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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國資改革方案陸續出臺 混合所有制招數各異
2014/5/14 10:20:21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地方國資改革方案陸續出臺 混合所有制招數各異新一輪國資改革的大幕徐徐展開。繼上海、重慶等地之后,四川省的國資改革方案也已經出爐。另外,貴州、安徽和新疆等其他省份的國資改革方案雖還沒有正式公布,但其一些主要方向已經清晰。5月13日,四川省《關于深化國資國企改革促進發展的意見》正式公布,此項改革主要目標:到2020年,80%的國有資本集中在公共服務、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重點行業和關鍵領域;現代企業制度不斷完善;產權多元化取得新突破;國有資產監管體制進一步健全。
混合所有制是主導方向
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
四川方案提出,深化包括集團層面在內的各級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革,優化國有企業股權結構,具備條件的企業實現整體改制上市或主營業務上市。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引入非公有制經濟依法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
早在去年年底發布的上海國資改革20條就提出,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加快企業股份制改革,實現整體上市或核心業務資產上市。
相比而言,重慶的國資改革方案則更為詳細地解析了“混合”路徑。重慶方案明確提出,2/3左右國有企業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企業。大多數競爭類國有集團及所屬國有企業,通過引入增量或轉讓減持的方式,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企業。
與之配套,重慶還提出,加快建立完善符合混合所有制經濟發展要求的企業國有產權制度,積極探索符合市場規律和現代公司治理要求的國有產權監管方式。國有股權低于50%的企業,不再簡單套用國有及國有資本控股企業的監管制度,實行更加市場化的監管機制。探索建立“金股”機制,推行“優先股”試點。
在發展混合所有制的同時,國有資本的范圍也進行明確的界定,優化國有資本布局成為此輪國資改革的一個重點。
上海方案提出,將國資委系統80%以上的國資集中在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基礎設施與民生保障等關鍵領域和優勢產業。四川方案還明確要求,推進國有資本有序退出不具備競爭優勢、產能過剩及無法有效發揮作用的行業和領域。
重慶方案則稱,競爭類企業80%以上的國有資本集中在先進裝備制造等支柱產業和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并明確國有資本一般不再以獨資增量方式介入完全競爭領域和市場競爭較充分的領域。
各地具有不同側重點
雖然國資改革是一個系統性工程,各地的國資改革也是按照中央的文件精神來進行,但是,根據各地國資發展的實際情況,側重點不同。
上海國資改革20條發布之后,申銀萬國分析認為,如果說前一輪上海國資改革主要體現為大集團的“主業定位”和“整體上市”,那么新一輪的改革,則是在分類監管基礎上,將競爭類企業完全推向市場,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經濟效益最大化為主要目標。
上海將所屬國企分為競爭類、功能類和公共服務類企業,并進行差異化管理。競爭類企業,以市場為導向,以企業經濟效益最大化為主要目標,兼顧社會效益;功能類企業,以完成戰略任務或政府重大專項任務為主要目標,兼顧經濟效益;公共服務類企業,以確保城市正常運行和穩定,實現社會效益為主要目標,引入社會評價。
四川方案則是將國有企業原則上分為功能性、競爭性兩種類型。重慶則與上海方案類似——原則上可按公共服務類、功能要素類、競爭類劃分,采取不同的治理結構、監管方式和考核辦法。企業分類按其功能和任務實行動態調整。
相比而言,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內容在重慶國資改革22條中更為突出,包括推進企業集團整體上市路徑在內。截至2013年年底,重慶市國資系統1505家企業中,混合所有制企業有713家,占比47.4%。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成為重慶國資改革的重點。
四川面臨著同樣的問題。四川的方案提出,用3年時間全面完成全省國有企業的公司制改造,深化包括集團層面在內的各級國有企業的股份制改革,二、三級國有企業原則上都實行股權多元化。具備條件的企業實現整體改制上市或主營業務上市。
四川方案對國有股權比例進行了界定:對少數關系國家安全和提供公共產品、公共服務等涉及重要民生的企業,國有資本保持獨資或絕對控股;對涉及重大基礎設施、重要礦產資源的企業及戰略性新興產業中的重要骨干企業,國有資本可以保持相對控股;其他國有股權可以根據市場競爭和發展情況,按照市場規則有序進退、合理流動。
另外,四川國資改革還面臨一個問題,就是國企規模不夠大,競爭力不夠強。此次四川國資改革的一個目標就是要“不斷增強國有企業活力和競爭力,為實現‘兩個跨越’做出貢獻”。
四川方案稱,支持產業相近、行業相關、主業相同的國有企業通過合并、劃轉、并購等多種方式進行重組,重點推進交通運輸、能源水利、醫藥化工、建筑地產、商業、旅游等領域的企業重組,減少數量,提高質量,培育一批品牌優、效益好、行業領先的大企業大集團。
在監管方面,四川方案還要求,制定國有企業中長期激勵辦法,探索采取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超額利潤分享等激勵方式,在企業內部建立完善中長期激勵機制。研究制定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國有企業資產損失追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