險防范職責。7 月 24 日-25日2017 年中國人民銀行分支行行長座談會把主動防范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強風險監測預警,著力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完善金融安全防線和風險應急處置機制。8 月 11 日2017 年第二季度中國貨幣政策執行報告嚴格執行差別化信貸政策,限制信貸流向投資投機性購房;加強金融監管協調,把握好政策力度、節奏,穩定市場預期。8 月 14 日司法部印發關于公證執業“五不準”的通知不準辦理非金融機構融資合同公證。8 月 15 日關于在企業債券領域進一步防范風險加強監管和服務實體經濟有關工作的通知積極防范企業債券領域地方政府債務風險。8 月 18 日關于進一步引導和規范境外投資方向的指導意見限制境內房地產、酒店、影城、娛樂業、體育俱樂部等企業開展與國家和平發展外交方針、互利共贏開放戰略以及宏觀調控政策不符的境外投資。11 月 30 日《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鼓勵民間資本參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的指導意見)》創造民間資本參與 PPP 項目的良好環境。不斷加大基礎設施領域開放力度,除國家法律法規明確禁止準入的行業和領域外,一律向民間資本開放,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限制民間資本參與 PPP 項目。11 月 17 日人民銀行會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等部門起草了《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主要為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統一同類資產管理產品監管標準,有效防范和控制金融風險,引導社會資金流向實體經濟12 月 18 日-20 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重點是防控金融風險, 做好重點領域風險防范和處置,堅決打擊違法違規金融活動,加強薄弱環節監管制度建設。數據來源:公開資料整理
積極推進金融財稅創新改革。 隨著租售并舉住房體系的推進,與其配套的金融改革和工具也實現了重大突破。 10 月 23 日,國內首單央企租賃住房 REITs、首單儲架發行 REITs——中聯前海開源-保利地產租賃住房一號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獲得上海證券交易所審議通過。產品總規模 50 億元,以保利地產自持租賃住房作為底層物業資產,采取儲架、分期發行機制。 12 月 26 日,中國首單民企長租公寓儲架類權益型REITs-高和晨曦-中信證券-領昱系列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獲得上海證交所通過,開創了民企長租公寓資產證券化新篇章。 財稅方面, 12 月 5 日,湖南發布《關于加強信息共享深化業務協作的通知》, 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交易稅收服務與管理,落實“先稅后證”管控機制。
2、從金融領域加強樓市調控,全面收緊房地產資金端口
中央部署規范購房融資行為,嚴禁違規提供購房首付融資。 在房地產調控升級的大背景下,監管層對資金違規流入樓市進行了嚴控。 11 月 6 日,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部署規范購房融資行為,加強房地產領域反洗錢工作,要求嚴禁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違規提供購房首付融資,并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首付資金來源審核力度。明確嚴禁“首付貸”,強化對個人綜合消費貸款、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等業務的額度和資金流向管理,嚴禁資金挪用于購房。從金融領域加強樓市調控也成為地方房地產調控重要措施。 從已出臺的相關政策來看, 金融口從企業投資和個人消費兩個端口發力,加強金融特別是信貸管控。投資端:加強企業投資風險管控,不斷警示金融風險。 9 月 5 日, 湖北省印發《省政府國資委關于謹慎投資房地產的通知》 強調, 湖北省出資企業及其各級子企業對房地產新增投資持謹慎原則,嚴控風險。同時,要求在建、在售房地產要加快建設進度、銷售進度,確保資金盡快回籠,降低杠桿。 10 月 26 日, 北京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棚戶區改造項目融資工作的通知》,強調各區開展棚戶區改造時,不得將公益性資產、儲備土地注入融資平臺公司;不得承諾將儲備土地預期出讓收入作為融資平臺公司償債資金來源;不得利用政府性資源干預金融機構正常經營行為;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等規定,以出具擔保函、承諾函、安慰函等任何形式為融資平臺公司融資提供擔保。