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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持大道秉正義 虛懷若谷具匠心
2020/4/1 16:20:37 來源:法治中國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訪上海慧谷事務所主任居福恒 2019年5月28日的上海,星期天,暴雨如注,我們匆匆來至上海慧谷律所拜訪慕名已久的居福恒律師,筆者趕到時,還不到八點,原以為律所還-----訪上海慧谷事務所主任居福恒
2019年5月28日的上海,星期天,暴雨如注,我們匆匆來至上海慧谷律所拜訪慕名已久的居福恒律師,筆者趕到時,還不到八點,原以為律所還會大門緊閉,沒想到居福恒律師已經端坐在案前,翻閱卷宗。原來,細心接待來訪者、認真做好準備工作一直都是他生活的常態。據介紹,下午一點,他還要趕赴溫州平陽,已約定周一一早與檢察官會面,溝通一起由經濟糾紛演變成刑事案件的代理工作。筆者很是感動,工作繁忙的他還愿意撥出充裕的時間會見遠方名不見經傳的來訪者。
初見面,筆者有點意外,名揚業界的大律師居然絲毫也沒有犀利尖銳的外表,帶著眼鏡的他溫和寬厚,一派長者風范,他的笑容極具感染力,讓人如沐春風,宛然一幅見識過大風大浪后初心不改、自有一派溫潤的模樣。
來自北國的“海派律師”
網絡對居律師的介紹恒河沙數,但內容大同小異,都沒有提及他的籍貫,筆者遍尋各大網站,甚至翻出了慧谷律師事務所的公眾號一一追溯,都沒找到蛛絲馬跡,他的原籍到底是聲名顯赫的大上海,還是來自別處的一方天地?
剛見面,筆者便問出久藏心間的疑問,居律師娓娓道來,他的祖籍是河北衡水的故城縣,筆者心中剎那間如驚雷滾滾,韓愈的“燕趙古稱多感慨悲歌之士”一句立即涌上心頭,燕趙這塊土地上自古英雄輩出。有“千場縱博家仍富,幾處報仇身不死”的邯鄲游俠,有“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的燕地刺客荊軻,有“當陽橋頭一聲吼,喝斷了橋梁水倒流”的猛張飛,有刺配滄州道、雪夜上梁山的好漢林沖,有血染沙場、舍身報國的狼牙山五壯士……古往今來,唱出了一曲又一曲激烈、高亢的浩浩“燕趙”之歌。今天的采訪,面前的這位溫文儒雅的居律師又會帶來何等的驚喜呢?
1942年,抗日戰爭進入相持階段,河北熱土滿目瘡痍,無奈之下,居父母南下避難,一路奔波來到了黃浦江畔,精明強干的居父有能力,有心智,有技術,有想法,為了生存,學會了制作當時的高科技----搖面機設備。一經推出便贏得了市場。憑借過人的本事,居父順利打拼出一份殷實的家業,在這風雨飄搖的日子里,居父用自己的風骨為家人撐起一片晴空,居父骨子里的“要強、堅韌、縝密和不怕吃苦”的品質也深植入居律師心中。
(2019年,居福恒律師參加第三屆中國品牌峰會)
1949年,在這舉國歡慶的日子里,居福恒在上海出生,在極為重視教育的父親的精心栽培下,他受到了良好的教育。1982年,居律師中文專業畢業,任語文教師。稍后不久,他棄文從律,并考入華東政法大學繼續深造,1986年,他參加全國第一次律師資格考試,一舉通過,順利取得律師執照,沉穩博學的他立即被慧眼識才的司法行政機關吸納,任楊浦區司法局律公科負責人并兼任律師。
為了實現做專職律師的夢想,1995年,他辭去了行政職務,毅然決然下海,至今,任專職律師已有三十余載,在這三十余年中,凡是由他代理的各類案件,例如民商事訴訟中的知識產權、建筑工程、房產買賣、金融借貸、婚姻繼承等,他都謹慎對待,傾心維權,總是能有效地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尤其難能可貴的是,居律師敢于和善于代理法院違背事實和法律而做出的終審裁判文書的再審代理工作。他代理的再審案件,幾乎都是從原審裁判的審理程序、適用法律、裁判范圍、裁判主體、裁判證據等不同的角度,找出符合申請再審的條件和理由,依法請求上級法院發回重審或者改判。通過啟動再審程序,能使一部分已被終審裁判認定的“冤假錯案”,獲得再次審理的機會。
