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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大部門聯合印發《智能航運發展指導意見》
2019/12/3 10:36:02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近日,交通運輸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聯合印發《智能航運發展指導意見》,旨在加快現代信息化、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與航運要素的深近日,交通運輸部、中央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聯合印發《智能航運發展指導意見》,旨在加快現代信息化、人工智能等高新技術與航運要素的深度融合,培育和發展智能航運新業態。
《意見》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培育航運新業態為主線,全面深化航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積極推動產業協同創新與發展,努力提高我國航運和相關產業競爭力,加快推動交通強國、創新型國家和現代化經濟體系建設,為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目標作出貢獻。
《意見》明確了4個階段發展目標: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我國智能航運發展頂層設計,理清發展思路與模式,組織開展基礎共性技術攻關和公益性保障工程建設,建立智能船舶、智能航保、智能監管等智能航運試驗、試點和示范環境條件。到2025年,突破一批制約智能航運發展的關鍵技術,成為全球智能航運發展創新中心,具備國際領先的成套技術集成能力,智能航運法規框架與技術標準體系初步構建,智能航運發展的基礎環境基本形成,構建以高度自動化和部分智能化為特征的航運新業態,航運服務、安全、環保水平與經濟性明顯改善。到2035年,較為全
面地掌握智能航運核心技術,智能航運技術標準體系比較完善,形成以充分智能化為特征的航運新業態,航運服務、安全、環保水平與經濟性進一步提升。到2050年,形成高質量智能航運體系,為建設交通強國發揮關鍵作用。
《意見》提出了10項重點任務。一是加強頂層設計和系統謀劃。二是提升港口碼頭和航運基礎設施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三是推進智能船舶技術應用。四是加強智能航運技術創新。五是加快船舶智能航行保障體系建設。六是提升港口及其重大裝備和智能航運儀器、設備、系統的設計與建(制)造能力。七是培育智能航運服務新業務新模式。八是防范智能航運安全風險。九是加強智能航運法規標準與監管機制建設。十是加強智能航運人才培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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