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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菜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7月實施 菜市場蔬菜經營面積至少要占1/3
2021/4/8 15:22:15 來源:北京晚報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本報訊(記者張楠)新建菜市場面積不宜小于500平方米,服務半徑應不小于800米;蔬菜經營區營業面積不應少于市場總營業面積的1/3,場內不應經營活畜禽;樓層式菜市場應安裝扶梯本報訊(記者張楠)新建菜市場面積不宜小于500平方米,服務半徑應不小于800米;蔬菜經營區營業面積不應少于市場總營業面積的1/3,場內不應經營活畜禽;樓層式菜市場應安裝扶梯;可采用老年卡、電子支付等便民結算方式……北京市地方標準《社區菜市場設置與管理規范》近日在市市場監管局網站上發布,將從7月1日起實施。
規范提出,新建菜市場建筑面積宜按每千人5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標準規劃配置,不宜小于500平方米。應按服務半徑不小于800米,服務人口0.5萬至2萬人左右的標準配置。
“停車區”被寫入了規范中。其中,新建、改造菜市場應規劃臨時卸貨場和非機動車停放區,并有明確標識。有條件的市場宜設置機動車停放區,還可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和充電設施。
規范還特別提出了“電梯”安裝的要求。比如,樓層式菜市場應設置運輸貨物的專用電梯或安裝扶梯。
“垃圾分類”也被寫入了即將實施的規范中。規范提出,社區菜市場應按垃圾分類要求配置廢棄物收集容器。每個攤位應設置密閉式垃圾桶或垃圾箱,有條件的應配備封閉的垃圾分類處理間。
規范還對社區菜市場內的布局進行了詳細規定。其中,蔬菜經營區營業面積不應少于市場總營業面積的1/3。食品攤位的設置應做到生熟食品分開,鮮活食品和其他食品分開,預包裝食品和散裝食品分開,待加工食品和直接入口食品分開。熟食品、醬菜調味品、品牌專營食品、清真食品及需現場加工的食品等應設專間經營。
規范明確規定“場內不應經營活畜禽”。提出要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制度、貯存管理制度、投訴制度等。
在結算和線上購物方面,菜市場宜實行統一電子結算,可采用老年卡、電子支付等便民結算方式。
在處理消費糾紛投訴時,一旦出現損害消費者利益現象,應盡量現場解決。對顧客造成實質性損失的,菜市場應先行賠付。對顧客投訴應及時受理并處理,并向當事人反饋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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