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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買新能源車難安充電樁
2014/7/17 14:23:48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消費者買新能源車難安充電樁據經濟之聲《天天315》報道,最近關于新能源汽車的新聞很熱。在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免征新能源汽車購置稅之后,中央國家機關也將起到帶頭示范作用,購買新能源汽車。這新能源車通常指的是電動汽車、混合動力汽車及燃料電池汽車。2016年后,地方省市政府也將被要求達到這一目標,新能源汽車所占比率還會進一步提高。政府加大支持力度,已將電動汽車產業明確為獲取全球領導地位、減少能源依賴、削減排放的戰略性產業。實際上,上海市政府早已發布《上海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對純電動乘用車的補貼額度為4萬元/輛,對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的補貼額度為3萬元/輛,補貼力度和舊辦法一致。而對于燃料電池汽車,新辦法規定,燃料電池乘用車和商用車的補貼標準則分別高達20萬元/輛和50萬元/輛。新辦法還規定,對直接或組織員工一次性購買新能源汽車超過10輛的法人單位,上海市再給予2000元/輛的財政補助。對汽車生產廠商,每回收一 套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上海市給予1000元補助,這較舊辦法的300元有大幅度提高。此外,新能源汽車的免費牌照政策也得以延續。
政策當然是好的,消費者也是很積極地響應的,但是,事情的糾結點往往出現在事情的最后一步上。就比如政府鼓勵購買新能源汽車吧,車買了、補貼拿到了,可是汽車在哪里充電呢?車子的“充電樁”,小區物業拒接安裝,于是,新能源車輛只好當汽車使,因為它不能使用新能源,而只能繼續燒汽油。
最近,上海寶山的消費者王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事情,自己的新能源車輛購買了一個月,因為無法安裝“充電樁”還是只能燒汽油。王先生感嘆:新能源汽車走完“最后一公里”怎么就這么難呢?我們先來聽王先生講述他個人的經歷。一個月以前,王先生購買了一輛新能源汽車,并且在4S店購買了“充電樁”,安裝“充電樁”需要電力部門來施工,王先生到電力部門申請,電力部門表示,只要小區同意就可以安裝。
王先生信心滿滿到小區物業申請,沒想到,物業對此行駛了否決權。
王先生:我一個月以前買了一輛新能源汽車,比亞迪(47.30, -0.41, -0.86%)品牌的,但是我這個車買好了以后,到現在我一直在和物業溝通這個問題,現在就是物業這里卡住了,他不讓我去安裝這個充電樁,他會有各種各樣的理由,比如說個安全問題,什么消防問題,我去跟他說,我說如果我自己出面去跟消防局溝通然后讓消防局同意,他說也不行,因為我們的小區車位是出租的,不是我自己買下來的,產權是開發商的,就因為類似于這樣的原因,還有各種各樣的原因,就是不同意我安裝。
至于小區物業為什么不同意安裝“充電樁”,王先生說,小區給出了各種理由,總之一句話,就是不行。王先生感嘆,國家政策鼓勵支持的事,到了小區怎么就行不通呢?
記者:您當初買車的時候對于充電樁的問題,當時您買車的地方和汽車廠家都是怎么跟您說的?
王先生:現在是這樣的,上海市很扶持這個新能源汽車,然后不管是從市里面、區里面都會有各種各樣的補貼,補貼力度也挺大的,所以我覺得當時買車的時候,覺得國家行為大家都在推廣這個新能源汽車應該問題不大,所以我當時沒有想到說,在整個的操作過程中,會卡在我們小區的物業這里,最后一公里這個問題上面就卡住了,不讓我安裝。
記者:現在您的這輛處于什么樣的狀態呢?還能用嗎?
