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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工商局通報進口葡萄酒行業“四大貓膩”
2009/12/2 19:33:00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溫州市工商局通報進口葡萄酒行業“四大貓膩”如果說,國人“豪飲”葡萄酒的舉止令不少西方國家的消費者瞪目,那么,國人不問價格、狂購進口葡萄酒的形象,則令不少西方國家的酒業“BOSS”大展歡顏,舉指“OK”。這些身價昂貴的進口葡萄酒,質量到底如何呢?是否真的都能起到“文化”催發“保健”作用?
在浙江省溫州市葡萄酒市場上,國產著名品牌“張裕”、“王朝”、“長城”等葡萄酒已經被逼仄到狹小的市場。來自該市海關的統計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該市進口葡萄酒552.5萬美元,進口數量1433691升,占全省總量的52.8%。而據工商部門透露,該市現有經營葡萄酒批發的企業200多家,且仍有大量企業在申請進行葡萄酒經營。
但近日,該市工商局召開的葡萄酒行業整頓規范通報會透露,從今年4月份至11月份,該局共查處56起關于葡萄酒行業的各類違法違章案件,總案值近1000萬元,其中以進口葡萄酒問題最多,葡萄酒行業至少存在四大貓膩。為此,該市工商、消委聯合發出今年第12號消費警示:選購葡萄酒需謹慎!
1、美國禁用的“莧菜紅”,加進酒中流入溫州
在工商部門查處的溫州綠野國際貿易公司葡萄酒一案中,涉案的部分批次葡萄酒打著進口招牌,被檢出含有合成著色劑“莧菜紅”,違反了《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
據了解,“莧菜紅”為紅褐色或暗紅褐色的粉末或顆粒,易溶于水,呈帶藍光的紅色溶液。它是一種重金屬物質,對人體有危害。1968年有關報告證明其有致癌性,1976年美國開始禁用該物質。
此外的幾起案件檢出,涉案的葡萄酒中某些成分指標不合格,如總糖超標、含鐵量超標等。
2、“卡斯特”+“拉斐”=“卡斯特拉斐”?
據介紹,國內一些經營者還想方設法“傍名牌”,侵犯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損害商標所有人的合法權益,誤導消費者。
在溫州市場上,“拉斐”和“卡斯特”是被“傍”得最多的,有經營者在酒標和酒盒上標注“法國拉斐”、“法國卡斯特”等字樣,使消費者產生誤解,難以分辨。
溫州某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竟將這兩個牌子直接拼湊,別出心裁地組合成了“卡斯特拉斐”這一虛假品牌,讓消費者如墜云里霧里。
3、去年8月份剛創立的商標竟成“百年品牌”
在查處的案件中,有的葡萄酒號稱產自國外,其實是山東、河北的一些小葡萄酒廠加工的。有的葡萄酒標注國外原裝進口,實際是原酒汁從國外進口,在國內進行灌裝、分裝。
溫州工商部門查獲的陳文才葡萄酒商標侵權一案中的“艾斯卡特”葡萄酒,竟是當事人在香港注冊了一家“法國艾斯卡特酒莊有限公司”,然后使用“艾斯卡特”英文商標進行經銷。事實上香港的公司只是一個空殼,實際生產、經營均是國內的企業。
此外,有的經銷商為了提升自己產品的品牌形象和產品品位,還虛構品牌歷史和品牌文化,如一個去年8月份剛申請創立的葡萄酒商標,竟被描述成百年品牌。
4、不超2歐元一瓶,身價飆升到幾百人民幣
溫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衛生與食品處處長周國芳介紹,近幾年來,該市的葡萄酒進口量每年都在高速增長,但該市的葡萄酒經營企業卻存在“低、小、散、亂”的特點:葡萄酒的進口價格低,很多為國外的中低檔葡萄酒;具有一定進口量的企業少;品牌散亂、來源散亂;葡萄酒存在以次充好現象,調查發現一些在國外價格為1~2歐元的葡萄酒,在溫州市場上竟賣到幾百元人民幣。2009年上半年,該市工商部門查處了當地某知名品牌酒樓“鮑翅館”,平均售價在一千元以上,后經調查核實,該酒店銷售的葡萄酒系由酒店自行從山東等地購進的劣質葡萄酒原汁灌裝,成本不過10元左右。
為此,工商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選購葡萄酒應注意五個步驟:
一、購買前盡量多了解企業或品牌信譽,選購時注意查看包裝物及包裝標識中的執行標準,對執行企業標準的葡萄酒要慎選。
二、質量好的葡萄酒的外觀應該是澄亮透明(深顏色的酒可以不透明),色澤自然、悅目;質量差的葡萄酒,或混濁無光,或顏色缺乏自然感,或添加人工色素而色澤艷麗。
三、葡萄酒是一種發酵產品,它的香氣應該具有葡萄的果香、發酵的酒香、陳釀的醇香,這些香氣應該融為一體,香氣幽雅;質量差的葡萄酒不具備上述特點,或有突出暴烈的水果香(外加香精),或酒精味突出,或有其他異味。
四、不要迷信包裝奪目或價格昂貴的洋品牌葡萄酒。消費者在購買前要先了解葡萄酒的質量標識、產地產區等,切莫偏信“包裝好,質量就好;價格貴,品味就高”。
五、消費者購買葡萄酒時,應索取有效的消費憑證,在權益受到損害時,及時向有關部門申訴、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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