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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發布《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8/6/10 10:41:12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日前印發《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要求合理把握發展節奏,優化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加快光伏發電補貼退坡,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日前印發《關于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要求合理把握發展節奏,優化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加快光伏發電補貼退坡,降低補貼強度。
《通知》稱,自發文之日起,新投運的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統一降低0.05元,新投運的、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全電量度電補貼標準降低0.05元。采用“全額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所在資源區光伏電站價格執行。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自用電量免收隨電價征收的各類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系統備用容量費和其他相關并網服務費。符合國家政策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0.5兆瓦及以下)標桿電價保持不變。
《通知》明確,根據行業發展實際,暫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今年安排1000萬千瓦左右規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