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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新政出臺 改革紅利進一步釋放
2021/6/10 10:25:14 來源:央視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央視網消息:2020年10月,國內跨省天然氣管道由多家企業分散經營轉為國家管網集團統一運營為主,國內天然氣市場結構發生較大變化。為適應新的形式要求,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央視網消息:2020年10月,國內跨省天然氣管道由多家企業分散經營轉為國家管網集團統一運營為主,國內天然氣市場結構發生較大變化。為適應新的形式要求,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出臺了新的天然氣管道運輸定價辦法和成本監審辦法,更好推動天然氣行業高質量發展。將由15個運價率縮減為4個,有利于構建相對統一的運價結構,加快形成“全國一張網”。
新的價格管理辦法明確了天然氣管道運輸的定價原則、定價方法和定價程序。按照天然氣市場結構和管道分布情況,把跨省管道分為西北、西南、東北、中東部四個價區,分區核定運價率,實行一區一價。
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能源一處負責人 王勝民:國家管網集團經營的跨省管道將由15個運價率縮減為4個,有利于構建相對統一的運價結構,加快形成“全國一張網”,促進資源流動和多氣源競爭,推動天然氣行業高質量發展。
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采用“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定價原則,按照《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方法》的統一規定,國家發改委結合天然氣管道運輸特點,明確了定價成本的構成和核定方法。特別是將管道折舊年限由現行的30年延長至40年,體現了從嚴監管要求,也有助于降低當期運價率。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副所長 鄧郁松:打個比方來說,管道的投資成本假如說是100(元)的話,分攤到30年,每年大概是3.33元;如果是分攤到40年,相當于每年是2.5元。所以大家可以比較一下,通過將折舊年限延長辦法就可以適當地降低管道運輸的價格水平,從而釋放改革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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