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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確定深圳等16城為首批綜合運輸服務示范城市
2015/8/10 8:33:16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日前,交通運輸部發出通知,確定京津冀、沈陽、營口、上海、南京、鎮江、杭州、寧波、濟南、臨沂、湘潭、武漢、廣州、深圳、桂林、瀘州共16個城市(城市群)為第一批綜合運輸服務示范城市。日前,交通運輸部發出通知,確定京津冀、沈陽、營口、上海、南京、鎮江、杭州、寧波、濟南、臨沂、湘潭、武漢、廣州、深圳、桂林、瀘州共16個城市(城市群)為第一批綜合運輸服務示范城市。
通知要求,有關城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城市人民政府領導下,重點圍繞綜合客運樞紐、城市貨運集疏運中心、運輸服務信息共享、綜合運輸組織模式、綜合運輸服務工作機制、綜合運輸服務標準等6項重點任務,按照實施方案,加快推進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建設,提升綜合運輸服務水平。
通知要求,各有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示范城市的指導,督促各有關城市細化完善實施方案。城市人民政府要盡快建立和完善示范城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和部門協同聯動機制,明確任務分工,落實保障措施。
通知明確,交通運輸部將對綜合運輸服務示范城市內符合條件的相關項目給予資金支持;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努力爭取本級人民政府、示范城市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的支持,對示范城市創建給予土地、財稅、融資、市政配套等方面的支持。示范城市要定期總結創建工作情況及成效,編寫示范城市建設工作年度報告,于每年12月31日前報部。交通運輸部將適時組織有關專家對示范城市建設情況進行督導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