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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發布網絡服務交易行為指導意見(附全文)
2016/1/19 8:47:14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訊:1月18日消息,工商總局發布《關于促進網絡服務交易健康發展規范網絡服務交易行為的指導意見(暫行)》。以下為指導意見全文:工商總局關于促進網絡服務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訊:1月18日消息,工商總局發布《關于促進網絡服務交易健康發展規范網絡服務交易行為的指導意見(暫行)》。
以下為指導意見全文:
工商總局關于促進網絡服務交易健康發展規范網絡服務交易行為的指導意見(暫行)
工商網監字〔201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近年來,網絡服務交易快速崛起,增速已經超過網絡商品交易,并且保持著持續強勁增長的勢頭,正在成為提升消費、改善服務、促進創業、穩定就業的重要增長極,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了新的空間。網絡服務交易在快速發展的同時,市場秩序不規范、誠信體系不健全、虛假宣傳和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等問題也逐漸顯露出來,亟須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在發展中逐步規范網絡服務交易市場秩序,努力營造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是促進網絡服務交易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為此,就工商(市場監管)機關促進網絡服務交易健康發展,規范網絡服務交易行為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明確網絡服務交易監管重點,秉持職責監管網絡服務交易行為
網絡服務交易市場領域十分廣泛,涵蓋商務信息服務、生活信息服務、旅游服務、專業服務等眾多門類。其中,與工商(市場監管)機關網絡市場監管職能密切相關的門類主要是商務信息服務、生活信息服務、旅游服務、專業服務等四個門類。工商(市場監管)機關應以上述四個門類作為履行監管職能職責的基本點,并在立足監管基本門類基礎上,積極拓展與監管職能密切相關的網絡服務市場監管新領域,著力加強對網絡服務交易市場前瞻性、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研究,著力解決其發展中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重大問題,著力促進其建立健全開放、公平、健康的市場競爭秩序,著力推進監管政策創新、管理創新和服務創新。
二、主動作為、支持發展
工商(市場監管)機關應當積極研究促進網絡服務交易健康持續發展的政策措施,通過政策引導,促進網絡服務交易進一步釋放發展潛力,進一步提升創新發展水平。當前應主要抓好五個方面的促進工作:一是支持面向生產領域提供商務信息服務的平臺發展,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平臺信息真實性審查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難題,引導支持平臺實現服務經營升級轉型,將提供供求信息服務與組織企業直接進行網上交易結合起來,為企業間電子商務提供網上直接交易平臺服務,從而帶動整個電子商務市場取得更大發展。二是支持面向城鄉居民社區提供生活信息服務、日常消費、家政服務等網絡服務平臺的發展,使其成為促進消費、改善民生、促進創業、穩定就業的重要平臺。三是支持在線旅游市場的發展,推動在線旅游服務平臺服務模式創新,積極為在線旅游服務平臺協調解決在線旅游合同規范、旅游消費糾紛解決等方面遇到的困難和難題,推動在線旅游市場健康和諧發展。四是支持提供設計、創意服務的專業服務平臺的發展,支持其為全社會創新創業提供更多更廣的服務產品,使其成為創業孵化服務的重要基地和橋梁。五是鼓勵社會力量、民間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眾創空間、創客空間、創業孵化器等各類創業孵化服務機構,為各類創業創新主體提供更多開放便捷的創業創新服務平臺。
三、建立網絡服務經營主體數據,完善網絡服務交易經營主體經濟戶口分類
建立網絡服務經營主體經濟戶口是實施監管的基礎。網絡服務交易監管是工商(市場監管)機關網絡市場監管新領域,各地應以企業年度報告為抓手,對網絡服務經營主體開展一次全面普查,重點查清本地區網絡服務交易平臺開辦的數量、分布和類別,做好立檔建戶和電子數據庫建設工作,為開展網絡服務交易監管夯實基礎。
四、以網絡服務交易平臺為監管重點,有序推進網絡服務監管工作
網絡服務交易平臺是網絡服務集中交易的場所和空間,抓住網絡服務交易平臺經營者,就直接抓住了維護網絡服務交易市場秩序的關鍵環節。網絡服務交易平臺經營者承擔著交易平臺準入把關、檢查監控網絡服務交易信息、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企業名稱權等權利、保護網絡服務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重要職責,網絡服務交易平臺經營者如果能夠切實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義務和責任,網絡市場服務交易秩序的維護就有了基本保障。
工商(市場監管)機關要抓住網絡服務交易平臺這個重點,特別是抓住轄區內開辦的影響范圍廣、交易數量大的網絡服務交易平臺,以其為突破口,積極探索研究如何通過規范網絡服務交易平臺經營者達到逐步規范整個網絡服務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有效保護網絡服務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途徑和辦法。
在以網絡服務平臺為監管重點,有序推進網絡服務監管工作的同時,各地應積極探索個人社交平臺網絡服務交易行為的監管模式,加強對個人社交平臺服務交易行為的檢查,探索查處個人社交平臺發生的違法服務交易行為。
五、建立健全網絡服務經營主體信用監管機制,積極推動網絡服務經營主體信用信息公開公示
信用監管是網絡市場監管的基本方式和手段,是維護網絡市場良好秩序的關鍵。工商(市場監管)機關要把加快網絡服務經營主體信用監管體系建設作為監管網絡服務交易市場工作的重中之重。以《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為依據,及時督促網絡服務經營主體依法按時報送年度報告,及時歸集、整理、分析、抽查、公開公示網絡服務經營主體信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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