幾十年的執業生涯,居律師獲得了業內外的普遍認可和贊譽。
和共和國一起成長
中國有過很多意味深遠的三十年。比如:現代文學三十年,風云變幻,佳作琳瑯;改革開放三十年,滿眼春光,國運昌盛。而居福恒的三十年,不動聲色中也是光陰流轉,成績斐然。
他說,第一個十年,是檢驗自己生存能力的十年,是十年磨一劍的過程,也是他不斷成長的過程。這個過程,是他對法院作出的判決正確與否,逐步形成鑒別能力的十年。他說,當法官不能堅守最后一道正義防線時,當“冤假錯案”決堤時,當上訴、申訴、抗訴的人群激憤時,需要有一位具有韌性的律師陪伴在委托人的身旁,忠實地維護著他們的合法權益。
第二個十年,是為當事人提供有效服務的十年。這十年,檢驗了一個律師的執業能力,這十年,是向委托人提供更加有效服務的十年。十年間,居律師代理的具有代表性的訴訟有:香港吳先生勞動合同糾紛案、上海滬菱公司買賣合同欠款案、楊先生著作權案、陳先生借貸糾紛案等數十個案例,其中有不少還被收錄在《中國大律師典型案例》一書中。
第三個十年,是居律師傾力組建團隊的十年。如今的慧谷律師事務所匯聚了諸多志同道合的律師,正努力打造成一支能“正確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的品牌級律師隊伍。為了公平正義,他們還參與了最高檢、最高法視頻接訪工作。不忘初心,方得始終。慧谷律師身體力行,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法律的尊嚴和社會的公平,為中國法治建設貢獻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步一個腳印,居律師的成長實實在在,穩穩當當。
居律師不但充滿正義感、而且具有極強的專業能力。近年來,他曾經先后參與了兩起“經租房屋動遷”大案,涉案標的近億。
開發商聯手基層政府以“產權不明”為由,剝奪產權人繼承權。居福恒為了證明繼承人對房產擁有產權,出奇制勝,以權威的《中國共產黨史》《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等著作中的觀點、立場以及該房業主祖上的材料為證,以《憲法》《民法通則》《物權法》等法律為依托,佐證了“經租”行為非屬社會主義改造之范圍。他深知維權之路的艱難,打出“行政訴訟和民事訴訟”的組合拳,努力為委托人爭取合法權益。
與居律師熟悉的人說:“居律師幾乎沒有其他愛好,一有空閑就研究法律問題。他最樂于做的事是為前來咨詢的群眾提供義務服務。”居律師用實際行動表現出了一個資深律師的社會責任感和赤子情懷。
居福恒曾被記者詢問過一個問題:在法律共同體中,法官、檢察官與律師有何不同?他的回答擲地有聲:“只有律師,才是‘社會公平正義’的真正維護者。”
他的回答不是空穴來風,他的解釋絲絲入扣:“從我國的《法官法》《檢察官法》《警官法》和《律師法》的執業規定來看,前三個群體執業所依據的各自法律都明確規定:‘必須忠實地執行憲法和法律’;唯獨《律師法》規定:‘應當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這就是律師與其他法律共同體之間最根本的區別。”
眾所周知,憲法和法律代表的是國家意志,但是國家意志并非任何時候都與公平正義劃等號,即便如此,法官、檢察官都必須嚴格遵照執行。然而律師則可以依據《律師法》,從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角度出發,以代理人的身份依法提出合理的意見;必要時,還可以依法提出修改憲法和法律的建議,引領憲法、法律與社會現狀和需求相結合,以達到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目的。
