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啟動新一輪藥品采購 大企業迎來利好
2015/7/8 8:33:37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7月6日,北京市醫藥集中采購服務中心接連發布通知,正式啟動了新一輪的藥品采購。不過,看完北京市藥品招標方案后,基本和我們之前分享過的內容沒有太大區別,其精神大7月6日,北京市醫藥集中采購服務中心接連發布通知,正式啟動了新一輪的藥品采購。
不過,看完北京市藥品招標方案后,基本和我們之前分享過的內容沒有太大區別,其精神大致總結如下:
1,北京采購平臺是醫院和藥企直接議價,這個價格各省招標搜集到的最低價格,第二,醫院和藥企談判后的價格要進行公開;
2,目錄分為:國家談判,短缺藥品、低價藥品目錄以及《北京市醫療機構競價談判藥品目錄》(除了前述三種以外的藥品為競價談判藥品),各醫院從這些目錄中確定本醫院的用藥目錄,所以,醫院既有目錄制定權,也有價格談判權,算是采購權利徹底歸醫院了。
3,中標數量,每種藥品采購的劑型原則上不超過3種,每種劑型對應的規格原則上不超過2種,兼顧成人和兒童用藥需要。鼓勵醫聯體內的核心醫院與其他成員單位統籌設置用藥目錄,優先選用基本藥物。
4,分批采購,第一批為:
A,《短缺藥品目錄》內品種和《北京市醫療機構競價談判藥品目錄》內西藥品種(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2015年我市已完成的《低價藥品目錄》,不納入本批次范圍。
B,《北京市醫療機構競價談判藥品目錄》只列明化學藥品、生物制品或中成藥大類范圍,不詳細列舉藥品名稱(通用名稱)。
C,同屬第一批《北京市醫療機構競價談判藥品目錄》(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和《低價藥品目錄》劑型的產品,符合低價藥政策的不納入本批次范圍,不符合低價藥政策的(如部分原單獨定價產品)則納入第一批《北京市醫療機構競價談判藥品目錄》(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
同樣還要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同步還分布了經濟技術標的評判標準,從評分規則來看,大企業、上一輪中標企業、北京當地企業迎來利好。這主要體現在評分規則上,下面這個表格估計一目了然了。
質量評價標準 要素 評價指標 評價內容 權重 藥品生產企業質量供應能力 1、企業質量保障能力 1.投標企業通過新版GMP認證給5分。 5 2、企業生產規模 按照投標企業最新工信部主營業務收入排名計算: 1.化學藥品生產企業:1-250名給10分,未進入前250名給0分; 2.中藥生產企業:1-150名給10分,未進入前150名給0分; 3.生物生化藥品生產企業:1-90名給10分,未進入前90名給0分。 4.以上三項按最高分計分。 10 3、企業生產能力 按照投標企業上年度增值稅納稅報表中企業全年銷售額情況。 常數A=入網報名銷售額最高企業 銷售額變量X 得分Y 當X≥30億,Y=10+2×((X-30億)/(A-30億) 當30億>X≥10億,Y=8+2×((X-10億)/20億) 當10億>X≥3億,Y=6+2×((X-3億)/7億) 當3億>X≥1億,Y=4+2×((X-1億)/2億) 當1億>X≥0.3億,Y=2+2×((X-0.3億)/0.7億) 當0.3億>X,Y=2 12 4、企業創新能力 1.投標企業持有2007年之后國家局批準的藥品注冊分類1.1類新藥的15分; 2.投標企業為國務院認定的“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區域企業給13分; 3.投標企業為國務院認定的“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企業給10分。 4.以上三項按最高分計分。 15 5、企業社會貢獻 1.投標企業當前正在接受北京市政府醫藥物資應急生產儲備任務給8分; 2.投標企業在過去兩年曾經臨時承擔過北京市政府醫藥物資應急生產儲備任務給5分。 3.以上兩項按最高分計分。 8 藥品品種質量及供應能力 6、品種質量標準情況 1.通過國家藥品一致性評價的,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布正式公告的品種,給5分; 2.投標企業為投標品種標準起草單位給2分; 3.以上兩項按最高分計分。 5 7、品種市場占有情況 1.在我市上一期社區基本藥物集中采購中標給15分; 2.在我市上一期醫療機構集中采購中標給10分; 3.以上兩項按最高分計分。 15 8、品種原料質量控制 1.化學藥品使用原料通過新版GMP認證或PIC/S(國際藥品認證合作組織)成員國/地區GMP認證給10分; 2.中藥制劑所用中藥材為GAP基地供應給10分。 3.以上兩項按最高分計分。 10 9、品種生產情況 1.最新工信部統計年鑒,產品產量列入前3名的給10分; 2.過去兩年有生產的給5分。 3.以上兩項按最高分計分。 10 10、品種上市后安全監測情況 品種已經按照國家規定要求提交“定期安全性更新報告”情況給10分;未按照國家要求提交“定期安全性更新報告”給0分。 10 扣分項 11、不良歷史紀錄扣分 1.生產環節出現抽驗不合格,相應品種取消掛網資格,企業其他所有品種扣5分。 2.流通環節出現抽驗不合格,不合格對應品種扣5分。 3.依據《北京市醫藥集中采購中標藥品供應保障管理辦法(試行)》,被嚴重警告或停止采購企業的所有品種扣5分。 4.以上3項累計扣分。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郵箱:cidr@chinaidr.com。- 上一篇:數字解讀:國內藥品臨床試驗概況
- 下一篇:“互聯網+”醫療勢頭火熱 多領域開展合作
-
- 熱點資訊
- 24小時
- 周排行
- 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