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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明確債市開放整體性制度安排
2020/9/3 15:52:17 來源:經濟參考報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為進一步加強中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配置人民幣債券資產,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共同起草并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為進一步加強中國債券市場對外開放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便利境外機構投資者配置人民幣債券資產,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共同起草并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中國債券市場有關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見稿)》。
《公告》起草說明指出,《公告》起草一是堅持法治化原則。將境外機構準入申請從產品調整為管理人、托管人,按照法人機構是市場活動主體和監管對象的基本思路,夯實各方責任義務,便利相關操作。二是統一準入管理。按照“同一套標準、同一套規則的一個中國債券市場”的原則,統一準入標準,優化入市流程,鼓勵境外機構作為中長期投資者投資我國債券市場。已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的境外機構投資者可以直接或通過互聯互通方式投資交易所債券市場。三是統一資金管理。統一境外機構投資中國債券市場資金收付、匯兌、外匯風險管理等,進一步優化和便利投資資金匯出入,完善資金匯兌和外匯風險管理操作。四是完善與國際接軌的操作安排。簡化現行結算代理模式入市流程,上海總部不再要求提交結算代理協議。允許境外機構按照“全球托管行+本地托管行”的模式入市投資,推動債券名義持有和多級托管制度落地實施。五是深化跨部門監管合作。堅持穿透式數據和信息收集。人民銀行、證監會、外匯局按照職責分工形成監管合力,并通過交易報告制度實現信息與數據互通共享,提升市場透明度,共同維護良好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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