需求端:一方面,嚴禁個人消費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9 月 8 日, 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市銀監局聯合印發《北京市銀監局人行營業管理部關于開展銀行個人貸款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情況檢查的通知》要求, 北京市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個人經營性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開展自查工作,重點檢查“房抵貸”等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情況; 9 月 12 日, 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江蘇銀監局下發《關于加強個人消費貸款管理防范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通知》, 嚴禁個人消費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 9 月 20 日, 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中國銀監會廣東監管局聯合發布《關于消費貸管理、防范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通知,指出嚴禁個人消費貸款資金用于生產經營、投資及支付購房首付款或償還首付款借款等行為,不得發放無指定用途消費貸,個人綜合消費貸最高額度不準超過 100 萬元,最長貸款期限不得超過 10 年,對已抵押房產,在未還清全部貸款前,不得再次抵押貸款。 9 月 26 日, 江西銀監局聯合人民銀行南昌中心支行下發《關于加強個人非按揭類貸款管理防范信貸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的通知》,督促轄內銀行業嚴格執行房地產調控政策,進一步加強個人非按揭類貸款管理,嚴防借款人通過非按揭渠道違規融資用于購房,嚴禁發放以住房為抵押且無明確用途的貸款。同時,緊急部署開展個人非按揭類貸款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檢查。 11 月 28 日,《廣東省住房公積金資金流動性風險預警和管理的指導意見》 提出, 將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率 85%設為預警臨界點,按照預警等級由低到高分為三個等級,嚴格防控風險。另一方面,支持熱點城市房貸利率包括首套房貸利率調整。 9 月北京地區多家銀行相繼上調首套房貸款利率,調整后首套房貸利率較基準利率上浮 5%至 10%成為主流。 9 月 19 日, 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回應稱, 房貸利率調整是銀行在北京市嚴格實施房地產市場調控、市場利率整體上揚的背景下,根據市場資金水平變化、自身資產負債管理需要所采取的自主行為,符合政策要求和導向。 對此,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積極支持。
四. 住房制度建設逐步完善,從頂層設計到實際落實過渡
1、加快住房租賃市場發展,推進租購并舉住房制度建設
中央不斷完善住房租賃制度,加快推進房地產長效機制建設。 住房租賃市場的發展, 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有利于加快推進房地產長效機制建設。 1 月 10日, 住建部、 財政部印發《關于做好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工作的指導意見》, 明確租賃補貼具體政策,各地要結合當地住房租賃市場的租金水平、補貼申請家庭支付能力以及財力水平等因素,分檔確定租賃補貼的標準。 7 月 20 日, 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九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在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 要求在人口凈流入、住房租賃需求旺盛的大中城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同時選取廣州、深圳、南京、杭州、廈門、武漢、成都、沈陽、合肥、鄭州、佛山、肇慶等 12 個城市開展首批試點。各地積極推進住房租賃市場發展。 在中央層面的密集推動下,各地政府紛紛積極響應,加快住房租賃市場發展, 12 個試點城市均陸續公布了住房租賃扶持政策。 從試點實施方案看,各地均從保障承租人權益、供給、金融、財稅、監管等方面進行細化。同時, 北京、上海、無錫、煙臺、銅陵、洛陽、海南、云南、江西等省市雖未列入試點,但也出臺保障租賃、積極探索建立“租購同權”制度等措施。 其中,北京租賃新政首次對保障承租人權益享有更多均等化城市服務做出具體規劃, 平衡租房與購房的權益性鴻溝。浙江確定在溫州、紹興、嘉善、義烏開展省級住房租賃試點。此外, 雄安新區管委會也在 9 月宣布,采取六項措施強化房屋租賃服務與監管,將房租調控納入調控范圍。