王先生:用是可以用,因為它是有油電混,買回來以后不讓充電就只能燒油了,那就和平時的車是一樣,那么就是說原本的初衷,比如說像環保、省油都沒有辦法達到了。
是啊,國家積極鼓勵的事情,為什么到了小區就出問題了呢?安裝“充電樁”會給小區帶來哪些問題呢?我們按照王先生提供的號碼,開始和王先生居住的小區上海市寶山區學府涵青小區物業聯系。
物業前臺:因為我們物業這邊沒有接到可以裝的通知。
記者:是嗎?就是要裝這樣的充電樁,還需要有相關部門正式的通知才可以嗎?
物業前臺:是的,
記者:那現在問題是,你們不讓它裝這個東西的話,它這個新能源這一部分不能用了。
物業前臺:這個問題有業主到我們這邊反映過,然后你看這樣子好了,我這邊是前臺,我這邊就是給您一個我們經理的電話,然后就是說這邊的話,應該是如果通知的話,也是他們給我們通知的。
記者:好的,您給我一個電話號了。
隨后,我們又將電話打到前臺提供的物業經理的座機上。可是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說經理不在。
物業:不讓安充電樁?
記者:對。
物業:好像沒有。
記者:沒有嗎?沒有這樣的投訴嗎?
物業:不是,有過這樣一件事情,但是不是投訴。
記者:不是投訴是嗎?那你們這邊是可以安充電樁,還是不可以安充電樁呢?
物業:我們不是在幫他協調在解決這個事情。
記者:但是現在他這個問題,他跟我們說已經在你們這邊申請了一個月了。
物業:他已經在我們這邊申請一個月了。
記者:對。所以這個一直都…
物業:不是上個禮拜我們經理還跟他一起去公司協調的嗎?
記者:協調的結果怎么樣?
物業:我不知道,因為經理不在,這件事是經理和他兩個人去的。
這位工作人員說,將和經理聯系,搞清楚事情的經過,于是我們約定下午三點半再聯系。可是,三點半我們把電話打過去的時候,得到這樣的答復。
工作人員:我剛才就是我們打電話給他,他說這個事情以后幫業主解決掉了。
記者:沒可能吧,我在2小時之前跟業主通電話,業主還為這個事情一籌莫展,肯定不可能解決掉。
工作人員:我剛才給他打電話,他說已經解決掉了。
記者:那怎么解決的呢?是同意安裝這個充電樁了是嗎?
工作人員:他具體沒有說,就是已經說解決掉了。
面對物業的回答,我們非常吃驚,短短兩個小時的時間,物業在同意與不同意之間來了一個大反轉,原來能不能安裝“充電樁”,難道就是這么簡單的一件是嗎?那為什么王先生要求了一個月都沒有獲準同意呢?由于我們一直沒有聯系到物業經理,無法得知物業同意的理由。于是,我們再次聯系了王先生,希望獲得物業同意的原因。沒想到,王先生給我們的答復是,物業的決定我不同意。
王先生:他說不是,因為什么呢,因為我有一個地下車位的,地下車位他現在同意我在地上去安裝,就是說地上跟他協商以后找一個位置給我安裝。
記者:什么理由呢?
王先生:他們說現在這個車位統一都還沒有發售,沒有發售的話產權是屬于開發商的,產權不是我自己的,所以就不能讓我安裝。
記者:那他為什么愿意在地上給您安裝呢?
王先生:這個大概是你們媒體的力量。
記者:等于說是昨天剛剛告訴您的是嗎?
王先生:對的,昨天你們給他打過電話以后,他們才主動跟我聯系說是可以安裝。
記者:那現在問題就是如果說同意在地上給您安裝的話,你為什么不同意呢?
王先生:地上安裝的話這個工程會復雜,一方面是我們家住13樓,這邊線要拉下來的話要拉13樓這么長的線。
記者:等于是從您家里面把電線拉下來是嗎?
