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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的意見》正式公布
2013/11/29 16:55:39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關于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的意見》正式公布意見指出,為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和持續健康發展,經國務院同意,就堅決遏制煤炭產量無序增長、切實減輕煤炭企業稅費負擔、加強煤炭進出口環節管理、提高煤炭企業生產經營水平、營造煤炭企業良好發展環境等五方面提出意見。業內人士表示,直接有利于煤企發展的主要包括如下三條:
在遏制煤炭產量無序增長方面,意見表示,將嚴格新建煤礦準入標準,停止核準新建低于30萬噸/年的煤礦、低于9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同時從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入手,逐步淘汰9萬噸/年及以下煤礦,重點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加快關閉煤與瓦斯突出等災害隱患嚴重的煤礦。此外,還將有效整合資源,鼓勵煤炭企業兼并重組,以大型企業為主體,在大型煤炭基地內有序建設大型現代化煤礦,促進煤炭集約化生產。此舉將有利于大型煤炭企業繼續提高煤炭市場占有率。
在切實減輕煤炭企業稅費負擔,意見強調將加快推進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同在2013年年底前,財政部、發改委將對重點產煤省份煤炭行業收費情況進行集中清理整頓,堅決取締各種亂收費、亂集資、亂攤派,切實減輕煤炭企業負擔。業內分析認為,2012年以來煤炭價格持續下跌后,從價計征短期內不會對整體經濟帶來負面影響,因此改革時機已經成熟;本次重提煤炭資源稅改革,很可能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全面改革方案的細化和落實。
在加強煤炭進出口環節管理方面,意見表示,將研究制訂商品煤質量國家標準,加強對進口煤炭商品的質量檢驗,將褐煤納入法定檢驗目錄。同時研究完善差別化煤炭進口關稅政策,鼓勵優質煤炭進口,禁止高灰分、高硫分劣質煤炭的生產、使用和進口。
業內分析認為,該政策與國家能源局上半年開始起草的《商品煤質量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一脈相承,兩文件均是對進口煤提出了嚴格條件。中國煤炭進口量近年來持續增長,海關數據顯示,2012年中國進口煤炭2.89億噸,其中含褐煤5369萬噸,高硫煤1000萬噸左右,褐煤和高硫煤占總進口煤量的22%以上。進口政策的調整,尤其是限制褐煤以及高灰分、高硫分煤炭的進口,將有利于國內煤炭企業銷售。
值得注意的是,經過1年半左右的下跌,煤炭價格從10月開始已經出現回暖跡象。27日公布的最新報告周期2013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內環渤海地區發熱量5500大卡動力煤的綜合平均價格報收576元/噸,比前一報告周期再度上漲了11元/噸,這已是該指數7連陽。根據此前國家能源局煤炭司副司長嚴天科透露,《關于促進煤炭行業平穩運行的意見》實際上早在11月18日便在國務院辦公廳內部下發。業內認為,選擇在該時間點出臺,將有利于已經形成企穩趨勢的煤炭行情繼續走穩。
2012年以來,受市場需求下降、煤炭工業轉型升級滯后以及稅費負擔與歷史包袱較重等因素影響,煤炭行業出現結構性產能過剩、價格下跌、企業虧損等問題,運行困難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