2017 年出臺住房租賃扶持政策城市一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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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來看,各地培育住房租賃市場的方案主要集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大住房租賃市場供應。 在增加租賃住房方面, 除武漢、沈陽、成都、南京、合肥、杭州、鄭州規定部分出讓土地須自持或配建一定比例的租賃型住房外, 出臺租賃方案的城市均有針對性政策進一步保障租賃住房用地供應。上海公開出讓位于浦東張江、前灘和嘉定新城的土地采取“只租不售”模式,深圳針對福田、羅湖、南山、鹽田四區的棚戶區改造項目所建的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也規定“只租不售”,南京新建用于長期租賃的商品房在出讓時土地用途直接明確為“租賃住房用地”; 廣州、佛山、 肇慶、 鄭州、 武漢、南京、深圳、杭州等城市允許改建商品房用于租賃;佛山、成都、鄭州、合肥、武漢、深圳等城市則通過新建人才公寓或者貨幣化保障等方式,滿足新就業大學生和技術工人的住房租賃需求。 9 月 18 日,成都《拍賣土地建設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要求,通過市場化方式拍賣土地,土地競得人按約定建設租賃住房,拍賣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包括無償移交方式和競得人自持方式。 另外,廣州、武漢、深圳提出發展“城中村”現代租賃服務業, 鼓勵將符合安全、消防、衛生等條件的住房統一出租,規范管理。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開始正式推進落地。 國土資源部、住建部發布《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確定第一批在北京、上海、沈陽、南京、杭州、合肥、廈門、鄭州、武漢、廣州、佛山、肇慶、成都等 13 個城市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 9 月末國土資源部召開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工作啟動會,提出要優化用地管理流程,保障集體建設用地有效供應,盤活空閑農村宅基地和鄉鎮企業用地,實現土地利用“騰籠換鳥”,保障項目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用地等。 11 月, 鄭州、北京兩個試點城市相繼發布了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的試點方案,標志著集體土地建設租賃租房開始進入政策落實階段。 9 月 18日,成都《拍賣土地建設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要求,通過市場化方式拍賣土地,土地競得人按約定建設租賃住房。加快培育住房租賃市場供應主體。 此次出臺租賃試點方案的大部分城市均鼓勵發展國有住房租賃企業,其中成都、沈陽、深圳、杭州、武漢、南京等城市均要求到年底要組建一定數量的國有住房租賃公司,將租賃企業培育數量進行量化考核。南京要求 2017 年國有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不少于 14 家;成都將組建或改建 3 到 4 家國有住房租賃公司;深圳提出 2017 年底前籌建 3-5 家國有住房租賃企業;杭州提到市級層面發展 2 家國有企業開展規模化住房租賃業務,區級層面確定至少 1 家國有企業開展規模化住房租賃試點;沈陽規定在 2017 年末前組建 2 家國有住房租賃平臺公司。另外,廣州、武漢、杭州、深圳、 肇慶、 鄭州、北京、合肥、南京、成都、沈陽、云南等省市鼓勵發展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開展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住房租賃經營業務,并積極引導房企從傳統的開發、銷售向租售并舉模式轉變。為承租人賦權成為大部分城市制定租賃試點方案的主要方向。 廣州、 南京和江西明確將“租購同權”寫入試點方案,煙臺提到探索建立“購租同權” 制度,杭州提出“租購同分”。而其他城市如武漢、 沈陽、鄭州、 成都、合肥、深圳、上海等發布的試點方案均提出給予租房群體在醫療衛生、住房公積金、就業、法律等方面享有基本公共服務的保障, 其中沈陽要求建立承租人居住證權利清單,不斷擴大承租人權利。 部分城市如杭州、南京、武漢、沈陽、銅陵還對承租人落戶及子女入學等方面予以規定;鄭州提出允許承租人在居住地落戶,并享有承租人子女義務教育相對就近入學等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無錫增設租賃住宅落戶政策;上海明確常住居民租戶享有子女義務教育;北京規定租房可落戶, 符合條件的京籍集體戶口子女可在租房所在區入學,本市戶籍居民承租公租房和直管公房可根據住房租賃監管平臺登記備案的信息依法申請辦理戶口登記和遷移手續。