王先生:怎么說從他們物業來講,他們沒有什么責任了,但是從我個人來講,一方面的工程比較大,一方面安全系數比較低。因為我在地下車庫的話,我們的車位就在他們的配電間旁邊,拉一根線也就是5米,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而且來拉線是電力局,就是說電力公司他們專業的人來拉線的,但是如果我從家里面拉過來的話,這個只能是我自己找工程隊,也沒有什么專業人給我拉線或者是,這樣的話,一方面安全系數不能保證,因為我如果拉出來的東西,充電樁是裝在露天的。
記者:萬一下雨什么的。
王先生:對,它也會漏電什么的,有這方面擔心。
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海龍,中國消費者律師團胡鋼律師對此解讀。
經濟之聲:海龍先生您作為汽車業界的專業人士,首先跟我們界定一個概念什么是新能源汽車。
海龍:新能源汽車基本上就是不燒油的或者是說非常非常少的燒油,這個界定上來講還是稍微有一點點的不太一樣。比如說我們有燃料電池的,然后有純粹的充電的,還有以前有過一些新發明,比如用加水的方式把水進行分解之后來做動力驅動的這一些,但是統稱都可以作為一個理解方式,就是它的尾氣排放幾乎接近于零,對大氣污染極低或者是沒有污染的車都稱之為新能源車。
經濟之聲:那么您認為新能源汽車有什么好處,就是除了這個保護環境以外它還有其他的好處嗎?
海龍:在平時的使用成本會比較低,因為我們知道現在主要使用的是燃油,比如說汽車或者是柴油,現在的油價擺在這里,然后你每百公里的油耗基本上從5升到40升之間不等。比如說特斯拉[微博],特斯拉基本上合起來每公里不到1毛錢,就是非常低,充一次電的話可以跑400多公里。
經濟之聲:那么除了它的好處之外,我想這個新能源汽車,包括高端的特斯拉,它們都會有一些問題,您認為它的問題到底出現在哪里。
海龍:第一點這個車的研發成本和生產成本比較高,另外一點來講就是現在大家最糾結的就是充電的問題很不好解決,加油站到處都有,幾十年的發展基本上不是什么問題,但充電這個事情一要充電時間比較長,第二來講的話,需要建很多的充電站,比如說你開一個新的新能源汽車或充電汽車,你要跑一趟杭州的話,可能中途你就很麻煩處理這個問題。
經濟之聲:您剛才談到其實最大的問題就是充電的問題,今天我們的這個選題,我們調查的問題,也是跟充電有關系的,安裝這個充電樁到底會給小區帶來哪些不安全的因素呢?有沒有這樣的因素?
海龍:因為充電汽車是剛剛在中國興起起來,當然是之前商用車有一大部分已經在用了,那個基本上局限于一些出租車,然后他們會有這個叫做專門的充電地點。像特斯拉這兩年進入中國的比較火,然后很多人在購買,之后我也了解到關于充電樁安裝的問題,有很多的物業可能認為它就是一個責任的劃分問題,比如說我們剛才聽咱們節目里面這個案例,他可能要從配電室拉線,這個配電室拉新這個說明就是你要從物業的管理上來說有一定的風險界定的問題。比如說沒充上電,我到底是算充電樁的問題還是我的電線的問題,然后你這個電怎么結算,然后對我原有的這個線路改造過程當中,是不是會有一些問題,這些問題都比較瑣碎,而且各小區都不會一樣。
經濟之聲:我們再來聽聽胡鋼律師的意見,剛才是海龍先生跟我們談到了從汽車專業的角度來看,物業否定的理由也不是說完全不在理,那么您認為,小區拒絕安裝的理由是不充分呢?從法律層面來看。
胡鋼:從法的層面這么梳理一下。首先我們的新的《消保法》專門規定,國家倡導文明健康、節約能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反對浪費。顯然新能源汽車完全符合上述的觀點。然后我們的節約能源法是專門提到節約資源是我國的基本國策。特別是2012年的6月份國務院發布了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其中關于本案涉及的充電樁的問題,專門是有一章節來進行規定。它里面專門提到,要積極推進充電設施的建設,并且要科學規劃加強技術開發,探索有效的商業模式,積極推進充電設施的建設。當然我們剛才提到的2012年12月上海市也出臺了向鼓勵私人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的試點辦法。這些都有我們明確的《上位法》的規定,但是很遺憾看到我們確實是有關充電樁設施建設本身的規定,目前來說還比較籠統,還比較虛一些,而特別是我們的具體的物業管理部門,包括我們的電力部門相關的責任劃分問題,相關的投入設備的投入,這種經費鼓勵或者補貼問題都沒有的完全的解決,所以有必要進行進一步的細化。
經濟之聲:我們再來看,我們跟物業聯系過之后,物業就迅速同意了王先生安裝充電樁的這個要求,但是后續的事充電樁要安裝在露天,而且是從王先生家的13層往下拉這個線。好,現在王先生面對物業的回復,他的意見我不同意這樣做,因為這樣的話不安全因素是非常多,我想請教一下的海龍先生,您以您的專業知識來說,這個充電樁是不是可以安裝在露天?而面對物業的回復,王先生不同意的理由是不是充分合理?
