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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波:對地產金融等領域潛在風險及時采取宏觀審慎措施
2021/5/23 13:11:23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中新網客戶端北京5月22日電 (記者 謝藝觀)“充分發揮宏觀審慎政策結構性靶向調控的作用,針對房地產金融、跨境資本流動、債券市場等特定領域的潛在風險,及時采取宏觀審慎措施,中新網客戶端北京5月22日電 (記者 謝藝觀)“充分發揮宏觀審慎政策結構性靶向調控的作用,針對房地產金融、跨境資本流動、債券市場等特定領域的潛在風險,及時采取宏觀審慎措施,防范系統性風險。”央行副行長李波22日在2021清華五道口全球金融論壇上表示。
22日,在2021清華五道口全球金融論壇上,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李波發表講話。“近年來我國外部環境出現深刻變化,國內也處于一些金融風險‘水落石出’的階段,金融調控面臨一些挑戰,貨幣政策與宏觀審慎政策‘雙支柱’調控框架的建立,幫助我們較好地應對了這些復雜形勢。”李波表示,“從結果來看,貨幣信貸和社會融資規模保持了合理增長,絕大部分金融機構穩健經營,金融市場無序加杠桿和投機行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但李波也提到,由于“雙支柱”調控框架還處于起步階段,仍然面臨一些問題和挑戰,需要我們不斷去研究和探索。
在李波看來,第一個挑戰是宏觀審慎政策的框架還不夠健全和成熟。“比如金融基礎設施、跨境資本流動這些領域的宏觀審慎政策,現在還處于早期探索階段,未形成太多相對共識,需要更多的研究和探索。”
另外,“國內有些領域的宏觀審慎政策還缺乏明確和可量化的目標,容易出現政策的缺位和泛化,職責邊界和權責分配也有待進一步厘清,政策制定和執行的效率還有提升空間,系統性金融風險監測和預警體系也還需要進一步健全,‘雙支柱’的協調配合也有待進一步加強。”李波稱。
李波認為,我國的金融監管架構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從近幾年的實踐看,有必要進一步強化功能監管和目標監管的理念。強化“雙支柱”調控框架的協調配合、明晰審慎監管職能和行為監管職能。
為提高宏觀審慎政策執行的效率和有效性,李波表示,將建立全覆蓋的金融風險監測預警體系,重點加強對加杠桿行為、債務及金融周期的監測,有針對性的創設政策工具,做好重點領域的宏觀審慎管理,逐步將主要的、重要的、有系統性影響的金融活動、金融機構、金融市場和金融基礎設施納入宏觀審慎管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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