維護社會公平正義,這正是居律師三十年如一日堅定不移地堅持律師執業的精神支柱和重要動力。
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說出來氣壯山河,也對律師的素質提出了高標準、嚴要求。居律師認為,律師的必備素質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道德素質。要為人正直,誠實信用,有良好的執業道德,尊重同行,對當事人的委托認真負責。正如人們常說,“知識不如能力,能力不如品質。”律師的人品,道德素質是第一位的。
業務素質,即律師完成業務所具備的綜合能力。通常包括主觀心理特征,如不屈不撓,屢敗屢戰,迎難而上的心理素質;專業技巧,如有較強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以及善于溝通的能力等。
他總結說:“作為一名資深律師,應該盡量給人留下寬容、自信、睿智、執著、敬業的良好形象。”
30多個春秋,居律師的執業理念從未改變:“用法律智慧關懷人,以專業技能幫助人”。
(居福恒律師在2016年【影響中國】百強大律師頒獎盛典上)
他的訴說感人肺腑:“我辦案就是把自己融于案件之中,把委托人的事當成自己的事,站在當事人的角度正確適用法律,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律師是委托人的代言人,其責任就是把委托人的訴求,把被證據證明的事實和適用法律的意見,通過自己的語言或文字向法官、檢察官等法律人進行表達,并讓他們能依法接受。
居律師特別重視律師工作的規范性:律師所有工作流程均需依法依規,并盡量規范。要讓當事人感受到律師的專業能力和水平,并始終保持雙方的良性互動,這樣,才能獲得當事人的充分信任。
他擅長填“坑”
“所謂人生,其實就是一個坑接著另一個坑。填不上,可能就過不去。”
普通人,認真地活著,卑微地活著,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如果再遇到一些天降禍事,尤其是牽涉到普通人很不熟悉的律法領域的事情,大部分人都會很害怕,甚至六神無主,這時候的律師,就是委托人的心靈和財產方面的“醫生”。律師能幫助委托人在律法允許的范圍內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權利,力爭把損失減到最少。
楊先生就很幸運,他在走投無路時遇到了居福恒。楊先生長期摸索探究,成功研制出三個計算機駐機軟件,隨后又制作成三個不同型號的新型儀表。這三個新型儀表“精度高、體積小、價格低”,在全國市場上獨領風騷。
嚴老板是生產該儀表的西儀廠的負責人,他一方面高薪聘用楊先生,另一方面采用欺騙的手法,把楊先生研制成功的計算機駐機軟件到國家版權局登記在自己單位名下。
自三個儀表的計算機駐機軟件登記成功,嚴老板認為西儀廠擁有了該駐機軟件的著作權,把已經沒有利用價值的楊先生趕出了單位。
為了生存,到另一家儀表廠任職的楊先生殫精竭慮,為新單位又生產出了三個改進的同型號的儀表,并取得了較大的市場份額,大有超越西儀廠之勢。
嚴老板知道后,氣不打一處來,隨即惡人先告狀,以西儀廠擁有三個儀表軟件“著作權”為由,先后把楊先生及其單位告上了法庭。
楊先生平生第一次收到法院的傳票,六神無主,為了維護自身權益,通過朋友介紹,找到了居律師。
居福恒律師給筆者分享案例詳情