海龍:是這樣,因為新能源汽車或者電動汽車剛剛興起,所以有一些技術上面的指標不是特別的清楚,但是我也了解了一些。是這樣的充電樁完全可以建在地面上,但是要有一些要求和標準,比如說離地面的中間隔層的距離,以及它周邊的環境,以及是不是要有防雨設施,這個都是有標準要求的,其實這個建在地面上,地下來說其實問題都不大,關鍵在于是否方便。
另外一點來講取電的方式,那我去特斯拉4S店也看過,他們在自己的廠子就有很多臺這樣的充電樁,他們的充電樁就是水泥堆離地面大概有50公分,然后它上面是有一個非常明確的雨搭的棚子,也就是說像房子一樣,但只不過是四年是漏風的,但是可以防雨的,但是這里面如果我想一下如果從13層拉下來一個電纜,再給充電樁接進去這個過程確實有點偏長,另外一點來講會不會在中途某個部分會有暴露的現象由于不知道或者怎么樣,可能會產生一些觸電的危險,可能存在這樣的情況。
經濟之聲:我們再來聽聽胡鋼律師,物業的理由說地下車位所屬權是屬開發商的,目前并沒有售賣給物業本人,所以消費者就不能夠安裝充電樁,這個說法您認為在法理讓能夠站的住腳嗎?
胡鋼:應該說這不是非常明確的,確實是如果涉及到一個物權的問題,要由物權所有人的同意或者支持,這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同時我們也要看到,新能源汽車的這項是一個國家的規劃,是一個保護環境節約能源一個基本的國策。但是基本國策前提下,很多所謂的部門的小利益,特別是相關單位的小利益,恐怕都得作適當的后退。我們也欣喜的看到,比如說上海市也正在出臺,實際上也是這兩天,正在準備出臺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的建設規劃。而就在前兩天,北京市實際上是住建委也聯合發布了一個關于推進物業管理區域新能源小客車自用充電設施安裝的通知,并且明確要求,說物業不能間接收費,還要提供圖紙等等配合措施。
所以可以樂觀的看到,未來支持新能源汽車的充電樁調試等方式,我覺得都會穩步的推進。具體到本案來說物業要求我們這位車主,從他居住13層去拉一根線到下面,我覺得實際有點匪夷所思。因為一般情況下,都是從地面比如說從電線桿,電力系統的電線干直接拉一根線過去,這樣既節約了能源,又比較方便施工,而通過整個大樓,穿越13層的高樓,簡直是有點荒謬的味道。
經濟之聲:我們來看一下我們的微信平臺上朋友的問題和想法。一位叫做“劉學龍”的朋友說,我想問的是,電池汽車一定是環保的嗎,電池本身不是也可能污染環境嗎?而且如果是充電的話,電是用煤燒出來的,那這個少了車的排放,多了煤的排放,按照能量轉換的原理,就應該是多一次轉換損耗會更大一些,我想聽聽我們海龍先生您的看法。
海龍:這個是這樣,這是一個能源系統的體系。你燒煤是可以發電,我們水電還可以發電,風力可以發電,太陽能也可以發電,有很多發電節能減排的方式,首先從根源上我們就要考慮,比如說像我們國家很多新能源使用和解決已經在開始讓電的使用更加清潔,但同時來說電池的降解問題確確實實是一個環境的損害問題。當然現在的電池技術和之前的電池技術已經發生非常大的變革。所以今天的電池在后續的處理上,第一它的使用壽命會非常長,第二來講,一旦它不能使用,它銷毀的方式也是比較科學的,總體上來講它比原有那種燒油的環保它的能耗這種情況會好很多。
經濟之聲:還有一位叫做"大圣"的朋友說,我記得在2010年的時候兩桶油就發布過加油站安裝充電樁,可是現在我都沒有看到加油站有充電樁,政府大力推行新能源汽車,可是沒有充電的地方,誰愿意買呢?海龍先生您對大圣先生的說法您持一個什么樣的觀點?