提供金融財稅政策支持。 武漢、成都、北京、深圳、杭州五城市在試點方案中明確提出支持住房租賃企業開展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試點,吸引社會化投資,多渠道籌集資金,同時支持符合條件的租賃企業發行債券、不動產證券化產品;浙江省也確定在溫州、紹興、嘉善、義烏五地積極推進 REITs 試點。 財稅政策方面,部分城市如廣州、武漢、沈陽、成都、鄭州、合肥、杭州等積極推進公租房貨幣化,堅持租補并舉、以補為主的租賃補貼方式。此外,部分城市對個人或租賃企業給予稅收優惠。如廣州、杭州、深圳、成都、南京、武漢、肇慶等針對個人和中介機構的稅收優惠進行細化,提出對個人出租住房的,減按 1.5%計算繳納增值稅;對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 3 萬元的, 2017 年底之前可按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 對房地產中介機構提供住房租賃居間代理服務,適用 6%的增值稅稅率。對一般納稅人出租在實施營改增試點前取得的不動產,按照 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 鄭州規定個人出租房屋的,其應繳納的房產稅暫減按 4%征收;對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暫減按 10%征收;合肥則對達到一定標準、符合政策的住房租賃企業給予獎補。搭建政府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建立住房租賃信用管理體系。 出臺租賃試點方案的城市均提到要推廣線上線下租賃服務一體化,建立并完善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10 月 31 日, 北京《關于加快發展和規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賃市場的通知》 正式實施,住房租賃監管平臺和服務平臺同步上線運行,目前已有四家住房租賃服務平臺同步上線運行。 隨后, 廣州、成都、武漢、浙江等省市也先后推出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臺。另外, 武漢和杭州、成都、南京分別推出“互聯網+租賃”、“互聯網+城市” 及“互聯網+”服務, 構建全市統一的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融合房管、公安等市政府相關部門服務功能,加強對出租屋和流動人口信息的采集。 杭州租賃市場改革更是引入互聯網征信,市房管局和阿里巴巴、芝麻信用達成戰略合作,打造全國首個“智慧住房租賃平臺”, 住房租賃監管服務平臺于 9 月 29 日正式上線試運行。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監管。 南京、成都等城市將信用記錄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立住房租賃信用管理體系,實行“紅名單”和“黑名單”類管理制度。 天津在全國率先將住房租賃企業納入備案管理范圍。 10 月 30 日,廣州一連出臺 3 份有關房屋租賃的文件,從多角度規范房屋租賃市場。其中,《廣州市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規則》開啟租賃合同“線上線下”備案模式,《關于廣州市住房租賃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嚴禁群租房, 禁止“膠囊公寓”, 并首次明確了租賃住房的人均居住使用面積不得低于 5 平方米,《廣州市住房租賃合同》示范文本讓租房簽約有范本可依。
2、北京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條例正式落地,樓市“回歸居住”更進一步
北京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條例正式落地,完善住房供應體系建設。 8 月 3 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對《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關于印發<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規劃設計宜居建設導則(試行) >的通知》公開征求意見。 9 月 20 日,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聯合三部委發布《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未來五年供應 25 萬套共有產權住房的目標,著力滿足城鎮戶籍無房家庭及符合條件新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 辦法自 2017 年 9 月 30 日起正式實施,規定其供應對象為符合本市住房限購條件且家庭成員名下均無住房的家庭,單身應當年滿 30 周歲,離異的應滿 3 年;對非本市戶籍的“新北京人”分配比例應不少于 30%。
選址方面優先安排在交通便利、配套設施較為齊全的區域,推動就業與居住的合理匹配,促進職住平衡。共有產權住房在落戶、入學上和購買其他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一致,同時也對轉讓提出限制,政府所持份額暫不出售,強調優先滿足剛需,進一步穩定社會預期,促進住房回歸居住屬性。推動住房制度改革,對全國形成示范效應。 北京發展共有產權性質政策性商品住房對全國其他城市后期的住房制度改革也將形成良好的示范。 9 月 14 日, 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關于支持北京市、上海市開展共有產權住房試點的意見》,支持北京、上海深化發展共有產權住房試點工作,鼓勵兩市結合本地實際,在共有產權住房建設模式、產權劃分、使用管理、產權轉讓等方面進行大膽探索,力爭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試點經驗。 北京已提出未來五年供應 25 萬套共有產權住房的目標,著力滿足城鎮戶籍無房家庭及符合條件新市民的基本住房需求; 廣東省跟進探索建立共有產權住房制度,根據定價標準及個人出資數額,確定個人和政府或者個人和有關單位持有住房產權的相應比例產權。 10 月 2 日,福建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八條措施》, 明確福州、廈門兩市今年年底前啟動一批共有產權住房建設并出臺共有產權住房的具體管理辦法。 未來,推出共有產權住房制度的城市或將進一步擴圍。
