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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價售車屬違法行為 或是商家炒作結果?
2014/9/9 11:06:13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加價售車屬違法行為 或是商家炒作結果?國家動真格對汽車行業進行反壟斷調查后,已經有主機廠、零配件廠、經銷商相繼領到罰單。在此期間,陸續有汽車廠家選擇下調部分產品或配件價格以應對發改委的反壟斷調查,但多數車企無論是整車還是保養及零部件的價格均無變化,有媒體報道,一些暢銷車型如奔馳G L系甚至需要加價才能買到。無獨有偶,有媒體曝光,一些經銷商不僅將一些車型的暗降變成了明降,還將一些車型的明漲悄然變成了暗漲。
加價銷售,有些是汽車商家炒作的結果,在茶葉界,也曾發生過這樣的現象。中國人愛喝普洱茶,而普洱茶每年的總產量在30萬噸左右,其中絕大部分是“臺地茶”,只有1%左右是古樹茶,而古樹茶就成為一些商家、資本炒作的對象。有數據顯示,自今年普洱春茶上市后,短短幾個月時間,以班章、冰島為代表的古樹茶價格上漲已超過了五成。不少業內人士提醒,古樹茶價格的飛漲中有資本炒作的因素,蘊含著價格暴跌的風險,收藏投資需謹慎。
其實,汽車商品也一樣,不管什么熱銷車型,只要一買回來就變成“二手車”,身價也隨之下跌,收藏投資價值是沒有的,而是否值得加價購買使用就見仁見智了。
[律師說法]
加價售車屬違法行為
車商收取加價費賣車到底合不合法?律師表示,加價售車或變相加價售車是供求決定價格論掩蓋下的一種違法行為,不但違反了國務院價格監管法規,而且侵犯了正常排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收取加價款實際上是收取商業賄賂,強制搭售汽車裝飾則涉嫌不正當競爭。
律師指出,加價售車違反了國務院頒布的《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一條第三項“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的規定,理應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再次,很多加價做法都是不開發票,這種行為也造成了國家稅收的流失,有偷逃稅款之嫌。
消費者協會指出,對于熱賣車型,生產廠商和4S店一起采取“饑餓營銷”,普遍采取加價提車、買車搭保險、買車搭裝潢等經營策略,這種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和選擇權。消費者應堅決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有關執法部門應加強監管,嚴厲處罰這一違法違規行為,遏制加價售車現象的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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