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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再推港口收費改革
2015/8/13 8:34:09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日前,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調整港口船舶使費和港口設施保安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完善港口船舶使費收費政策,降低港口設施保安日前,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調整港口船舶使費和港口設施保安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完善港口船舶使費收費政策,降低港口設施保安費收費標準。該《通知》自9月20日全面施行。
此次改革是交通運輸部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繼去年12月共同發文放開港口競爭性服務收費標準、實行市場調節價、簡化港口收費之后,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促進經濟發展的要求,針對港口船舶使費和港口設施保安費,再次開展的港口價格改革。
半年摸底征求各方意見
此次港口船舶使費、港口設施保安費調整涉及港口企業、航運企業、貨主、拖輪公司、引航機構等多方主體。為使改革具體方案既符合國家政策和經濟貿易要求,又兼顧各方實際需要,在以往工作的基礎上,交通運輸部水運局、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聯合開展了細致全面的摸底調研工作。
記者了解到,半年里,兩部門聯合赴上海、天津、寧波、廣州、深圳多個典型地區開展實地調研,聽取了地方發展改革部門、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港口企業、拖輪公司、航運企業等多家單位建議;征求了中國引航協會和引航機構、中國船東協會和航運企業、中國港口協會和港口企業、中國拖輪分會和拖輪公司的具體意見。同時向港口企業、航運企業、引航機構、拖輪公司及船舶代理企業發放了調查問卷,了解有關船舶使費等收費的基本情況。
在廣泛調研、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兩部門擬定了港口船舶使費和港口設施保安費調整方案,充分體現了堅持市場化方向、降低收費標準、減少收費項目、調整外貿收費的改革目的。交通運輸部水運局港口處處長李永恒告訴記者:“起草方案時,我們要既考慮港口的運營成本,又考慮航運企業和貨主的經營困難,綜合平衡各方的承受能力和要求,降低收費標準,使調整后的收費總水平不出現大幅波動;要適應行業發展的新情況,減少收費項目,合理劃清收費檔次,使港口收費簡潔透明,便于實際操作;要符合國際慣例和海運對等原則調整外貿收費,內貿收費和外貿收費結構調整保持一致;按照市場化改革方向推進港口收費改革,順應行業發展趨勢,逐步放松價格管制,鼓勵優化計費方式!
“經過充分的摸底調研、征求意見、審慎決策和部委會簽,方案最終出臺。”李永恒告訴記者。
上限管理鼓勵市場自主發展
按照中央深化價格改革的要求,《通知》對港口船舶使費的收費項目、計費辦法、管理方式,以及港口設施保安費收費標準都有較大調整。“方案有明確的改革指向!苯煌ㄟ\輸部科學研究院副總工徐萍告訴記者。
一是減少了港口船舶使費收費項目。徐萍介紹,本次改革取消了現行收取的靠墊費,以及引航費中的引航員滯留費和引航計劃變更費;并將系解纜費、開關艙費并入停泊費收取。通過減少、合并相關收費項目,使收付費雙方的費收活動更加簡潔、便于操作,符合國家價格改革要求。
二是港口設施保安費收費標準降低50%。“這是此次為付費方企業減負中力度最大的一項。”徐萍說,“這是促進我國外貿和航運業發展的需要!庇浾吡私獾剑壳拔覈赓Q發展形勢下行壓力較大。據海關數據統計,今年上半年,我國進出口總值11.53萬億元人民幣,比去年同期下降6.9%。再加上,全球經濟依舊處于深度調整之中,總體復蘇乏力,需求不振,前景仍不明朗。因此,為了減輕外貿企業的負擔,支持我國外貿經濟發展,方案將外貿進出口20英尺、40英尺重箱的港口設施保安費分別降至每箱10元、15元,其他貨物收費降到每噸0.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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