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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山西省電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要點解析
2017/3/21 14:10:09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據《2017年山西省電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顯示,山西2017年電力直接交易規模為500億千瓦時,約占全省工業用電量36%,占全社會用電量30%。山西《關于2017年電力直接交易普通交易工作安排》印發,根據文件內容,普通交易實行月度競價撮據《2017年山西省電力直接交易工作方案》顯示,山西2017年電力直接交易規模為500億千瓦時,約占全省工業用電量36%,占全社會用電量30%。
山西《關于2017年電力直接交易普通交易工作安排》印發,根據文件內容,普通交易實行月度競價撮合交易模式,在不突破各自年度申報上限的前提下,市場主體的月度交易電量不設限制,交易電量月清月結。
根據工作安排,每月的21日9:00-15:00為交易時間,市場主體可登陸交易平臺進行交易。在本次工作安排中,公示通過的50家售電公司首次參與市場交易,并將代理用戶2017年4月-12月的交易電量,同時也將作為偏差電量的清算對象,具體偏差責任由售電公司與發電企業的購售電合同、售電公司與用戶的委托協議中協定。
并且,撮合交易實行交易價格申報限制,發電企業最高申報電價為384.6元/兆瓦時,用電企業(含售電公司)最低申報電價為256.5元/兆瓦時。除了交易價格的限制,山西省也如實履行了其不久前發布的《關于對2016年山西電力直接交易違約企業的監管意見》,對違約的企業執行了扣減申報電量的處罰,并在今年的交易工作安排中實行了偏差考核機制,設定了3%的免考核區間,當月度結算電量低于合同電量97%時,按照發電企業上網電價90%結算,對用戶的考核措施也將更加嚴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