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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店狀告“官商勾結” 牽出阿里數據壟斷
2016/1/27 13:29:38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一個小小的“藥品電子監管碼”,引發了藥品零售行業與藥品監管部門、阿里健康的利益風波。1月25日,湖南養天和大藥房(以下簡稱“養天和”)委托律師將訴狀遞交到了北一個小小的“藥品電子監管碼”,引發了藥品零售行業與藥品監管部門、阿里健康的利益風波。1月25日,湖南養天和大藥房(以下簡稱“養天和”)委托律師將訴狀遞交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食藥監總局”)告上法庭,劍指食藥監總局“官商勾結”,通過行政違法行為與阿里合謀牟利。接近阿里健康的人士反駁稱監管碼觸碰了藥店的“灰色利益”。各執一詞的紛爭背后,隱藏著關于國民健康的數據安全危機。
緣起:多家門店被關
養天和大藥房董事長李能和團隊在北京入冬最冷一天從湖南飛往北京,與北京澤博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周澤、王興溝通后,于1月25日將一紙訴狀遞上法庭。訴狀上的被告一欄,赫然寫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事實與理由”中更是直言食藥監總局勾結中信21世紀(現更名“阿里健康”)強制推行藥品電子監管碼,實質上是“官商勾結,出賣國家公信力,為利益集團謀取不法利益”。
2015年底,食藥監總局“2015年284號公告”和“2015年176號通知”大大加強了新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以下簡稱“新版GSP”)的權威。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起,凡是未通過新修訂藥品GSP認證的藥企,一律停止藥品經營活動。并要求地方食藥監局對未認證的企業逐一審查,停止企業的藥品經營活動。新版GSP第八十一條規定,“對實施電子監管的藥品,企業應當按規定進行藥品電子監管碼掃碼,并及時將數據上傳至中國藥品電子監管網系統平臺”。
養天和等多家藥店的門店因拒絕將所經營藥品掃碼上傳到阿里健康運營的中國藥品電子監管網,被責令停止營業,取消經營資格。養天和認為此舉為嚴重違法行為,遂上訴法院。并表示上訴只是第一步,后續還有其他行動。對于阿里健康,因未找到證據,不列入被告之中。
負擔:一個門店投入2萬
拒絕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的直接原因是高額投入。李能表示,接受藥品電子監管碼后,需要購買掃碼槍和秘鑰,并投入高昂的后續維護費用。倉庫門店兩進兩出,每個環節都要將每盒藥品掃碼,需額外投入人工成本和時間成本。養天和擁有540余家門店,首期投入就要1200萬元,門店越多投入費用就越高。養天和另一位負責人稱,“老百姓大藥房如果全部門店投入使用,粗略計算大概需要8000萬元,而去年老百姓大藥房的稅前利潤僅2億元,一次要花掉1/3利潤”。
對此,阿里健康方面未做出正面回應。但是,一位接近阿里健康不愿具名的人士則表示,一個門店僅需投入300元,絕無其他費用。平臺上《零售企業入網常見問題》第11條提到,“入網時只能申請一把數字證書。如果需要新增,請登錄客戶端,選擇‘數字證書新增’,填寫需新增的數字證書操作員信息,并提交,系統將會生成訂單,核對訂單信息無誤后,請按照訂單金額進行公對公匯款。新增數字證書每把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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