居福恒接案后,身為楊先生不平,為了決定查清事實,掌握確鑿的證據,他先到國家版權局查閱了三個計算機駐機軟件登記的原始材料,又到市工商總局查閱了嚴老板企業的檔案,最后還找到了該案的知情人,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資料,熟悉了涉案的真實狀況。事實證明,楊先生研制的計算機軟件成功在先,西儀廠嚴老板的企業成立在后。這就充分地說明了,不是楊先生和他現在服務的企業侵犯西儀廠的知識產權,而是嚴老板的企業侵犯了楊先生的駐機軟件“著作權”。
居律師代理了第一個駐機軟件DJYC-91型著作權案,向法院舉證了已查獲的證據。法院根據居律師的舉證,依法對西儀廠的訴求作出了“駁回西儀廠擁有DJYC-91型駐機軟件著作權”的判決,西儀廠不服,提起上訴。終審時,法院也據此駁回了西儀廠的上訴,維持原判。
居律師為了更有效地維護楊先生的合法權益,根據審理的發展態勢,預測余下的兩個DJYC型和DJYC-92型駐機軟件著作權也必然勝訴。于是針對西儀廠提起的訴訟,提出了反訴:依法確認西儀廠侵犯楊先生的“DJYC型和DJYC-92型駐機軟件著作權”,“分別承擔侵權損失50余萬元和5萬元”等訴求。
自知理虧的嚴老板勾兌法院的個別法官,利用法律程序規定,阻制案件審理向縱深層發展,對余下的兩個案件作出“中止審理”的裁定。
幾個月之后,承辦法官覺得西儀廠提不出證據。一方面私下同意西儀廠撤回二案的起訴,一方面又站在西儀廠的角度,違法作出了“駁回”楊先生“反訴”的第二份裁定。承辦法官企圖通過剝奪楊先生的反訴權,讓已經進入實體審理的兩個知識產權案順利地退出訴訟。以減少西義廠有可能承擔的經濟損失。
居律師認真研究了兩份不同裁定之間的矛盾和沖突,向高院提起上訴。其理由是:
第一、楊先生在原審中提出了反訴,法院的第一份裁定已經同意將反訴中的“確權”部分通過另案起訴來確認訴權。在楊先生另行起訴的“確權”之訴還沒有審理完畢之前,原審法院又怎能出爾反爾,再次作出“駁回”楊先生“反訴”的裁定?
第二、本案既然已經“中止”了審理,那么本案的審理工作在重新審理的“條件”還沒有具備的前提下,任何人是不能再次進入審理程序的。這個“任何人”不但包括了雙方當事人,還包括承辦的法官。本案應具備的“條件”應是“確權之訴完成之后”。由于確權之訴還沒有結果,因此法官是無權超前審理本案,違法作出新的裁定。
第三,從本案的事實來看,本案的法官不但違法進入審理程序,還非法同意了西儀廠“撤訴”和制作出了“第二份裁定”。這些行為,顯然與法官“居中裁判”的原則明顯不相符。從中可見,原審的第二份裁定不但是一份與已認定的事實相違背的裁定,還是一份明顯有損反訴人楊先生訴權的違法裁定。”
居律師提出的上述理由,引起了高院的重視。高院經過審查,依法撤銷了第二份裁定。此時,審理本案的法院才對這一案件予以重視。在楊先生另案提起的“確權”之訴勝訴后,審理本案的原審法院重新組成合議庭,秉公審結了兩案。
2004年8月16日,楊先生憑借生效的《民事調解書》和《民事判決書》至國家版權局撤銷了登記在西儀廠名下的三個軟件著作權,并以自已的名義重新進行了登記。三個不同型號的軟件“著作權”歷經四年八審,最終回歸了楊先生的名下。
筆者經常思考一個問題,為什么包拯、狄仁杰、宋慈這些名人在百姓心中形象如此高大,究其原因,不外乎他們能急百姓之所急,能真正把百姓的需要放在心頭,能把百姓從水深火熱之中拯救出來,那楊先生得遇居福恒,不就正是這樣嗎?
處與絕望之中的當事人遇到了對律業敬畏、對代理工作執著的居律師,人生之路發生了重大轉折,這些人中,楊先生不是個例,而是常態,還有許多類似的案件已被收錄在《中國大律師經典案例》一書中。
他從不怕“吃苦”
“我不怕吃苦”,這是一句特別樸實的話。但這句話的背后,不是滄桑,就是硬扛。
從外表看居律師,不過是知天命之年的模樣,精神奕奕,笑容可親。其實,他今年已經邁入70歲的門檻。人們印象中的70歲是什么樣子的呢?難道不應該是含飴弄孫、廣場里舞姿翩翩?或是四處游歷名山大川,盡享退休生活嗎?