五.戶籍、土地等改革穩步突破,加快推進長效機制建設
1、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
加快戶籍制度改革落地,推動人口均衡發展。 兩會提出要扎實推進新型城鎮化,深化戶籍制度改革,今年實現進城落戶 1300 萬人以上,加快居住證制度全覆蓋。 1 月25 日, 國務院印發《國家人口發展規劃(2016—2030 年)》,提出優化人口空間布局,加快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引導人口流動的合理預期,暢通落戶渠道,到 2020年實現 1 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全面提高城鎮化質量。規劃明確提出要實施人口均衡發展國家戰略,強調注重人口內部各要素相均衡、人口與經濟發展相互動、人口與社會發展相協調、人口與資源環境相適應的戰略導向。地方積極響應中央政策。 8 月 22 日,《廣東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6-2020)》提出在全省范圍內取消農業、非農業以及其他所有戶口性質劃分,實行城鄉戶籍“一元化”登記管理; 居住、工作達到一定條件,享有的公共服務達到戶籍市民水平的常住人口可落戶城鎮。 濟南、無錫均提出取消投資納稅、購買房屋等落戶限制,調整完善人才引進、政策遷入、親屬投靠、居住就業等落戶標準,適應省會城市中心、次中心、衛星城不同區域發展需要,實行分區域分類別戶口遷移政策。 10 月 10 日,《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辦法(試行)》 開始向公眾征求意見, 將《居住證》持有人的個人情況和實際貢獻轉化為相應的分值, 按積分分值享受相應的公共服務或申請積分落戶。 成都提出將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實施條件入戶和積分入戶“雙軌并行” 的戶籍政策。12 月 1 日, 上海印發修訂后的《上海市居住證申辦實施細則》,對持證人在上海市享有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并享受義務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務做出細化和完善。進一步調整放寬人才準入政策, 著力深化戶籍制度改革。 7 月成都“蓉漂計劃”推行“先落戶后就業”; 鄭州提出外來務工人員參加社保滿 2 年,本人和直系親屬可落戶; 無錫降低市外戶籍準入門檻,取消投資納稅、 60 平方米購房限制等政策, 準予符合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居民、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落戶。 8 月濟南戶口遷移新政全面放開大中專畢業生落戶限制; 浙江明確實施因城而異分類有序的落戶政策, 被評為優秀農民工榮譽稱號的人員可申請落戶。 11 月廣州引進人才入戶年齡限制較之前放寬 5歲;武漢提出大學畢業生年齡不滿 40 周歲,憑畢業證即可申請落戶,碩士、博士不受年齡限制。此外,多地還對保障人才安居做出規定。昆山提出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才購房將不被限購,同時部分人才將享受到最高 300 萬的購房補貼。 武漢連發三項留漢大學畢業生新政, 從落戶、安居和薪酬 3 個方面做出規定。其中,提出大學畢業生以低于市場價 20%買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場價 20%租到租賃房; 新政還制定專科 4萬元、本科 5 萬元、碩士 6 萬元、博士 8 萬元的最低年薪標準。蕪湖在縣城規劃區內對購買首套住房的本科及其以上學歷高校畢業生給予 2 萬元購房補貼。
2、土地改革持續推進落實, 加強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土地改革不斷深化。 1 月 22 日, 國土資源部印發了《關于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試點方案》,對全面開展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試點作出部署,要求到 2018 年年底,在相關地區建立符合城鄉統一建設用地市場要求,產權明晰、市場定價、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的土地二級市場。2 月 4 日, 國務院印發《全國國土規劃綱要(2016—2030 年)》,對國土空間開發、資源環境保護、國土綜合整治和保障體系建設等作出總體部署與統籌安排, 首個全國性國土開發與保護的戰略性、綜合性、基礎性規劃印發。 