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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山西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獲批
2016/3/3 8:49:46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發改委網站3月1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同意山西省開展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另外,《山西省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實施方案》一同發布。批復指出,據此制定發改委網站3月1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同意山西省開展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
另外,《山西省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實施方案》一同發布。批復指出,據此制定輸配電價改革、電力市場建設、交易機構組建、售電側改革等專項試點方案,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
《方案》根據近三年改革目標,確定重點推進的八大任務。其中包括完善省內電力直接交易機制,開展跨省跨區電力直接交易試點,推進售電側改革,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分布式電源等。
《方案》表示,山西是中國重要的綜合能源基地,在山西進行電力體制綜合改革,通過建立和健全以市場化為導向的能源體系,促進電力產業以及煤炭等相關產業的健康發展,在全國資源型地區具有積極的示范意義。
深化山西電力體制改革的重點和路勁是: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分電壓等級核定輸配電價。有序放開輸配以外的競爭性環節電價,分步實現公益性以外的發售電價格由市場形成。妥善解決電價交叉補貼,配套改革不同種類電價之間的交叉補貼。
進一步激活省內用電市場,提高電力消納能力,在現有大用戶直接交易的基礎上,不斷擴大參與電力直接交易的市場主體范圍和交易規模。
向國家爭取外送通道的建設和電量配額政策,完善省際溝通合作機制,推進跨省跨區電力交易,融入全國電力市場體系,不斷擴大晉電外送規模。
規范交易機構的運營,完善市場功能,在政府批準的章程和規則范圍內,公平、公正、公開組織市場交易,建設、運營和管理交易平臺,提供結算依據等相關服務;規范市場化售電業務,明確售電主體范圍和準入標準,試點先行,逐步向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放開;規范自備電廠管理,將自備電廠納入電力統籌規劃,不斷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節能減排,落實自備電廠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實現與公用電廠公平參與優選。
到2017年,電力直接交易量達到全社會用電量的30%,經過3年或更長時間使電力市場化體系全面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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