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效機制日趨完善 風電光伏高質量發展再提速
2021/6/4 13:36:18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也是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的第一年。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的《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2021年全國風電、光伏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也是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的第一年。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的《關于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開發建設有關事項的通知》提出,2021年全國風電、光伏發電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11%左右,后續逐年提高,確保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20%左右。
業內人士表示,《通知》既立足當前,對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提出目標要求,也著眼于長遠,建立了消納責任權重引導、并網多元保障、保障性并網競爭性配置等長效機制,持續推動風電、光伏發電高質量發展。
保障性并網規模不低于9000萬千瓦
公開數據顯示,2020年全國風電、光伏發電累計發電量達到7270億千瓦時,全社會用電量75110億千瓦時,風電、光伏發電發電量在全社會用電量中的占比在9.7%左右。
“此次《通知》起到了提綱挈領的作用,明確無補貼之后的指標分配模式,即指標總量多少和如何分配!痹谥袊履茉措娏ν度谫Y聯盟秘書長彭澎看來,《通知》提出“2021年全國風電、光伏發電發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的比重達到11%左右”,意味著2021年風電和光伏發電比重將提升1.3個百分點左右,據此推測風電、光伏發電并網裝機可能在1.1億千瓦左右。同時,《通知》明確“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一次能源消費的比重達到20%左右”,相對應的風電、光伏發電新增并網裝機規模,預計2025年將達到12億千瓦。“因此,未來風電、光伏發電并網裝機規模的增長是剛性要求!
不過,彭澎說,2021年的新增裝機規模主要基于市場規模、設備價格、原材料成本等一系列因素的影響,預計風電、光伏發電的裝機規模在9000萬千瓦左右(風電3000萬千瓦、光伏發電6000萬千瓦)。
“此次《通知》明確風電、光伏發電的保障性并網規模不低于9000萬千瓦,這是2021年風電、光伏新增裝機規模的保底數據,即最低裝機預期!敝菂R光伏創始人王淑娟表示,因此,未來風電、光伏新增裝機規模只有下限要求,在保證合理利用率前提下沒有上限限制。
王淑娟還表示,除了保障性并網規模之外,預期戶用光伏項目將會新增裝機規模1300萬千瓦左右,再加上市場化新增并網裝機規模量,2021年風電、光伏的新增裝機規模預計在1億千瓦以上。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確2021年戶用光伏發電項目國家財政補貼預算額度為5億元。王淑娟表示,《通知》明確給戶用光伏項目5億元的總補貼額,大幅高于之前市場預期的3億元。這是政策一大亮點。
建立消納責任權重引導機制
《通知》一個明顯的變化是,按照目標導向和責任共擔原則,根據“十四五”規劃目標,制定發布各省級行政區域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和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標,引導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依據本區域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和新能源合理利用率目標。
“這意味著國家不再統一發年度指標,而是由各。▍^、市)根據國家給的消納權重、本。▍^、市)用電量自行計算出新增并網規模。”王淑娟說。
彭澎表示,這表明,國家能源局不作具體要求各。▍^、市)風電、光伏新增并網裝機規模,各省(區、市)按照自己的可再生能源消納指標組織本省的新增裝機和外購、外銷綠電情況。
《通知》還明確,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可依據本區域年度非水電最低消納責任權重和全社會用電量,測算本地區年度非水電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量,進而測算確定本地區年度必須新增的保障性并網裝機規模,這是完成非水電最低消納責任權重所必需的底線目標。
多元保障并網規模
《通知》明確,建立保障性并網、市場化并網等并網多元保障機制。
在王淑娟看來,保障性并網即保障實現各省(區、市)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納權重的最低裝機量,由電網企業實行保障性并網,保障性并網規模可省際置換,根據實際用電量確定規模歸屬;市場化并網即除保障性規模之外,企業仍要實施的項目,需要配套抽水蓄能、儲熱型光熱發電、火電調峰、電化學儲能等,已落實市場化并網條件的市場化項目“能并盡并”。
彭澎說,保障性并網和市場化并網簡單地說就是電網包并網(無成本并網)和自己額外花代價并網。
同時,《通知》還提出要建立保障性并網競爭性配置機制。王淑娟說,各。▍^、市)計算出本。▍^、市)2021年的保障性規模之后,要進行公示,并通過“競爭性配置”對保障性規模進行分配。
彭澎表示,保障性并網項目的競爭性配置,只說了由地方政府組織,但是其他細節都沒有,預計后續將有更細化的政策出臺。
王淑娟提醒,考慮到2021年是風電、光伏去補貼上網的第一年,平價上網的基礎尚不牢固。尤其是對于光伏項目,近期光伏組件價格節節攀升,光伏項目投資水平甚至高于2020年。因此,在“競爭性配置”過程中,如果以上網電價作為主要競爭因素,將導致許多項目無法開展,無法完成保障性并網規模目標。(記者 葉偉)
轉自: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導報
鄭重聲明:本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文章僅為傳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權行為,請第一時間聯系我們修改或刪除,郵箱:cidr@chinaid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