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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公積金新政出臺 放寬提取條件
2015/6/27 8:33:30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6月25日公布新政,放寬租房提取公積金和低收入職工提取公積金的限制條件,以支持低收入繳存職工解決基本住房需求,維護繳存職工合法權益。
據新華社6月26日消息,新政明確,職工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武漢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每12個月提取公積金一次用于支付房租。職工租住公租房的,按實際房租金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已婚職工家庭,每年可提取公積金的額度為24000元,未婚職工每年12000元。
新政策也放寬了低收入職工提取公積金的條件。凡未婚職工月收入在1900元以下,或已婚職工家庭月收入在3800元以下的正常繳存職工,若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在公積金連續繳存滿6個月后,本人及其配偶可每12個月提取公積金一次用于住房類消費,提取額不超過職工個人賬戶余額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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