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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發文 嚴控地方課程教材和各級各類讀本數量
2021/8/16 14:09:20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8月11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官微披露,近日,《北京市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發布,對本市中小學教材的管理、選用和使用提出了要求。明確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使用境外8月11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官微披露,近日,《北京市中小學教材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發布,對本市中小學教材的管理、選用和使用提出了要求。明確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使用境外教材。同時,嚴格控制地方課程教材和各級各類讀本數量,對數量過多、質量不高的及時進行清理。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明確指出,外資不得通過兼并收購、受托經營、加盟連鎖、利用可變利益實體等方式控股或參股學科類培訓機構。
對教材選用使用進行跟蹤
《辦法》指出,國家課程教材必須在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本市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中選用。教材選用結果須在本區教育行政部門網站上公示。國家課程教材一經選用應當保持相對穩定。教材選用(包括重新選用)不得影響教學秩序,應確保課前到書。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建立教材選用、使用監測機制,對教材選用使用進行跟蹤調查,定期對教材的使用情況進行評價并通報結果。教材管理工作接受相關部門、教師、學生、家長及社會監督。
《辦法》明確,教材定價應嚴格遵守“保本微利”原則。教材發行應確保“課前到書、人手一冊”。未納入免費教科書范圍的教材在征訂前應當由學校向學生發放教材征訂清單,明示教材價格,切實保障學生自愿選購教材的權利。
《辦法》明確強調,學校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市區關于教材管理的政策規定,健全內部管理制度,選好用好教材。校本課程由學校開發,原則上不編寫出版教材。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統一推薦中小學教輔材料。地方課程教材出版單位要嚴格規范編輯、審稿、校對制度,保證教材編校質量。出版發行不得夾帶任何商業廣告或變相商業廣告,不得搭售教輔材料或其他商品。
8月11日,北京市召開疫情防控第238場例行新聞發布會,通報疫情相關情況。北京市教委新聞發言人李奕在回答記者問時指出,按照總體部署,北京不僅僅是中小學,包括所有的高校,也都按照既定的開學時間正常開學。中小學按照9月1日正式開學做好各項準備。如果有突發情況變化,會第一時間向社會、向家長、向學校公布。
建立半月通報制度
8月11日,教育部新聞辦官微發文,為督促各地切實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日前,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印發專門通知,擬對各省“雙減”工作落實進度每半月通報一次。
《通知》明確,各省自2021年8月30日起,每月15日和30日前,報送“雙減”工作落實進度,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在匯總分析后形成專項督導半月通報。通報重點是各地作業時間達標學校情況、課后服務時間達標學校情況、學科類培訓機構壓減情況、違規培訓廣告查處情況和群眾舉報問題線索核查情況等。
《通知》強調,為加大工作督促力度,推動問題及時整改,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將建立“雙減”曝光臺,對該落實、能落實而不落實的工作,或經多次通報仍整改不到位的典型問題,直接在媒體上曝光,并依據《教育督導問責辦法》啟動相關問責程序。
轉自: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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