綱要明確到 2020 年,全國主體功能區布局基本形成,國土空間布局得到優化;到 2030 年,以重點經濟區、城市群、農產品主產區為支撐,重要軸帶為主干的新型工業化、城鎮化格局基本形成,人口集疏更加有序,城市文化更加繁榮,全方位對外開放格局逐步完善,國際競爭力顯著增強。 為了進一步深入推進改革試點,更好地總結試點經驗, 11 月 4 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決定,北京市大興區等 33 個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期限延長一年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積極推進土地存量進一步高效利用。 一方面以舊城改造改造為重點,增加建設用地有效供給。 12 月 1 日,住建部在廈門召開老舊小區改造試點工作座談會,提出將在廣州、韶關、柳州、秦皇島、張家口、許昌、廈門、宜昌、長沙、淄博、呼和浩特、沈陽、鞍山、攀枝花和寧波等 15 個城市開展老舊小區改造試點,以探索城市老舊小區改造新模式。另一方面,利用產業、商業、工業用地等轉變用地性質,建設住宅、租賃住房等。 深圳明確,急需的公共設施、公益事業等用地實行短期租賃,租賃年限不得超過五年;工業及其他產業用地實行長期租賃,租賃年限不少于五年且不超過二十年。廣州規定,工業用地使用權先租后讓的租賃年限不得超過 10 年;彈性年期出讓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不得超過 20 年。防止小產權房通過登記合法化。 中央層面, 9 月 20 日,國土部、住建部聯合發布《關于房屋交易與不動產登記銜接有關問題的通知》,針對目前各地不動產統一登記后出現的歷史遺留問題,要求不動產登記機構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門要加強配合,共同協商推動地方政府依法合規分類妥善處理,及時解決問題,防止小產權房通過不動產登記合法化。地方層面, 7 月 15 日,湖南省《關于進一步做好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通知》, 明確要求妥善辦理有房屋所有權證無國有土地使用證的不動產登記, 但不得為“小產權房”辦理不動產登記。
3、深化區域協同發展, 構建一體化發展新格局
加快培育特色小鎮,助推新型城鎮化發展。 1 月 18 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召開了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進展情況的新聞發布會,指出未來特色小鎮將堅持有重點發展、有條件發展,有特色發展。 4 月 11 日,住建部和中國建設銀行聯合發布《關于推進商業金融支持小城鎮建設的通知》,強調要加大商業金融的支持力度,積極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小城鎮,堅持用新發展理念統籌指導小城鎮建設,全面提升小城鎮建設水平和發展質量。 5 月 27 日,住建部印發《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第二批全國特色小鎮推薦工作的通知》,提出以旅游文化產業為主導的特色小鎮推薦比例不得超過1/3,要求地方政府不能盲目立項、盲目建設, 不能大包大攬或過度舉債,打著特色小鎮名義搞圈地開發。 12 月 4 日,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建部聯合發布《關于規范推進特色小鎮和特色小鎮建設的若干意見》, 提出要準確把握特色小鎮內涵。不能把特色小鎮當成筐、什么都往里裝,不能盲目把產業園區、旅游景區、體育基地、美麗鄉村、田園綜合體以及行政建制鎮戴上特色小鎮“帽子”。同時嚴防政府債務風險、 嚴控房地產化傾向、 嚴格節約集約用地、 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深化區域統籌發展。 第三批自貿區新增 7 地,分別為浙江、河南、湖北、四川、重慶、陜西、遼寧,加上此前上海、天津、福建、廣東,我國已有 11 個自貿試驗區。從區域布局來看,此次新設自貿區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區,自貿區建設由東部沿海地區向中西部轉移,體現了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戰略目標。 2 月 16 日,發改委、住建部印發《北部灣城市群發展規劃》,包括廣西、廣東、海南三省(自治區)的 15 個城市都在規劃范圍內,將會構建打造“一灣雙軸、一核兩極”的城市群框架。其中,南寧市被定位為核心城市,將會建成特大城市和區域性國際城市,城市群內的產業發展將會有所側重。為強化城鄉區域統籌發展,國務院陸續批復同意齊齊哈爾、 湛江、 太原、 徐州、 泰安、湘潭、 嘉興、 鶴崗等地至 2020 年的城市總體規劃, 明確在上述 8地確定的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實行城鄉統一規劃管理。 10 月 30 日, 人民銀行重慶營業管理部、國家外匯管理局重慶外匯管理部聯合發布《關于金融支持中國(重慶)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指導意見》,推出 36 條舉措, 其中探索貿易結算便利化創新、 支持要素市場跨境現貨交易結算、 支持跨境保理業務發展、 支持貿易融資服務創新 4 條屬于重慶自貿試驗區獨有。 12 月 15 日,國務院發布《關于同意設立中韓產業園的批復》, 同意在鹽城、煙臺、惠州三地設立中韓產業園。
