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
2017/4/1 12:34:18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環保部網站發布關于印發《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關于印發《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各成員單位,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環保部網站發布關于印發《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各成員單位,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華電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公司、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為深入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切實加大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治理力度,確保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確定的2017年各項目標任務,環境保護部會同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協作小組及有關單位制定《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現印發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制定方案細化措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東、河南省(市)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組織制定本地2017年達到空氣質量目標細化方案,切實落實黨委政府環保“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將任務分解到鄉鎮、街道、社區,明確責任人和完成時限。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國家電網公司要與各省(市)人民政府對接,統籌以氣代煤、以電代煤工程的規劃和實施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加大氣源、電源保障力度。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華能、大唐、華電、國電、國電投、神華集團要梳理《工作方案》規定的治理任務和所涉及的企業名單,制定具體措施,明確完成時限。
二、加強指導落實責任。各相關部門嚴格按照職責分工,指導有關地方政府落實《工作方案》任務要求,加大扶持力度,完善政策措施,充分調動地方和企業積極性,同時強化監督與管理。企業是污染治理的實施主體,應主動承擔社會責任,按照各地細化方案要求制定實施措施,著力降低污染排放。
三、加強調度強化考核。環境保護部建立月調度、季考核機制,每月調度各地區、各部門工作進展情況,量化各項任務進度和完成比例,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定期上報國務院。
四、請各省(市)明確一名聯系人和聯系方式,于2017年2月28日前報環境保護部備案,并從2017年3月起,每月8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報送上月工作進展情況。
環境保護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能源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 天津市人民政府
河北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東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2月17日
附件
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為確保完成《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確定的2017年各項目標任務,切實改善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環境空氣質量,進一步加大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治理力度,制定2017年工作方案。
一、實施范圍
京津冀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市,山西省太原、陽泉、長治、晉城市,山東省濟南、淄博、濟寧、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河南省鄭州、開封、安陽、鶴壁、新鄉、焦作、濮陽市(以下簡稱“2+26”城市)。
二、主要任務
以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為重點,多措并舉強化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全面降低區域污染排放負荷。
(一)產業結構調整要取得實質性進展。
1. 加大化解過剩產能力度。“2+26”城市要提前完成化解鋼鐵過剩產能任務,其中,廊坊和保定市是重中之重。
2. 10月底前完成違法“小散亂污”企業取締工作。相關地方各級政府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當地產業布局規劃,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土地、環保、工商、質監等手續不全的“小散亂污”企業,依法依規開展專項取締行動,采取拆除生產設施、斷水斷電等措施,確保“小散亂污”企業整改到位。各地于3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建立管理臺賬。北京、天津、石家莊、唐山、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鄭州、安陽、焦作等城市,10月底前基本完成違法“小散亂污”企業依法取締工作;其他城市10月底前取締一半以上。相關地方各級政府要實行網格化管理,建立由鄉、鎮、街道黨政主要領導為“網格長”的監管制度,明確網格督查員,落實“小散亂污”企業排查、取締責任。對排查、取締工作落實不到位、監管嚴重失職的,追究“網格長”及相關人員責任。“小散亂污”企業整治情況納入環境保護部信息平臺和執法監管平臺。
“小散亂污”企業重點是有色金屬熔煉加工、橡膠生產、制革、化工、陶瓷燒制、鑄造、絲網加工、軋鋼、耐火材料、炭素生產、石灰窯、磚瓦窯、水泥粉磨站、廢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膠黏劑、有機溶劑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業。
(二)全面推進冬季清潔取暖。
3. 實施冬季清潔取暖重點工程。將“2+26”城市列為北方地區冬季清潔取暖規劃首批實施范圍。全面加強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散煤治理,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市10月底前完成“禁煤區”建設任務,并進一步擴大實施范圍,實現冬季清潔取暖。傳輸通道其他城市于10月底前,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的原則,每個城市完成5萬-10萬戶以氣代煤或以電代煤工程。加大工業低品位余熱、地熱能等利用。
4. 10月底前完成小燃煤鍋爐“清零”工作。10月底前,北京、天津、石家莊、廊坊、保定、濟南、鄭州行政區域內基本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以及茶爐大灶、經營性小煤爐。其他城市建成區及縣城全面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燃煤窯爐加快電爐、氣爐改造進度。
5.“2+26”城市實現煤炭消費總量負增長。新建用煤項目實行煤炭減量替代。以電、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替代的散煤量,可納入新上熱電聯產項目煤炭減量平衡方案。20萬人口以上縣城基本實現集中供熱或清潔能源供熱全覆蓋。新增居民建筑采暖要以電力、天然氣、地熱能、空氣能等采暖方式為主,不得配套建設燃煤鍋爐。
(三)加強工業大氣污染綜合治理。
6. 實施特別排放限值。9月底前,“2+26”城市行政區域內所有鋼鐵、燃煤鍋爐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顆粒物大氣污染物執行特別排放限值。重點排污單位全面安裝大氣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實時監控污染物排放情況。依法查處超標排放行為。
7. 全面推進排污許可管理。“2+26”城市要率先完成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推進重點行業治污升級改造,6月底前,完成火電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10月底前,完成鋼鐵、水泥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工作。各地結合污染排放特征和地方排放標準實施要求,在全國率先開展醫藥、農藥、包裝印刷、工業涂裝等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