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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將編制國家五年電力發展規劃(全文)
2015/11/27 8:33:19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11月26日從國家能源局獲悉,日前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做好電力項目核準權限下放后規劃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通知中提出,國家能源局將通過制定電力規劃11月26日從國家能源局獲悉,日前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做好電力項目核準權限下放后規劃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
通知中提出,國家能源局將通過制定電力規劃管理辦法,明確國家五年電力發展規劃的編制、實施、評估、調整、監管等相關要求。強化電力規劃指導作用,統籌國家和地方電力發展規劃。通知明確,國家五年電力發展的相關規劃確定各地區規劃期內電力需求預測水平、非化石能源開發目標、省(區)間電力送受能力、火電(含自備電站)建設規模及布局、電網發展總體方針及重點建設任務等。
以下為文件全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做好電力項目核準權限下放后規劃建設有關工作的通知
發改能源[2015]22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華能、大唐、華電、國電、國電投集團公司,神華集團、中煤集團、國投公司、華潤集團,中國國際工程咨詢公司、電力規劃設計總院: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轉變職能、簡政放權的工作部署,構建“規劃、政策、規則、監管”協調一體的電力項目規劃建設管理新機制,確保電力項目(本通知指火電、電網項目,下同)核準權限下放后“權力與責任同步下放、調控與監管同步強化”,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電力規劃指導作用
(一)統籌國家和地方電力發展規劃。國家五年電力發展的相關規劃確定各地區規劃期內電力需求預測水平、非化石能源開發目標、省(區)間電力送受能力、火電(含自備電站)建設規模及布局、電網發展總體方針及重點建設任務等。其中,燃煤電站明確分年度總量控制目標和結構調整目標,電網發展明確跨區輸電通道和配套外送電力規模、區域電網主網架、500千伏及以上電網建設任務。
省級五年電力發展的相關規劃要在國家五年電力發展的相關規劃指導下制定。電源方面重點明確本地區規劃期內燃氣電站、燃煤背壓電站(含自備電站)的建設規模,以及燃煤、燃氣、非化石能源電站的重點布局。電網方面重點提出330/220千伏及以下城鄉電網建設任務,并對本地區750/500千伏電網建設任務進行補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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