居律師在做什么?他還在有條不紊地干著他的律師工作。
一位患有智力障礙的于姓農民為收回9.92畝承包地,借錢打官司。一審已勝訴,二審卻因對方的“關系”而被法院“發回重審”。當時,鄉親們都急了眼,決定從千里之外召回居律師“專治”違法。居律師接過這個燙手的山芋,憑借他長期積累的訴訟經驗和辦案能力,不急不躁,再次從一審開始,老老實實地打官司。一審打贏了,對方不服;再打終審,終身打贏了,對方還是不服;又打再審,再審也打贏了,直到被非法占有于姓農民18年的9.92畝的承包地被執行回轉。這是,對方不得不在法律面前臣服。
他還代理了某企業已離職的劉姓會計“借款糾紛”案,劉會計在任職期間,先后留存在賬冊中有其簽名的多張總金額290余萬元的借條。企業利用這些借條起訴劉會計,該案涉案的總標的已高達300余萬元。居律師認真地查閱了雙方的訴訟證據,初步認定這是個假案。他經過比對雙方的舉證材料,查清了劉會計經手290萬元全部的資金都在該企業的賬上。一審勝訴后,企業不服,提起上訴。上訴期間,企業又虛構了新的事實,企圖反敗為勝。為了查清案情,居律師不辭辛苦,至千里之外的哈爾濱取得了致勝的證據,這場冤案的訴訟才得以平息。現在劉會計為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正準備委托居律師以“虛假訴訟”為名,另案起訴該企業。
他在為委托人黃姓女士的一審敗訴案苦苦地研究對策。2017年年初,黃女士曾委托上海另一位赫赫有名的葉姓律師代理他的“確認合同有效”案。該案的起因是同胞兄弟不承認父母親贈與黃姓女士老宅的合法性。該案一審時,曾因葉律師的辦案方向錯誤,導致敗訴。居律師接受黃女士的二審代理后,在原審訴求不變的前提下,改變了訴訟思路,簡潔了訴訟請求,讓已敗訴的案子峰回路轉,最終二審獲得法院勝訴的判決。黃女士手捧這份反敗為勝的民事判決書,激動得泣不成聲,再三感謝居律師的有效代理,保住了她應得的房產。
最近,居律師和他的團隊又接手了一起訴訟標的高達2.5個億的“借貸糾紛”案。該案不但金額巨大,而且法律關系特別復雜;此外。在訴訟的前期,還出現了被訴企業破產倒閉的情況。居律師正與他的助理李帥等人認真地收集該案證據,準備以新的姿態應對這一場巨額的經濟保衛戰。
因為居律師具有堅韌的個性和不怕吃苦的精神,再加上他辦案縝密,所以才有“酒香不怕巷子深,口碑不脛而走的結果。全國各地特別是上海地區的訴訟當事人,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都會通過各種途經找到居律師,請他出任訴訟代理、抗訴代理或者遠程視頻接訪的律師。
(居福恒律師風采照)
因為不怕吃苦以及長期在業內的深耕細耘,對法院訴訟案件和“冤假錯案”率同步增加的問題有所領悟,居律師率先提出當前訴訟領域內存在著兩個痼疾----虛假訴訟和惡意訴訟的問題。引起了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視,近期公布了《關于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等司法解釋。
憑借著驕人的業績,居福恒律師在30多年的執業生涯中,除了榮獲“中國品牌律師”“中國百強律師”“優秀民商法律師”等榮譽稱號外,還被各大媒體冠以“時代影響力人物”“公平使者”“引領時代的學者”“中國法律界的脊梁”等尊譽;2018年1月12日,又被央視網推薦為“行業名人”,并且列入“決策中國影響力人物數據庫”;2019年1月18日,在中國公益事業大典上,他又被授予“2018年度國際責任品牌獎”;2019年6月4日,被列入“中華名人數據庫”。
后記:對居福恒的采訪已經接近尾聲,望著他熱情洋溢的面龐,聽著他娓娓道來的話語,筆者由衷地感覺,這真是一個把日子過得熱氣騰騰的人。他幸福感十足,始終保持著一個人最好的狀態:有事做,有人愛,有所期待。
上海慧谷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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