中央規劃建設雄安新區。 4 月 1 日,中央新設立了河北雄安新區,重點打造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集中承載地,國家級新區擴容至 19 個。 5 月 3 日,國土資源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擴大)會議計劃,將雄安新區作為國土資源管理改革試點和創新政策的先行先試區,重點從保障用地需求、土地供應政策、城市地質調查、不動產統一登記和土地稅費相關政策等方面給予支持。 5 月 6 日,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在安新縣主持召開雄安新區規劃建設工作會議強調,要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管控工作,堅決管住土地、管住房地產、管住周邊區域。同時,中共河北省委書記趙克志刊文《系好雄安新區規劃建設第一顆扣子(治國理政·新思想新實踐)》,提出要嚴格對新區以及新區周邊、京冀交界地區的全面管控,防范和打擊炒地炒房炒房租投機等行為,切實管住地價房價和房租,滿足民眾住房需求,打造政策高地、成本洼地。
4、扎實落實新一輪棚改工作, 穩步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
棚戶區改造有序進行, 貨幣化安置工作大力推進。 1 月 10 日, 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 國土資源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棚戶區改造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強調要加速推進棚改,依法依規控制棚改成本,科學規劃棚改騰空的土地,注重配套和環境建設,優先安排出讓棚改騰空的土地,同步推進產業發展。 1 月 16 日, 全國棚戶區改造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明確今年棚戶區改造新開工 600 萬套的目標任務, 強調要加快棚改進度。 同時,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將盡早下達中央補助資金,各地還要加快落實開發銀行、農業發展銀行棚戶區改造貸款,為加快棚改進度創造條件,要繼續提高房地產庫存量大的城市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 2017 年兩會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要因地制宜、多種方式提高貨幣化安置比例。 5 月 24 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指出,從 2018 年到 2020 年再改造各類棚戶區 1500 萬套。 在商品住房庫存量大、市場房源充足的市縣,進一步提高貨幣化安置比例。 會議明確加大中央財政補助和金融、用地等支持,以改革創新的舉措、堅持不懈的韌勁啃下“硬骨頭”。 12 月全國住房城鄉建設工作會議要求扎實推進新一輪棚改工作, 2018 年改造各類棚戶區 580 萬套。
近年棚戶區改造計劃量及完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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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響應中央推進棚改建設。 山東指出要大力提高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商品房庫存量大、市場房源充足的三四線城市和縣城基本實行貨幣化安置。 2 月 13 日, 山西省住建廳披露 2017 年對房地產相關領域的工作目標, 表示要加快實施城市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 進一步打通去庫存與棚戶區改造之間的通道, 加大棚戶區改造和城中村改造貨幣化安置力度,促進庫存商品房改造為安置住房。 3 月 2 日, 淶水縣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調控商品房市場的若干規定》, 提出盤活存量土地,加大棚改力度,增加住房供給。 3 月 10 日, 滁州發布《關于進一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 強調要做好棚戶區征遷安置工作。 6 月 12 日,三亞出臺《三亞市政府購買棚戶區改造服務管理暫行辦法》, 政府購買棚改服務并鼓勵多種所有制企業作為實施主體承接棚改服務。明確城市規劃目標,助力新型城鎮化建設。 9 月 15 日, 臨安撤市建區, 正式成為杭州第十個轄區。 9 月 27 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對《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 年-2035 年)》的批復提出要求稱,要嚴格控制城市規模,到 2020 年常住人口規模控制在 2300 萬人以內,同時強調將深入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發揮北京的輻射帶動作用。