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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規整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及運行
2014/11/4 14:36:55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國家能源局規整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及運行能源局于今年10月9日頒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光伏電站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的通知》。該《通知》要求各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對開發分布式光伏訂立年度計劃,并結合當地電網建設的實際情況制定具有實際操作意義的規模指導。另外,《通知》還禁止買賣項目備案文件及相關權益,也就是說,已于國家能源局備案的項目應按照規定的流程取得并網許可,并陸續開工建設。如果投資主體發生變化,即如通過股權投資取得項目控制權的,應重新備案。這樣一來,該項目可能從當年的規模指導中被剔除,然后被納入到往后的年度規劃中,可導致項目開發周期延長而影響到投資方的收益。《通知》是能源局今年9月頒布《關于進一步落實分布式光伏發電有關政策的通知》以來又一關鍵政策性文件。這兩份文件促成了分布式光伏發展進程中兩個重要的變化。首先,政府部門職能轉變。能源局從過去的項目審批主體演變為出具宏觀發展規模指導的事后監督單位。單個項目的可行性,電網接入方案審批等都下放到地方。項目開發流程簡化,也節約人力物力的投資。其次,行業重要性的轉變。能源局連續發文,通過定義分布式光伏的可適用范圍,明確電網支持并網送出消納等責任,并鼓勵金融機構給予優惠資金,為國內分布式光伏的發展鋪平道路。使過去的零散有限無序的分布式光伏市場轉變為具有優化能源結構和防止大氣污染戰略性意義的重要能源構成。
根據彭博新能源財經的統計,截止至2014上半年,中國分布式光伏裝機容量達到4吉瓦。預計未來兩年內,每年的新增裝機可達到5-6吉瓦。此預測相對于國家目標較保守。
彭博新能源財經已發表一系列針對國內分布式太陽能市場的研究報告,其中對現有政策的論證和分析,以及對下游開發商戰略的解讀可為潛在投資者提供寶貴的資訊及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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