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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對我國農產品貿易的影響與對策建議
2020/4/16 19:09:23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我國農產品出口和進口均受到明顯影響。目前,疫情在全球持續蔓延,若短期內得不到有效控制,對我國農產品貿易的影響將會進一步加深。 疫情對我國農產品出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我國農產品出口和進口均受到明顯影響。目前,疫情在全球持續蔓延,若短期內得不到有效控制,對我國農產品貿易的影響將會進一步加深。
疫情對我國農產品出口影響
(一)出口農產品供應鏈生產進度與出口交貨出現延遲。前期受人員流動限制、企業延遲復工等防疫措施影響,出口農產品供應鏈一度受阻,經營困難較大。隨著國內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和防控應急響應級別下調,政府及時出臺一系列涉及農產品與農資運輸物流、稅費、信貸、復工復產等方面紓困政策且實施效果明顯,出口農產品供應鏈目前恢復80%以上,但生產進度與出口交貨已出現延遲。
(二)國外農產品進口需求減少。韓國、日本、美國、歐盟等我國農產品主要出口市場疫情嚴重,美國和多數歐盟國家更是宣布進入“緊急狀態”,采取封鎖邊境、避免聚會集會、關閉公共場所等非常措施,對我國農產品進口需求很可能減少。如果全球疫情持續、更多農產品出口市場出現嚴重疫情,將會對我國農產品出口產生更大負面影響。
(三)農產品出口企業法律風險與經濟損失增加。世界衛生組織在疫情發生后建議,“沒有理由采取不必要的措施干涉國際旅行和貿易”,但很多國家對我國采取了限制措施。10多個國家暫停進口我國肉類、水產品等農產品;50多個國家對出發自我國所有船舶采取嚴格檢疫措施,導致出口農產品運輸與通關時間延長,出口合同違約風險和因農產品保質期與保鮮期較短造成的經濟損失均增加。
疫情對我國農產品進口影響
(一)國內農產品進口需求下降。目前,全國餐飲業大多仍在停業中,居民飲食以居家消費為主,農產品消費受到較大抑制,農產品進口需求減弱;農產品加工業、食品行業、飼料行業、紡織行業等以進口初級農產品為主要原料的國內加工行業大多復工復產,但其今年生產進度已明顯滯后,即使4月底全部恢復,生產進度也推遲了3個多月,初級農產品進口需求出現推遲。
(二)農產品進口來源穩定性降低。美國、歐盟、澳大利亞、加拿大等我國大豆、肉類、谷物等重點農產品主要進口市場目前疫情嚴重。隔離是阻止疫情傳播主要手段,而疫情擴散會導致各國間農產品貿易往來的連續性受阻,全球農產品供應鏈還將放大一國疫情沖擊的負面影響,降低我國農產品進口來源穩定性;如果全球疫情持續、更多農產品進口市場出現嚴重疫情,全球農產品供應鏈將受到更強沖擊,會對我國農產品進口來源穩定性產生更大負面影響。
(三)全球經濟增長前景不確定性增加導致人民幣貶值、農產品進口成本增加。受全球疫情蔓延影響,世界經濟增速很可能放緩,近期主要股市接連熔斷、國際油價大跌,都將增加國際農產品市場需求與供給的不確定性;保值避險需求形成的拖累效應,還使得疫情發生以來人民幣對主要國際貨幣均出現貶值,導致我國進口農產品的本幣價格上升、進口成本增加,會抑制我國農產品進口需求。
對策建議
(一)鼓勵以企業為主體拓展農產品多元化國際市場。在出口方面,繼續精準落地紓困政策,分區分級引導出口農產品供應鏈盡快全面恢復;加快實施優勢農產品出口促進行動,鼓勵更多企業申請國際認證認可,進一步拓展優勢農產品出口市場;統籌謀劃疫情結束后的農產品對外推介工作,適時在國內舉辦更多洽談會、博覽會、交易會等活動,組織更多企業赴境外參展。在進口方面,靈活調整農產品貿易政策,圍繞大豆、豬肉等重點進口農產品,針對更多出口國,在加強檢驗檢疫的基礎上放寬市場準入,適當下調進口關稅;繼續辦好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東盟博覽會、中國-非洲經貿博覽會等重大展會,為更多境外農產品及農產品貿易伙伴提供市場機遇。
(二)加強限制措施應對與疫情防控國際合作。盡快通過外交渠道妥善處理好有關國家采取的限制措施,爭取其作出理性判斷和科學應對;加強對因疫情新出現的農產品技術性貿易壁壘的科學分析研判,充分利用相關國際規則,主動應對并化解不利影響,維護自身權益。繼續與世界衛生組織密切溝通與合作,支持其在尊重國際規則的基礎上發揮更大作用,組織國際社會開展統一協調的疫情應對行動和協同研究;完善與有關國家的防疫溝通協調應急機制,加強疫情信息互通、防控經驗共享、醫療技術合作,提供力所能及的醫療物資援助。
(三)支持服務農產品外貿企業保護權益減少損失。深入開展農產品跨境貿易便利化專項行動,簡化通關手續,降低港口、檢驗檢疫收費等通關成本。全力提供法律咨詢與法律救濟服務,支持企業運用相關法律及國際規則,特別是用好不可抗力和情勢變更,通過訴訟、仲裁、調解等多種渠道規避法律風險和應對糾紛,最大限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減少經濟損失。全力做好出具不可抗力證明服務,受疫情影響企業可通過“企業跨境貿易投資法律綜合支援平臺”向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申請辦理與不可抗力相關的事實性證明。
(孫致陸 李先德 作者單位: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與發展研究所)
轉自:農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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