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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妝品成分標注新規今日開始實施
2010/6/17 9:58:44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化妝品成分標注新規今日開始實施根據我國頒布的《消費品使用說明化妝品通用標簽》的有關規定,自今年6月17日起,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或進口報檢,并在境內銷售的國產和進口化妝品都需要在產品包裝上真實地標注產品配方中加入的全部成分的名稱。
據悉,我國早在8年前就準備要求化妝品公開其成分,但因各種原因一直推到去年10月1日才正式頒布了《消費品使用說明化妝品通用標簽》,要求化妝品必須在產品包裝上公開其成分,并給了8個月的過渡期。
已生產產品仍可銷售
從6月17日開始,在內地銷售的屬于化妝品定義的護膚產品、彩妝產品、沐浴產品等,都需要在產品包裝上明確標注產品中所添加的所有成分的中文標準名稱。含量在百分之一以上的成分按照加入量降序排列,成分名稱則按照相關國家規定標注。
在2010年6月17日前(不含17日)生產的國產化妝品和進口報檢的進口化妝品,不必進行全成分標注,可以銷售到產品保質期結束。
市場觀察
多數產品仍未有成分標識
一些化妝品雖然有成分標識,但是諸如“玻尿酸”、“丙二醇硬脂酸脂”、“聚山梨醇脂”等這些出現頻率比較高的名稱到底是什么意思,很多消費者都“云里霧里”。
日化產品專家表示,雖然消費者目前還難以對一些成分名稱有自己的認知和判斷,不過對那些標榜自己是“純天然”、“無添加”,號稱含“燕窩”、“人參”等高檔中藥材來吸引消費者的化妝品,在以后的廣告宣傳想要“亂忽悠”,難度將加大,因為你添加了什么東西都清楚地列在成分表里。這將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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