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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為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提供司法保障 專家解讀
2020/11/14 11:36:19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維護資本市場秩序,司法保障再“出手”。 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提到,依法審理與創業板改革有關的維護資本市場秩序,司法保障再“出手”。
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意見》提到,依法審理與創業板改革有關的各類案件,為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提供司法保障。
“這一意見是實現創業板市場風清氣正的重要基石。”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表示。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龔稼立在同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廣東法院加大專業化金融司法保護力度。全面配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改革和試點注冊制。
事實上,我國司法體系為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已連續“出招”。
今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創業板司法保障意見》),從增強為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覺性、依法保障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順利推進、依法提高市場主體違法違規成本、依法有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等四個方面提出了10條舉措。
《創業板司法保障意見》的發布實施,將有效保障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順利推進,促進資本市場重大改革措施行穩致遠,有助于建設一個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完善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
8月19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緊接著發布了《關于為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提供司法保障實施意見》,從依法保障創業板證券發行制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推進糾紛多元化解等方面做了明確要求。據悉,這是就深交所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制定的專門性司法保障文件,為深交所依法開展發行上市審核和自律監管夯實了法治基礎。
“為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提供司法保障對于創業板乃至整個資本市場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中航證券首席經濟學家董忠云表示,第一,彰顯了我國推進創業板注冊制等各項資本市場改革的堅定決心,有助于提升市場對于未來資本市場改革不斷深化的信心,從而吸引更多優質企業上市,推動我國資本市場長期健康發展。第二,司法保障作用的充分發揮能夠促使市場參與主體各盡其責,有助于妥善應對后續改革中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確保創業板注冊制改革有序實施。第三,最高人民法院從刑法、行政法、民法與商法等多個方面,對創業板改革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障,有利于遏制相關違法行為,保護中小投資者權益,優化營商環境,強化公平公正公開的資本市場環境。
事實上,在《創業板司法保障意見》之前,最高人民法院歷史上首次為資本市場基礎性制度改革安排而專門制定的系統性、綜合性司法文件是2019年6月21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為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科創板司法保障意見》)。
《科創板司法保障意見》從增強為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依法保障以市場機制為主導的股票發行制度改革順利推進、依法提高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建立健全與注冊制改革相適應的證券民事訴訟制度等方面提出了17條舉措。
談及兩份司法保障意見的不同之處,田利輝表示,與科創板不同,法院需要準確把握創業板改革中存量與增量的關系,尊重創業板新舊制度銜接的制度規則,審慎評估、依法處理新舊制度銜接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糾紛。但可與科創板在程序和實體兩大方面“互相適用”。
轉自:證券日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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