9 月 28 日, 廣州發布《廣佛同城化“十三五”發展規劃(2016-2020)》, 計劃將廣佛地區建成面向全球、服務全國的國際大都市區,成為引領和支撐珠三角建設世界級城市群的核心引擎。加強養老服務設施和社區綜合服務建設。 陜西、深圳對加強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分別提出規劃, 并提出配建養老服務設施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陜西《“十三五”全省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 規定,新建居住區應按照建筑面積最低不少于每百戶 20 平方米的標準配建養老服務設施。深圳《關于全面放開養老服務市場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若干措施》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提出新建居住(小)區應當嚴格按照深圳市居住公共服務設施配置指標要求建設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每個社區養老配套服務設施總建筑面積不少于 750 平方米。 10月 11 日, 濟南發布《關于新建小區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用房規劃、建設和移交管理的通知》, 明確新建住宅小區需配備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用房, 且須與住宅小區同步規劃、報批、建設、驗收。 年末海南針對加強新建住宅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管理出臺政策,要求建設單位必須在新建住宅小區建設總量完成 80%前完成全部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加大力度推廣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 7 月 7 日,《上海住房發展“十三五”規劃》 強調全面提升綠色環保節能建設水平, 著力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南京、廣州均對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積比例做出規定,到 2020 年實現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積比例達到 30%以上。 為進一步規范和指導城市舊村合作改造類項目合作企業選擇工作,廣州市更新局就《關于進一步規范舊村合作改造類項目選擇合作企業有關事項的意見》公開征求意見, 提出用地面積 30 公頃以上的舊村,村集體經濟組織可選擇聯合體進行合作改造。 11 月 29 日, 成都印發《<進一步加快推進我市成品住宅發展的實施意見>的實施細則(試行)》,細化成品住宅項目裝修設計規范與標準。
六. 展望: 堅持住房居住屬性, 長效機制與短期調控緊密銜接推動市場健康發展
短期調控不放松穩預期。 2018 年房地產工作重點是要抓好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未來樓市政策仍會延續“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這一明確的主線, 堅持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松,保持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繼續嚴格執行各項調控措施,防范化解房地產市場風險。同時,針對各類需求實行差別化調控政策, 因城、因區施策將持續發酵,城市群各級城市間調控將繼續協作發力,滿足首套剛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機炒房, 庫存仍然較多的部分三四線城市和縣城要繼續做好去庫存工作。 此外, 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也將重點推進, 引導人口和住房需求合理分布。長效機制繼續深化促發展。 明年我國在落實“住有所居”目標上將邁出實質性步伐, 長效機制將是中長期房地產發展的重點, 其中推進住房制度改革明年的首要工作,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 未來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將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特別是長期租賃, 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試點城市相關租賃政策也將進一步落實和細化。 推進國有租賃企業的建設,支持專業化、機構化住房租賃企業發展, 抓緊推進住房租賃立法, 加快建設政府主導的住房租賃管理服務平臺, 推動住房租賃市場更加規范化、專業化。同時,也將分層次多渠道解決群眾住房問題, 扎實推進棚改工作、提升公租房保障能力、因地制宜發展共有產權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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