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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檀:土地產體系開始松動 不動產登記是首發改革
2014/12/25 15:36:13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12月22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作為基礎信息系統,不動產登記條例想象空間極大。此前民間最大的期盼“以人查房”并未出現。根12月22日,《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作為基礎信息系統,不動產登記條例想象空間極大。
此前民間最大的期盼“以人查房”并未出現。根據第26條,不動產登記機構、不動產登記信息共享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對不動產登記信息保密,涉及國家秘密的不動產登記信息,應當依法采取必要的安全保密措施。各部門可以共享信息,卻不公開。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但普通民眾沒事上網“以人查房”、“以人查地”恐怕是泡影。
不動產登記還有更廣闊的想象空間。
首先,這為土地制度改革提供了基礎數據。
如果土地制度需要改革,不動產登記提供了第一手資料。集體土地所有權、房屋建筑物構筑物所有權、森林林木所有權、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海域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都屬于此次不動產登記范圍。可見此次不動產登記從農村到城市一網打盡,沒有漏網之魚。
今后,某塊地、某間房屬于哪個地方、哪個人,某人的林地在北緯多少度東經多少度,查詢不動產登記數據可以得出法律意義上的結論,比以前大致劃拉一下,要清晰得多。在此基礎上,林權等交易才是清晰可行的。
其次,未來不動產交易有章可循,農村目前根據人口不斷進行土地分割的情況有可能終結。
為了盤活農村資產,一些地區進行林地、承包地抵押,或者進行市場轉讓,爭議較多。如何進行準確的定價?一些承包地過二三十年再分一次,或者農場主承包了土地之后,由于地價升值,農民要求收回,地方政府需要征地,進入農村的大筆資金在沒有具體不動產權證、沒有法律保障的情況下很容易打水漂。
不動產登記開啟了未來的不動產交易之門,不動產登記需要登記上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因買賣、設定抵押權等申請不動產登記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申請,進行登記,那些經過登記的農場主、土地獲得者也就有了一定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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