海龍:我覺得第一點加油站不能裝充電樁,因為我們知道電是有一個磁力線圈,其實電的產生就是切割磁力線圈產生的東西,能量就是電,那么在磁力線圈有的情況下,有的時候會有火花的出現,所以在加油站建充電樁這是不可能的,所以它肯定要在加油站以外的地方單獨建充電樁,我們也看到在一些比如深圳、廣州這一種地方會有一些出租車是電動的,他們會有專門充電的地方,而且是有一些安全保護的。
經濟之聲:從我們今天這個個案上來看,我們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積極性是很高的。我們政府也是大力支持和推進的,但是卡就卡在這最后一公里小區物業的這個充電樁的問題上了,面對這個難走的最后一公里,海龍先生您對新能源汽車的未來做什么樣一個評價呢?
海龍:我覺得新能源汽車未來一定非常好的,因為我周邊很多的朋友買了特斯拉,雖然像個玩具,但是它確實很安靜很舒服,同時也很就是成本很低,但關鍵的問題就是在于現在的配套設施,但是現在他們也在做一些革新,比如說快速充電,比如說有30分鐘就可以充20%,等等一些東西。其實拿自己家里面接線板也能充,只是非常慢而已。
這些標準隨著日后的完善,我想肯定沒有什么問題,包括可以換電池組的方式,比如到了加油站去加油,它可能和這里面差不多,從你的底層抽出來一個大的電池組,放進去 一組新的的電池組,你繼續跑就可以了,這個只是一個網絡的建設。你想一想,幾十年前,剛剛有燃油汽車,而且加油站體系不完全的時候,那些人怎么過來了,其實就是一個發展過程而已。
經濟之聲:是海龍先生還有一個問題,剛才我們的微信平燙傷“光明云”提到,說節目應該把這個安裝充電樁的這個背景知識來介紹一下,這樣有利于聽眾的參與和客觀的評價。您能不能給我們簡單的介紹一下這個充電樁到底是一個什么東西?
海龍:充電樁是實際上因為我知道拿電動汽車來講,它底層是有一個大的電池組,這個電池組是來整個提供能源和動力的,它的能源消耗完畢之后需要進行充電就像我們的手機和電腦充電是一個道理。所以它就需要這樣一個充電裝置,你可以理解為我們手機的充電器,但是它由于是大電流的這么一個高壓的這么一個充電的設備,所以它對安全要求有很多的標準。因為現在電動車全球沒有一個采用一個非常標準的統一的充電模式,所以它各廠家都是不一樣的,所以沒有辦法說出一個完全標準化的東西,所以只能參照某一廠家生產的汽車的要求來進行安裝。
經濟之聲:胡鋼律師最后一個問題請教您,從我們今天的個案上來看,國家的好政策往往會在一些細節的問題上出現問題,然后就會直戳人心,讓人覺得對這個政策好像很失望,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問題,有沒有解決的方法?
胡鋼:我想有時候政策和法律本身是有一定的抽象行和籠統性的,最后落地還有細節來決定。我相信通過我們不斷的努力不斷的磨合,應該所有的細節都逐漸的清晰化,我們的消費者權益也自然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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