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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臺金融服務鄉村振興20條意見
2018/5/22 10:41:31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農業和農村工作辦公室日前聯合印發《關于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融資總量、信貸結構、產品創新、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金融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省農業和農村工作辦公室日前聯合印發《關于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融資總量、信貸結構、產品創新、政策保障等方面提出金融服務鄉村振興20條舉措,全面助推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和組織振興。
《意見》指出,全省各類金融機構要立足自身特點,發揮差異化競爭優勢,構建優勢互補、錯位發展、良性競爭、適合農業農村特點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為鄉村振興提供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金融支持。要加大對鄉村振興領域的信貸投入,拓寬鄉村振興直接融資渠道,將更多金融資源配置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
《意見》圍繞鄉村振興戰略總要求,提出了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具體舉措。在助力產業興旺方面,提出結合農村承包土地“三權分置”制度,深化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支持高效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特色農業、數字農業、智慧農業發展。在助力生態宜居方面,提出大力發展農村綠色信貸和綠色債券融資,重點加大對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廁所改造等領域的綠色金融支持。在助力鄉風文明方面,提出結合鄉村文化特點推進文化金融業務,支持農村文化禮堂建設,支持鄉村題材的影視、戲曲、歌曲、舞臺劇等創作,推動金融政策、知識、產品和服務下鄉進村。在助力鄉村治理方面,提出加強與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融資對接,助推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完善農村信用體系和支付體系建設,打通農村金融服務“最后一公里”。在助力農民生活富裕方面,提出深化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深入推進金融扶貧,加大對帶動低收入農戶就業的企業和低收入農戶自主創業的信貸支持。
《意見》強調,要切實加大鄉村振興的金融資源投入,不斷優化信貸結構,優先保障鄉村振興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信貸需求。加強金融政策與農業農村政策的協調配合,加快推進農村產權確權頒證、價值評估、交易流轉以及政策性擔保等配套制度建設。《意見》要求全省各級金融機構要制定服務鄉村振興的實施細則,細化目標任務和工作方案,確保金融服務鄉村振興各項政策落實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